摘要:
专家论证机制是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当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中的专家论证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具有较大的完善空间。
一、当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专家论证机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在教科文卫、社会保障、生态建设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等领域安排了大量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强化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尤其是项目决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家论证机制是现代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一个基本环节。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中引入专家论证机制,有利于保障项目决策的合理性、正确性。但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计中发现,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专家论证机制还存在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
(一)专家遴选机制不规范。一是专家组成不合理,专家特长与决策事项的专业知识需求不匹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一些决策事项专业化程度高,并且涵盖多个学科,需要咨询多个领域的专家。但在实际操作中,遴选的部分专家专业背景与决策事项不匹配,不仅不能及时发现方案中的瑕疵,且容易导致专家的意见具有片面性。二是专家选聘缺乏科学公正的程序,易受主管领导、熟人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且对专家的学术水平、经验...
专家论证机制是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当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中的专家论证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具有较大的完善空间。
一、当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专家论证机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在教科文卫、社会保障、生态建设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等领域安排了大量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强化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尤其是项目决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家论证机制是现代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一个基本环节。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中引入专家论证机制,有利于保障项目决策的合理性、正确性。但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计中发现,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专家论证机制还存在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
(一)专家遴选机制不规范。一是专家组成不合理,专家特长与决策事项的专业知识需求不匹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一些决策事项专业化程度高,并且涵盖多个学科,需要咨询多个领域的专家。但在实际操作中,遴选的部分专家专业背景与决策事项不匹配,不仅不能及时发现方案中的瑕疵,且容易导致专家的意见具有片面性。二是专家选聘缺乏科学公正的程序,易受主管领导、熟人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且对专家的学术水平、经验业绩、成果建树等并没有严格、明确的要求。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健全,部分单位未建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专家库,边选项目边找专家。
(二)专家论证程序不科学。一是在一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决策过程,专家论证只是为了满足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操作中,往往存在“领导下结论在前、专家论证在后”的情况。二是事先向专家递送项目决策论证资料的间隔太短,缺乏有效沟通,导致论证过程过于匆忙、草率。三是专家论证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存档资料只保留了论证专家组的总体意见,没有留存持不同观点专家的具体意见。四是专家回避机制不健全。部分项目论证专家来自于项目申报单位,未实行回避。
(三)专家论证结果管理不健全,运用不充分。一是专家论证结果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要求,部分项目专家论证意见没有统一的格式规范,感性描述多、量化分析少、针对性不足。二是专家论证意见内容较为空洞,对项目决策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途径。三是专家论证结果运用不充分,专家对项目内容、资金安排规模等论证意见未被财政部门、参与分配的主管部门充分考虑。
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是受传统行政决策文化的影响,在实践中一些项目决策负责人对专家论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论证程序易被操控,论证组织不充分,论证容易走过场,专家难以发挥作用。
二、优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专家论证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完善专家论证制度。为了保证专家论证的真实和有效,有必要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建立经常性的、规范的专家论证制度。一是成立专门的涵盖各行业的论证专家遴选机构,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统一进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的论证专家遴选工作。二是明确专家选拔的条件、承担的责任、赋予的权力、监督约束的管理办法。要以专家最近3-5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价依据,定期对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更新,保证掌握前沿理论、具有战略视野的专家进入到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中。三是推行论证专家认证机制,专家不仅要有相应的技术资格,而且要具有进行论证的认证资格。四是建立对项目决策论证专家的数据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专家参与论证时的发言记录和个人论证意见。只要有据可查,就能督促专家慎重考虑后果,并对其所提出的论证意见承担责任。
(二)改进项目决策的论证程序。一是聘请组织能力强、专业知识渊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二是提前15-20天递送包括评估重点内容、要求等在内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给专家预留充分的时间熟悉流程,对专业问题进行思考和准备。三是根据项目实际,让论证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有更加深入、透彻的了解,并努力创造各抒己见、充分争鸣论证的氛围。四是论证会后形成专家组评估意见时,尽可能综合各位专家的观点,尤其是少数专家的不同意见,并将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各位专家。此外,还应分别记录每位专家的个人论证意见。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专家论证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与专家咨询制度密切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通过征集了解群众意见,拓宽决策思路,对公众提出的正确意见应进一步充实到决策方案中。另一方面,对于由于专家咨询导致的项目决策重大失误,应依法追究相应专家的相应责任。财
责任编辑 王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