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本刊记者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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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和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取得了积极成效。
落实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今年,为积极扩大进口,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需求,我国降低了部分进口商品关税,鼓励能源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等进口。对730多种商品实施了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相对于最惠国税率,平均降低幅度大于50%。新增对数字电影放映机、各类画作原件以及雕塑品原件实施进口暂定税率,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与此同时,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实施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做好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和个体工商户生...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和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取得了积极成效。
落实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今年,为积极扩大进口,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需求,我国降低了部分进口商品关税,鼓励能源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等进口。对730多种商品实施了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相对于最惠国税率,平均降低幅度大于50%。新增对数字电影放映机、各类画作原件以及雕塑品原件实施进口暂定税率,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与此同时,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实施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做好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使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负大幅降低;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跟踪分析蔬菜流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将部分条件成熟的鲜活农产品纳入免税范围;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的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予以免征;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依法落实好其他多项税收减免政策。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今年,在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和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产品推广的基础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全部5大类家电产品推广实施细则,支持高效节能家电推广使用。6月1日推广工作全面启动实施以来,进展良好。一些主要销售网点节能产品销售额上升;消费者能够及时领到补贴,比较满意;生产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加快,节能产品生产比重明显上升。
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大落实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税收政策力度,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落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以及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继续支持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推进职业培训资金统筹使用;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助资金,完善培训机制,提高资金效益;推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促进贫困家庭实现稳定就业和脱贫致富;继续做好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相关群体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财政部门不断增加财政补助规模,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减轻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负担,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加强落实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工作,落实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支持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
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2012年安排商贸流通服务业资金103.6亿元,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农村流通、家政服务、再生产资源回收利用、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等重大试点项目。
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财政部门注重保持合理的中央基建投资规模并优化投资结构,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保障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专门制发文件,明确规定政府性资金安排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中央财政在安排各类专项资金过程中,对民间资本一视同仁,统一政策标准,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水利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物流领域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以及境外投资;《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不同所有制主体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及进口科技开发用品等都给予税收优惠。
大力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2011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北京中关村等5个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通过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的办法,采取“先行先试、集成政策、整合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式,积极创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探索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有效途径。今年,新增深圳前海、湖南长沙、重庆两江新区三个试点地区。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0亿元,通过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研发补助、重大产业创新发展示范、重大应用示范等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突破、产业化应用以及商业模式创新。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参股创投基金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采取研发补助方式,支持卫星及应用、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商和用户开展的研发创新;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和重大应用示范,促进生物育种、生物药和化学药、新型显示器等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以及商业模式创新。
支持产业研发和科技创新。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产业技术研发资金约40亿元,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信息安全、卫星应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高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对国家急需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重点扶持;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自2011年起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由企业编制3—5年实施方案,分年度滚动支持;探索采取创业风险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利用市场化方式委托受托管理机构筛选项目,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2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13848亿元,增长19.8%;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安排合计15124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国财政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财政部门继续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在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助学体系,改善办学条件,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教育负担,努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通过实施校舍改建、综合奖补、幼师培训、幼儿资助等项目,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根据农村和农业发展需要,着手研究将中职免费教育政策进一步扩大到农村生源和涉农专业。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支持力度,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水平。继续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大力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努力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新农保补助资金646亿元、城居保补助资金125亿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公共卫生补助资金358.3亿元,用于支持免费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此外,为推进医改工作,中央财政还将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以县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2012年起,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825亿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25.3亿元。
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做好未完工项目建设的同时,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缓解城镇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问题。在今年预算已安排225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基础上,中央财政增加安排93.72亿元,用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照户均补助7500元测算,将新增加约125万户建设任务,今年共安排400万户建设任务。
大力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2012年,中央财政大幅增加公共财政文化投入,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93.86亿元,比2011年实际执行数增加103.42亿元,增长26.5%,资金重点用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加强重点文化领域的经费保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继续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重点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向社会免费开放;对地方政府推进利用直播卫星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给予奖励或补助,提高有线电视未通达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力度,促进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重点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
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2012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年初预算安排“三农”支出12286.6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及时安排拨付补贴资金;突出支持农业生产科技创新,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应用防灾减灾技术及良法给予补助;全力支持各地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小农水重点县基本覆盖农业大县;拨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专项资金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财政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把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作为管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给中小企业发展添动力
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进行了调整:一是系统支持。以省级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资源、统一标准,形成由一个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服务平台与若干个“窗口”服务平台共同构成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功能互补、服务协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二是集中支付。2011、2012年共择优选择20个省级平台和189个市级平台、215个产业集群平台予以支持。三是滚动支持。拟定3年滚动支持方案,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年连续支持。截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3.4亿元,支持了1000多家服务机构、300多个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带动地方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近2000余家,全国已经形成了一批服务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设施。
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全国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占比达到63%以上;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并扩大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规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做了补充规定,扩大了优惠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的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优惠政策;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力度。
同时,财政部门扩大现有专项资金规模,重点用于鼓励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市场开拓,改善公共服务及融资环境等,并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地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他社会资金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通过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实施金融财务政策等措施,积极撬动社会资金流向中小企业。
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
2011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选择北京、深圳、江西新余等8个城市作为第一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开展试点,以城市为平台,以整合财政政策为手段,以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综合考虑地方积极性、前期准备工作等主客观因素,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32亿元,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领域节能减排,具体包括支持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支持铁路、交通、民航行业节能减排等。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采取“集中支持”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支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支持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及衡水湖等25个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范围。
财政部门在扩大节能产品消费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推动节能服务业和环保产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市场化长效机制建设,如价格和环保收费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将市场主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发市场活力,调动市场主体节能减排积极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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