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1995年,上海市就在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试行政府采购,开始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探索。1998年12月,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开始纳入制度化建设轨道。自2003年正式实施《政府采购法》以来,上海市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得以有效实施。
(一)应采尽采,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2011年,上海市政府采购金额达400.6亿元,较2002年的69.3亿元增长了5.8倍,政府采购范围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规模逐年增长,基本实现了应采尽采。
(二)管采分离,政府采购体制逐步完善。2008年11月,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移交市政府机管局,完成了市级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目前,市级政府采购实行“决策—监管—执行”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市政府采购委员会负责审议政府采购目录等政府采购重大决策事项,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集中采购。目前,各区县也已基本完成了“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体制建设。
(三)建章立制,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渐形体系。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在...
早在1995年,上海市就在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试行政府采购,开始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探索。1998年12月,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开始纳入制度化建设轨道。自2003年正式实施《政府采购法》以来,上海市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得以有效实施。
(一)应采尽采,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2011年,上海市政府采购金额达400.6亿元,较2002年的69.3亿元增长了5.8倍,政府采购范围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规模逐年增长,基本实现了应采尽采。
(二)管采分离,政府采购体制逐步完善。2008年11月,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移交市政府机管局,完成了市级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目前,市级政府采购实行“决策—监管—执行”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市政府采购委员会负责审议政府采购目录等政府采购重大决策事项,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集中采购。目前,各区县也已基本完成了“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体制建设。
(三)建章立制,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渐形体系。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流程管理、供应商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

(四)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稳步推进。上海市于2007年底正式启动建设全市一体化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建设以实现“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为目标。2008年底,平台一期即电子集市模块和资源管理模块建设完成。2009年7月1日,上海政府采购网正式运行。2009年底,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电子集市采购。2010年底,电子集市在全市推广。目前,实施电子集市采购的商品种类已达17大类,共307个品牌2042种协议商品。同时,预警监控平台已实现对电子集市采购的动态监控。平台用户已涵盖市级预算单位1034家,采购代理机构173家,评审专家3337人,供应商19858家,基本完成资源库建设。2010年底,完成了平台二期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功能拓展。平台二期项目内容包括电子招投标系统及相关管理模块。
(五)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助力经济发展转型。近两年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中服务类品目范围不断扩大,2012年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服务项目已覆盖社区服务、公益服务、城市维护服务等22类。十年间,上海市服务类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服务类采购金额达60.8亿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15.2%,较2002年的4.9亿元增长1140.8%。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拓展政府采购服务范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服务产业发展、支持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目标。历经十年的不懈努力,上海市政府采购制度已基本形成,政府采购制度政策目标已得到较为有效的实施。但十年的成就只不过是夯实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基础,政府采购事业任重而道远,特别是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要充分利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通过“制度加科技”完善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财
责任编辑 王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