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是新疆的“民生建设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决定实施涉及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保障住房、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22项重点民生工程80件实事。为了给“民生建设年”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工作理念,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多方筹资机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了各项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多方筹资机制,保障民生工程的落实
建立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新增财力的绝大部分向民生倾斜,预算安排优先考虑民生,财政支出优先保障民生,对自治区确定的民生工程,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完成自治区民生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70%的要求。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针对新疆90%以上市县财政自我积累能力不强、民生工程资金投入以中央和自治区投入为主、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将整合财政性资金、拓宽民生项目资金来源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打破...
2011年是新疆的“民生建设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决定实施涉及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保障住房、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22项重点民生工程80件实事。为了给“民生建设年”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工作理念,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多方筹资机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了各项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多方筹资机制,保障民生工程的落实
建立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新增财力的绝大部分向民生倾斜,预算安排优先考虑民生,财政支出优先保障民生,对自治区确定的民生工程,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完成自治区民生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70%的要求。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针对新疆90%以上市县财政自我积累能力不强、民生工程资金投入以中央和自治区投入为主、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将整合财政性资金、拓宽民生项目资金来源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打破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陈旧观念,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的作用,创新生财、聚财、理财的新机制。对一些公共产品或公共设施(如公共交通、医疗文教措施等)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配套、担保等形式,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参与出资建设。在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重大民生项目中,各地合理安排财政预算,整合各方资金,将安居富民、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置等资金集中整合、捆绑使用。在城镇保障房建设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成立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公司,拓宽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渠道,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库尔勒市通过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先后争取银行贷款超过50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城市棚户区改造。
做好援疆工作机制对接、人员对接、政策对接、资金对接。指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对口援疆资金管理,实施援疆资金使用情况按季上报制度,制定援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
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推进民生财政工作落实
减少预算批复环节,缩短拨款时间。新疆财政厅在加快下达各类财政资金方面做了两个减项,以促使财政资金“自上而下”达到高效运转。一是减少批复用款计划的次数,对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批复的用款计划,督促其抓紧办结。二是缩短拨付时间。对零星小额授权支付业务和特殊急办事项当天完成拨付,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资金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间缩短为2个工作日,同时要求代理银行严格控制资金下达时间,避免滞压资金和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发生。在对各地下拨资金时,对专项补助资金分类及时调拨,并要求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与此同时,通过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付情况,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健全预算执行管理机制。一是明确财政内部、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建立预算执行工作责任制,明确划分预算管理部门、国库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部门的支出责任,加强沟通衔接。建立各部门预算执行工作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按工作进度及时使用资金,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预算执行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各地县的财政支出责任,督促各地区制定切实有效的加快支出进度的工作措施,按体制、按预算及时足额办理对县(市、区)资金调度。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预算执行分地区、分单位、分项目定期分析制度,形成支出执行情况报告,对各地各部门支出进度提出要求。建立预算通报制度,对各地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评价通报。建立预算执行约谈制度,对执行进度慢的部门约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共同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地区,约谈地区财政部门主要领导。特别是在严格内部管理和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方面做出了一些必要而积极的尝试,以避免某个环节出问题而影响到预算执行进度和可操作性。三是采取周例会、信息反馈和督查督办的工作方式,减少不必要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周例会,处室可以及时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缓慢的支出,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信息反馈机制,预算部门可以按月对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各地的自治区专款流转情况定期反馈预算执行部门。国库部门按周编制资金调拨核对明细表,反馈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分管厅领导,以便各环节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强调督查督办,严格财政资金办理时限,各处室按照“谁分配、谁负责、分配到哪里、跟踪到哪里”的原则,跟踪每项资金的分配下达和支出情况,按月统计、考核和通报,督促各部门和各地及时分配下达资金。与此同时,新疆财政厅对预算执行不力、政策落实程度不够的部门采取加强预算执行动态分析、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加快预算执行。
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加大预算执行考核力度,按月对区本级各部门、各地(州、市)财政部门进行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将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对支出进度缓慢的预算单位,年度内不再办理预算追加,并根据情况减少或取消专项资金安排;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地区,扣减资金并将所扣减资金用于奖励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的地区。同时,将预算执行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促进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支出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拨付中央补助资金。对自治区已经明确的基本支出、民生支出、项目支出以及中央提前告知的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厅都力争做到尽早支出,尽快产生效益。今年以来,在中央资金下达前,自治区财政已先行垫付了30多亿元资金,确保了工程建设进度。
此外,2011年新疆财政厅还出台了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2010年以前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在预算执行中首先抵顶2011年度部门新增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抵顶拨款后仍有结余的,统一编入2012年部门预算。对当年执行进度缓慢、项目前期准备不足、不具备执行条件、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余资金的项目,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于每年12月20日前调减当年该项目支出预算指标或调整用于该部门新增项目支出。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新疆财政厅将按季度通报各部门结余资金情况,督促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及时消化结余,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