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6 作者:黄维健 吴孔凡 梁昊 (作者单位: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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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9月底,我们赴安徽就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总体感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符合农村实际,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和拥护,一事一议民办公助机制灵活有效,调动了基层政府、乡村干部、农民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但政策实施过程中凸现的一些问题也亟需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安徽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情况
安徽省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1年把其列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之一,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考核办法,强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是以农民自愿议事为前提,按照议事程序确立公益事业项目。农民议事是财政奖补的前提。只有当农民自筹资金进入乡镇财政专户后,上级财政才批复项目,拨付资金。为提高农民议事的效率和水平,安徽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组织群众参与议事。既可以村级为单位,也可以受益自然村组或若干农户为单位;既可以项目整体来议,也可将项目分段来议;既可由村民提出需求,也可由村组干部提出需求。我们所到...
2011年9月底,我们赴安徽就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总体感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符合农村实际,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和拥护,一事一议民办公助机制灵活有效,调动了基层政府、乡村干部、农民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但政策实施过程中凸现的一些问题也亟需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安徽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情况
安徽省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1年把其列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之一,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考核办法,强力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是以农民自愿议事为前提,按照议事程序确立公益事业项目。农民议事是财政奖补的前提。只有当农民自筹资金进入乡镇财政专户后,上级财政才批复项目,拨付资金。为提高农民议事的效率和水平,安徽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组织群众参与议事。既可以村级为单位,也可以受益自然村组或若干农户为单位;既可以项目整体来议,也可将项目分段来议;既可由村民提出需求,也可由村组干部提出需求。我们所到的村,农民没有反映有违反议事规程定项目的情况。
四是以奖补资金安全高效为目的,规范项目资金监管。安徽省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通过“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通过议标、招标和群众自建等方式实施,推行全过程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为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县乡两级设立专户,分别将政府奖补资金和农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工程验收合格后,将资金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宁国市在项目批复后就将村缴存的筹资筹劳款支付给工程单位,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财政奖补资金,20%的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2009年、2010年全省的项目完工率均在95%左右,2011年项目完工率纳入民生工程考核,绝大多数项目均可在当年内完工。
五是以农民持续受益为目标,因地制宜制定项目管护办法。安徽省专门下发了加强村级公益设施管护的意见,明确了管护范围、管护主体、管护标准、资金来源等。如宁国市山洪易发,农民筹资筹劳建设起来的水利项目易受损毁,群众意见较大。为此,该市按照每个村民0.5元、每个村区域面积60元/平方公里的标准,专门安排30万元管护资金,由村民承包,进行日常管理维护,逐步探索建立起村级公益事业建管结合的长效机制,有效调动了农民参与管护的积极性,提高了公益项目惠及民生的可持续性。
调研中,基层干部和群众也反映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欠账较多,各级政府财政奖补资金投入总量不够,与农民对公益事业不断增长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农村点多面广,农民需求千差万别,尽管目前基本能覆盖到行政村,但村组之间、项目之间覆盖率和受益面仍然不平衡,与农民普遍受益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农民议事程序有明确要求,筹资筹劳有严格规定,资金项目管理比较繁琐,相关工作量和经费支出较多,与农民简便易行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
二、对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放在与新农合、新农保同等重要的位置。随着中央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贯彻落实,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迈出重大步伐,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年改善。调研中,地方同志反映,看病、养老和户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是目前农民最关心的3件大事,现在农民看病有了“新农合”,养老有了“新农保”,公益事业建设有了一事一议“新农建”,党和政府的惠民强农政策越来越得人心。建议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放在与新农合、新农保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加快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村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措施加以大力推进。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组织议事的能力和农民参与议事的觉悟。
(二)加大投入,提高两个比重,切实减轻农民筹资筹劳压力。地方反映,尽管中央和地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逐年加大,但按农业人口均摊,补助标准仍然偏低,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两个比重,即提高政府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比重,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财政奖补资金的比重,切实减轻县乡财政和农民筹资筹劳压力,调动县乡政府和农民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应与农业人口挂钩而不是与农民筹资筹劳挂钩,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把农民筹资筹劳稳定在一定水平上。坚决防止以自愿捐款名义变相集资,防止以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摊派,严守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底线”。
(三)创新机制,提高财政奖补政策的生命力和活力。一是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继续坚持以农民议事为前提,坚持自下而上确定符合大多数农民意愿的公益项目,不越俎代庖、包办代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的作用,将项目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向群众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二是健全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在发挥农民自主性,尊重农民议事、定事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及时跟进,引导农民、村集体、社会各方面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健全“政府奖补、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调动农民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支持农民干成事、办好事。三是完善资金整合机制。要按照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粘合剂”和“催化剂”的作用,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管理权限的前提下,将投入到村内的农、林、水、交通、环保等各项资金统筹整合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四是探索项目建管结合机制。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三分建、七分管”,建设难、管护更难。为更好地提高项目的使用寿命,发挥项目的使用功能,需要安排一事一议项目维护管理专项资金,建立起村级公益事业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建一个、成一个、带一片、管长远。
(四)加强监管,健全完善村民议事程序和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涉及面广、环节多、流程长,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健全防控机制。要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及时修改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目标考核、绩效评价等办法,对农民议事程序、筹资筹劳标准、财政奖补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以及项目监管等重点环节进行风险防控,对议事及项目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管,做到既全面规范又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不加重农民负担,确保符合农村实际、议定项目有序推进、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使用专款专用、管理安全有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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