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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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记者
2011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局面,我国扎实落实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支持大幅向民生倾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的政策和措施。与此同时,财政发展改革也取得新成绩,财政工作亮点纷呈。
——全国财政收入超10万亿元,中央财政赤字比预算减少500亿元。
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40.01亿元,比2010年增长24.8%。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05240.01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8929.67亿元,增长21.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113740.01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8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地方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00亿元。2011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044.51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77708.35亿元以内。
2011年,财政收入总体情况较好,是在落实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企业效益较好、物价上涨、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以及将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
本刊记者
2011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局面,我国扎实落实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支持大幅向民生倾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的政策和措施。与此同时,财政发展改革也取得新成绩,财政工作亮点纷呈。
——全国财政收入超10万亿元,中央财政赤字比预算减少500亿元。
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40.01亿元,比2010年增长24.8%。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05240.01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8929.67亿元,增长21.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113740.01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8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地方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00亿元。2011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044.51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77708.35亿元以内。
2011年,财政收入总体情况较好,是在落实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企业效益较好、物价上涨、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以及将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等因素的综合反映。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要。财政收入中相当大的部分以劳动报酬、各种直接或间接生产生活补贴等多种支出形式转移给居民个人,这些都增加了个人收入或减轻了个人负担。
——超收收入除按有关法律规定增加相关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外,原则上均列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与2011年初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相比,2011年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5446亿元。超过预算较多的税种主要有:进口环节税收超2729亿元,企业所得税超1642亿元,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超1143亿元。(出口退税比预算增加1200亿元,相应冲减财政收入。)
超收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大部分经济指标增幅超过预期较多,相应的税收收入超过预算。一是外贸进口增长24.9%,大大超过年初预期,相应带动进口环节税收比预算超过较多。二是与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的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年初预期。比如,工业增加值(按不变价计算)增长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6%(年初预期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1%(年初预期1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4%(年初预期4%),相应带动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比预算超收。三是企业利润增长情况较好。2010年企业效益较好,2011年汇算清缴2010年企业所得税入库较多,再加上2011年企业利润增长情况总体好于年初预期,相应带动企业所得税比预算超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中央财政超收的5446亿元中,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944亿元,增加教育支出30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76亿元,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0亿元,增加公路建设、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油价补贴支出621亿元,增加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支出207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8亿元,留待下年度经预算安排使用。
——增加财政补助规模,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2011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扩大财政补助规模,增加对农民的补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财政扶贫开发,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扩大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政策,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完善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商贸流通发展,改善消费环境。
(三)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中央基建投资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新疆、西藏及青海等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
(四)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并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对600多种资源性产品、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和减免77项收费和基金,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首超一万亿元。
2011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首次超过一万亿元。
(一)增加涉农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全额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并解决粮食风险基金缺口,落实粮食直补政策,稳定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实施油菜籽、大豆等临时收储政策。扎实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98.78亿元,推进12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支持1100个县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提前完成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治理1239条中小河流。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出163亿元。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428.7万亩,支出230.12亿元。在主要牧区省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支出136亿元。在17个省份约1万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新改建农村公路19万公里。
(三)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构建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补助314.1亿元。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建成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4万个,有序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试点,支出183亿元。
(四)地方财政部门也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汇总中央和地方支出,2011年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29342亿元,增长21.2%。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10393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439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6240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1270亿元。
——全国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38108亿元,增长30.3%;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35629亿元。
2011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二)医疗卫生支出1747.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17.7%。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补助766.55亿元。推动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人员的医保问题。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将城乡居民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352.2亿元。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出149.99亿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支出114.83亿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5.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增长23.9%。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60%以上地区,对60周岁及以上居民发放养老金,补助196亿元。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8600多万名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补助311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1500多元,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46.9亿元。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月人均251元和117元提高到278元和135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增加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补助,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补助797.4亿元。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适时调整抚恤补助标准,支出236.88亿元。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86.4亿元。支持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相关工作,妥善安置职工。扩大鼓励创业的财税政策扶持范围,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出413.84亿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720.63亿元,完成预算的133.1%,增长52.8%。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1432.57亿元,加上通过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280亿元,共支出1712.57亿元。全年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00万套以上,完成新开工1000万套的目标任务。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增长31.6%。支持44751家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强化重点文物、大遗址、红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高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地方财政部门也进一步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
——税费减免、政府采购等多措并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011年,中央财政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一)增加专项资金规模。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28.7亿元,有力支持了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专业化发展、扩大就业、开拓市场,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三)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收费负担。发布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出台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通过采取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给予价格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招标等措施,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五)支持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实施。
科学技术支出2034.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17.7%。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出435亿元。支持“973计划”等基础研究,支出294.8亿元。加强应用技术研究,支出997.7亿元。全面启动重大科研装备自主研制工作,提高我国科研装备研发水平。加强地方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改善科研工作环境。
——一般性转移支付大幅增长38.3%。
中央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9899.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增长23.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8299.93亿元,增长38.3%;专项转移支付16521.65亿元,增长17.1%。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7486.81亿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065.01亿元,基本养老金和低保等转移支付2750.9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779.81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184.71亿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35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81亿元。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中央政府有必要适当集中财力加以调节。中央财政收入除一小部分用于中央本级支出外,更多的则是用于对地方进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并由地方安排财政支出。2011年,中央财政收入51306.15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9.5%,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中央本级支出16514.19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2%,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地方本级支出为92415.48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84.8%,比上年上升2.6个百分点。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有力地促进了地区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支持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推动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认真落实促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和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财税政策。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范围继续扩大,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财政体制不断完善。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在27个省份的1080个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范围。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税收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促进服务业发展。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油气资源税制度。
——深化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向社会公开的财政决算细化到项级科目。
(一)完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财税立法工作,积极做好出台车船税法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税暂行条例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修改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资产评估立法等工作。
(二)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提高。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快,12月份全国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继续下降。
(三)加强财政监督。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三农”、医改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不断健全。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四)增强预算透明度。深化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向社会公开的财政决算细化到项级科目。92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表和财政拨款表,并公开了部门决算。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全部公开,地方部门预算、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等公开工作明显加快。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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