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吉林专员办)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通过完善机制、采集信息、建立和分析指标体系,对基层单位的财政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科学判断和评价,发现疑点,掌握重点,完善政策,促进管理。
(一)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内部监管机制。为了扎实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在调整机构、整合业务、成立综合财政监管办公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内部监管机制。一是重新设置监管岗位,将综合监管办公室原来按监管事项设置的中央基层单位综合监管岗、部门预算审核岗、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岗、银行账户管理岗调整为按监管对象设置的行政单位综合监管岗、事业单位综合监管岗,将原来的“一行三会”预决算审核审查岗,调整为“一行三会”综合监管岗。二是制定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规程。为了规范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采取“按岗位定管理,按职责定任务、按任务定程序、按程序定标准”的办法,制定了《综合监管岗位工作规程》,明确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
(二)收集信息,建立资料报送制度。2010年,吉林专员办结合银行账户年检,对驻吉中央预算...
为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吉林专员办)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通过完善机制、采集信息、建立和分析指标体系,对基层单位的财政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科学判断和评价,发现疑点,掌握重点,完善政策,促进管理。
(一)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内部监管机制。为了扎实做好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在调整机构、整合业务、成立综合财政监管办公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内部监管机制。一是重新设置监管岗位,将综合监管办公室原来按监管事项设置的中央基层单位综合监管岗、部门预算审核岗、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岗、银行账户管理岗调整为按监管对象设置的行政单位综合监管岗、事业单位综合监管岗,将原来的“一行三会”预决算审核审查岗,调整为“一行三会”综合监管岗。二是制定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规程。为了规范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采取“按岗位定管理,按职责定任务、按任务定程序、按程序定标准”的办法,制定了《综合监管岗位工作规程》,明确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
(二)收集信息,建立资料报送制度。2010年,吉林专员办结合银行账户年检,对驻吉中央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初步建立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基本信息库。为了探索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吉林专员办于2011年一季度下发了《关于中央驻吉林省基层预算单位报送综合财政监管相关资料的通知》,明确了基层预算单位报送资料内容、格式及报送时间,建立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资料报送制度,为信息采集和分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深入分析,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方法。在对基层预算单位各项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吉林专员办根据预算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核算体系等因素,设置了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共分为行政、金融监管机构、卫生、学校、科研、新闻媒体、其他7个类别,按不同的类别设置指标体系。并对13个行政单位、3个金融监管机构、4个医院2010年决算的部分信息进行了采集,建立了行政单位类、金融监管机构类、卫生类三类指标体系。通过年度对比分析、单位比较分析、财政管理事项的关联分析,发现问题,确定监管重点。如重点采集了13个行政单位2010年决算报表中的单位人数(在职)、总收入、财政拨款等12项基本数据信息,建立了收入、支出、资产、关联事项等4个方面13项分析指标体系。通过对行政单位间的比较分析和财政事项的关联分析,发现基层预算单位财政资源配置部门之间的差距较大,财政分配不尽合理;预算编制比较粗放,标准不统一,弹性大;占用了大量的国有资产;部分单位存在政策制度执行不严、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提高支出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四)通过约谈、走访、核查等形式进一步核实,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针对非现场监管分析中反映出的问题,吉林专员办通过约谈、走访、核查等形式对分析指标突出和异常的单位进行了核实。通过约谈和走访,发现人均资产额度较大的单位,均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未按规定进行核算的问题;人均收入明显偏低的单位,存在应纳入工资核算的事项不纳入工资核算的现象;个别支出事项明显偏高的单位,均存在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等等。对于已核实的问题,吉林专员办通过下发意见函的形式,要求整改落实,加强管理。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财政部相关司局,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依据。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