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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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十年来,我国加快融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经济实力迅速壮大,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应对贸易救济调查的能力不断增强,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立法和实践不断完善,不仅在获得自身长足发展的同时为世界提供了发展动力和市场机遇,也为维护公平的贸易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贸易救济措施法律体制不断成熟
贸易救济措施是当外国进口产品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时,进口国政府采取的用以减轻乃至消除此类损害的措施,通常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种。其中,反倾销措施是指对以低于正常价格(即倾销)出口并给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措施是指对因补贴而受益并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保障措施是针对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因进口产品数量激增而导致进口国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对进口产品加征关税或实施数量限制。世界贸易组织在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宗旨下,允许成员方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秩序而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1997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第一次将贸易救济措施法律制度纳入到我国贸易法律体系。同时...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十年来,我国加快融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经济实力迅速壮大,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应对贸易救济调查的能力不断增强,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立法和实践不断完善,不仅在获得自身长足发展的同时为世界提供了发展动力和市场机遇,也为维护公平的贸易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贸易救济措施法律体制不断成熟
贸易救济措施是当外国进口产品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时,进口国政府采取的用以减轻乃至消除此类损害的措施,通常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种。其中,反倾销措施是指对以低于正常价格(即倾销)出口并给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措施是指对因补贴而受益并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保障措施是针对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因进口产品数量激增而导致进口国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对进口产品加征关税或实施数量限制。世界贸易组织在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宗旨下,允许成员方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秩序而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1997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第一次将贸易救济措施法律制度纳入到我国贸易法律体系。同时,依据这一条例开展了我国第一起“新闻纸”反倾销调查,揭开了我国贸易救济措施实践的序幕,也为复关和入世积累探索了立法与法制实践经验。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和《保障措施协议》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我国的《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自此,我国建立了严格意义上的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贸易救济体制,无论是案件调查过程还是案件裁决及修改程序等,完全遵循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对世贸组织规则理解的加深和贸易救济措施实践的发展,我国逐步探索在世贸组织多边体制下完善贸易救济措施体制,开始由简单遵守规则向制定规则转变。2002年,我国开始参加包括贸易救济措施相关规则谈判的世贸组织各项规则谈判,并在反倾销规则谈判中提出8个提案,在反补贴规则谈判中提出3个提案。
贸易救济措施实践手段不断完善
十年来,我国共对67起案件展开贸易救济调查,包括反倾销调查63起,反补贴调查4起,涉及美国、日本、韩国等23个国家和地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共对41起反倾销案件做出征税和继续征税的决定,对17起案件做出调整税率的决定,对3起反补贴案件做出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其中,马铃薯淀粉案件是我国首起农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件;取向性硅电钢案件是我国首起反补贴调查案件;白羽肉鸡案件则既是我国首起农产品反补贴调查案件,又是我国首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的农产品调查案件。
贸易救济措施手段更加灵活多样。1997—2001年,我国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全部为反倾销措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贸易环境以及产业发展对贸易救济手段的要求越来越丰富,所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形式虽仍以反倾销措施为主,但反补贴措施的数量不断增加,并越来越成为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之一。仅2009年一年,我国就发起了3起反补贴调查,约占当年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数量的28%。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6月1日立案的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性硅电钢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有力地遏制了美国对我国产品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头。入世十年来,我国贸易救济措施已由单一手段向多种手段相互配合转变,由被动接受多重调查向主动实施多重调查转变。
产业覆盖面和规模逐步扩展。由于我国化工产业成本利润率较低,产业竞争力较差,受进口产品价格影响较大,化工产品一直是我国贸易救济措施,特别是反倾销调查的重点领域。2009年,8起反倾销调查中有4起为化工产品,占总调查产品数量的50%。但随着国际分工大调整时期的来临,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级次提升的关键时期,调整和提升中的产业和产品更易受到国外同类产品不公平竞争的损害,也更需要贸易救济措施来维护公平的发展环境。入世十年来,因实施贸易救济措施而健康稳定发展的产业范围及规模不断扩大。其中,碳钢紧固件案直接涉及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46家和2.8万人就业,间接影响上百家企业和几十万产业工人。甲醇案涉及国内33家大中型企业,涉案产值达284.2亿元人民币。同时,因实施贸易救济措施而征收的税收金额也不断增加。2002—2011年10月,我国累计征收特别关税达62.5亿元人民币,贸易救济措施对国民经济建设的支持程度持续提高。
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成效显著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救济措施自形成之初就与保障国内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相关。入世十年,我国通过完善贸易救济措施实践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了国内产业健康发展和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
一是有助于保持涉案产品国内市场价格的稳定,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后,倾销或补贴进口产品的价格回归正常水平,制止了进口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自涉案国进口的被调查产品数量下降,规范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恢复了贸易环境的公正。
二是有效抑制非正当竞争行为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后,倾销或补贴进口产品的价格回归正常水平,国内受损企业产能、产量、销售量得以恢复,销售价格普遍回升,国内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销售收入、税前利润、投融资能力等经济指标稳步提高,生产经营状况逐步好转。如2009年对锦纶6切片案征收20.9—37.5%的反倾销税后,国内产业经营状况迅速好转。
三是有力地促进了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这为企业技术革新赢得了时间。国内受损产业通过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改变了原来生产效率相对低下的局面,缩小了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提高了国际竞争力。此外,随着国内产业的发展,部分企业不再单纯依靠国内市场,开始改变经营策略,转向开发国际市场。贸易救济措施为国内产业恢复、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10年我国针对原产美国的小汽车、2011年我国对欧盟产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发起贸易救济措施,促进了国内高附加价值、高技术水平、高级次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面对进口商品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维持生存,国内企业只得低成本运营,大量减员节流成为国内产业降低生产成本的首要选择。而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制止了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国内受损产业的恢复和发展以及生产规模的扩大,进而促进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五是积极稳妥配合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入世十年来,贸易救济措施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性不断提高。其中,在国家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的宏观政策目标指引下,开展对农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有力地保护了我国农业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证了人民食品安全及社会稳定。对冷轧板卷、取向性电工钢、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等工业产品的调查,有力地遏制了国际上针对我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趋势,不但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在某些国际问题上的话语权。财
(财政部关税司供稿)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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