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财政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致力于做好制度建设、制度落实文章,提升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实现了财政发展与文明建设的双丰收。
(一)加强整章建制,着力在规范管理上求突破。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工作开展到哪里、制度就建设到哪里、管理就跟踪到哪里,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铺满盖严的制度体系。一是围绕预算建制度。将所有财政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了部门预算、财政票据、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绩效评价、监督审计跟踪、目标管理考核等18项规章制度,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有效抑制了不合理支出,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近三年,仅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一项就节约财政支出4.34亿元。二是突出重点建制度。对于事关全局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了《牡丹江市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牡丹江市农民粮食补贴管理制度》、《牡丹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管理制度》等78项制度,强化了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了专款专用。三是与时俱进建制度。围绕弥补市区发展相对缓慢的“短板”,制定了《牡丹江市资源统筹、联动发展、利益共享机制》、《牡丹江市园区飞地发展管理办法》。围绕加强税源管理、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益,制定了《市区税源界定管理办法》、《市区土地收储、净地出让管理办法》。四是转变作风建制度。围绕打造务实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制定了政务管理、党建工作、工会建设、人事教育、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8大类67项制度,推广规范用语30条、普及财政法规50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制定了资金分配审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等100项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册,在制衡权力、预防腐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执行监督,着力在制度落实上求突破。规范财政管理,建好制度是基础,落实制度是关键。通过实施“三个强化”,实现了让规章制度从墙上走下来、让管理效能在落实中提上来。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制度建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那里,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全局干部人人有责的制度落实体系,纳入全局目标管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部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例如2010年,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2名干部与坐收坐支资产收益的1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处理,真正体现了制度的刚性约束。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对部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督办,保证了预算执行效果,保证了专项资金按时拨付、规范使用。对财源项目建设、财税征收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旬跟踪、月通报,保证了按照时间节点、快速高效推进。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通用指标、专用指标考核,完善了以量化为主、形象为辅、群众满意率占有较大权重的制度落实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选先进和干部晋职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配套体系,着力在制度运行实效上求突破。用创新的管理手段,切实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规范、约束效力。一是现代化手段促运行。围绕提升国库资金支付、财政票据管理等项制度的运行实效,建立完善了网络监控系统,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及时准确跟踪财政资金及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限时整改的,停止资金拨付,拒绝出售票据,不仅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提升了非税收入管理水平,通过实施票据电子化管理,还有效杜绝了乱收费及开发商“一房多售”等问题。二是改革手段促运行。围绕提升财政支出管理制度运行实效,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推行了公车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杜绝了“车轮”腐败,仅市级财政每年就直接节约财政支出1000余万元。围绕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配套推进了公务卡消费改革,杜绝了随意采购,做到了应采必采,2010年市本级完成采购额2.8亿元,节约资金7300多万元。三是联动手段促运行。围绕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处置等7项制度,实施资产管理、监督、审计等部门联合检查,对违规出租出借资产的收益全部收缴国库,并给予责任领导行政处分;实施财政、房产、土地、交警等部门联合管理,对没有财政出具手续的房屋、车辆等资产,房产、土地、交警等部门一律不予受理资产转让、变更、注销产权等业务,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围绕制度做文章,全局上下依法理财、依规办事的能力显著增强,财政建设取得长足进展。近年来,牡丹江市财政局实现了无违纪、无上访、无投诉、无安全事故,在全市行风测评中连年保持第一,先后获得全国财政先进集体、全国财政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先进集体、黑龙江省财政系统形象建设最佳单位等荣誉称号。财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