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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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
9月16日,财政部透露,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财政部、水利部下发了《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明确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调整
9月16日,财政部透露,为继续引导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财政部等三部门下发了《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现行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执行到今年9月30日,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补贴政策: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百公里平均油耗从原来的6.9升降至6.3升;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加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
9月17日,财政部透露,为加强特大...
加强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
9月16日,财政部透露,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财政部、水利部下发了《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明确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调整
9月16日,财政部透露,为继续引导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财政部等三部门下发了《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现行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执行到今年9月30日,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补贴政策: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百公里平均油耗从原来的6.9升降至6.3升;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加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
9月17日,财政部透露,为加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水利部下发了《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明确支出主要用于补助防汛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水利工程设施(江河湖泊堤坝、水库、蓄滞洪区围堤、重要海堤及其涵闸、泵站、河道工程)水毁修复、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防汛通讯设施修复、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购置以及组织蓄滞洪区群众安全转移。 补助费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健康推进
9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健康推进,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一是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规范和利用企业债券融资,专项用于公租房等建设。确保用地供应,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二是提高规划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不搞“一刀切”。
完善退牧还草政策
9月20日,财政部透露,为进一步完善退牧还草政策,巩固和扩大退牧还草成果,财政部等三部门下发了《关于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明确从2011年起,围栏建设中央投资补助比例由现行的70%提高到80%,地方配套由30%调整为20%,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补播草种费每亩中央投资补助由10元提高到20元;人工饲草地建设每亩中央投资补助160元;舍饲棚圈建设每户中央投资补助3000元。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企业所得税政策明确
9月21日,财政部透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华盛顿举行
9月22日,“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当前全球经济金融形势、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发表了联合公报并于会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率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中方在发言中表示,“金砖国家”应根据各自国情及时采取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应对通胀和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各自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应进一步加强各成员间的宏观经济政策交流,深化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及时把握危机传导的方式、范围和影响,提高应对外来冲击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1年年会在华盛顿召开
9月23日至25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1年年会在美国华盛顿召开。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就当前全球经济金融形势、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方向以及发展问题等议题进行了讨论。谢旭人在发言中指出,当前世界经济正在缓慢复苏,但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加,国际社会应继续发扬同舟共济的精神,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保持金融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增长。
财政部开展政府采购 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9月23日,财政部透露,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央本级和北京、黑龙江、广东、江苏、湖南、河南、山东、陕西等省(市)开展暂定为期2年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财政部门应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信用担保手段,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
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
9月25日,财政部透露,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民政部下发了《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实行中央对省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纳入同级预算,筹集、分配、下达、支付和监督管理补助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央财政按因素法分配补助资金,主要参考因素包括上年度各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任务、地方财政资金安排以及救助工作绩效等。
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有序开展
9月26日,财政部透露,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我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等四部门修订并下发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应促进环境友好技术转让,在我国开展合作的重点领域为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甲烷。在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过程中,我国政府和企业不承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规定之外的任何义务。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外合作方用于购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量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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