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北京:44部门公开“三公经费”
8月15日,北京市44个部门(单位)在各自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0年“三公经费”详细账单,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了说明。此次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单位)包括提交市人大审议部门决算的42个部门(单位)及作为牵头和监督部门的财政局和审计局,2010年“三公经费”总额为4.4亿元。北京市财政局表示,随着依法监督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和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推进,除涉密单位外,市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决算经人大依法审查后,将会全部公开“三公经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
(本刊通讯员)
天津:实施全民意外伤害险制度
天津市近日出台《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从2011年起,免费为全市城乡医保参保人员上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根据规定,每年依法参加本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可自然获得当年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保险费用由财政出资给付。保障范围包括参保人的意外医疗、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保险给付标准分别为: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下的,给付70%,超过6000元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
北京:44部门公开“三公经费”
8月15日,北京市44个部门(单位)在各自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0年“三公经费”详细账单,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了说明。此次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单位)包括提交市人大审议部门决算的42个部门(单位)及作为牵头和监督部门的财政局和审计局,2010年“三公经费”总额为4.4亿元。北京市财政局表示,随着依法监督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和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推进,除涉密单位外,市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决算经人大依法审查后,将会全部公开“三公经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
(本刊通讯员)
天津:实施全民意外伤害险制度
天津市近日出台《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从2011年起,免费为全市城乡医保参保人员上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根据规定,每年依法参加本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可自然获得当年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保险费用由财政出资给付。保障范围包括参保人的意外医疗、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保险给付标准分别为: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下的,给付70%,超过6000元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因意外导致残疾的,按照身体伤残鉴定等级给付20000至35000元;因意外导致身故的,合法受益人可一次性领取50000元的补偿。此外,全市还相应建立起意外伤害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意外伤害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保险资金实行委托管理、商业运营、单独记账、独立核算制度。
(本刊通讯员)
广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建立预算支出进度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制订详细的支出任务完成计划,层层分解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完善支付方式,减少资金滞留。二是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各级财政要对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的支出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对执行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查找原因,加强整改。三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省财政加快内部审核进度并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原则上除中央补助资金和执行中难以预计的增支事项外,其他所有资金都要在9月30日前拨付;要对历年发生的预拨经费进行清理,对能在当年转账列支的项目须在9月30日前办理转账手续。四是建立预算执行监督约束机制。省级项目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支出结余全部收回省级总预算。因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的,要及时提出调减当年预算的建议,并履行规定审批程序。
(曾文娟)
江苏常州:助推创投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财政部门加大对创投企业的补助力度,推动其快速发展。一是投资奖励。对投资领军型人才创办的创投企业,按其当年度实际投资额的4%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投资奖励。二是风险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创投公司,按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助。三是税收优惠。投资领军型人才创办企业,自获利年度起3年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返还。四是投资保障。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可共同申请100万元以内的投资资助,用于补贴技术费用的支出。
(本刊通讯员)
安徽宣城:因地制宜开展旧村整治
近年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旧村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已建设了7个旧村整治示范点,村民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一是注重科学规划,突出自然特色。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以林木加工等绿色产业为主线,发展农村经济;以周扎公路为依托,建立便捷的交通网络;以万亩竹林等自然条件为基础,打造天然人居环境。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环境。拆除违章搭建的危房,对村舍垃圾、排水沟进行清理,开展道路硬化、村庄亮化等工程建设。其中,投入70余万元,对1.7公里的村庄主干道及“户户通”道路进行硬化;投入50余万元新建了农家书屋、农民休闲广场、医疗卫生室等,实现有线(卫星)电视、电话全覆盖,宽带网络逐年推广。三是注重自我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安排资金,招聘卫生保洁员、道路养护员、生态保护监督员等对村居环境进行管理。
(汪恭礼)
山东招远: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近年来,山东省招远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一是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拉动。制定财税优惠政策引进农业龙头企业,从农户手中成功流转土地2000亩,投资建成了千亩现代生态苹果园,筹建了20亩高标准冬暖式大棚基地等。二是依靠特色产业带动。建设蓝莓、无核葡萄、紫地瓜、大姜等特色种植基地,共流转土地500多亩;发展瓜菜设施栽培大棚,共流转土地1600多亩。三是培育专业合作社推动。加大扶持力度,探索“合作社+基地+市场”的经营发展模式,促进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目前,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31个,带动农户5000多户,通过合作社带动土地流转,发展各类农业高效基地1.3万亩。
(冯晓东)
湖北武汉:破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
近年来,武汉市财政局积极加强制度创新,探索知识产权与金融的对接,破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30%的贷款贴息支持,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银行、中介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积极性。2010年,全市有40多家中小企业先后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和商标权质押贷款2.2亿元,相当于上一年所获贷款总额的10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家银行签订向中小科技企业授信的协议,授信总额已超过50亿元。
(陈俊 宋斌文)
海南三亚:毕业生就业见习获补贴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近日,海南省三亚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对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给予财政补贴。通知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且具有三亚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生的见习补贴不得低于三亚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单位承担60%,市级财政承担40%。见习生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见习单位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本刊通讯员)
四川巴州: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财政部门今年以来不断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采购方式审核制度。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采购项目,坚持公开招标;对工程建设采购项目,坚持实行财政投资评审。二是严格标书论证制度。对技术要求高、竞争激烈的采购项目,其标书须经过专家论证并由采购人签字认可方能发售,提高了开标成功率。三是严格采购评标制度。在评标过程中,须保证评标专家人数为评标委员会的2/3以上。同时,实行评审回避制度,确保评标公正公平。四是严格信息公开制度。实行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目录、采购招投标信息、采购结果“五公开”,打造“阳光采购”。五是严格投诉处理制度。坚持做到有诉必办,构建供需及采购的和谐环境。
(本刊通讯员)
云南曲靖: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
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不断加大投入,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一是科学规划。将重点村扶贫开发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相结合,对各项目村和农户进行摸底调查,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统筹协调。加强与农业、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项目规划、资金监管、整体推进、督促检查、建设质量五到位。三是强化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落实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将建设内容、扶持对象、补助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整合各类资金4.13亿元,建设省级整村推进重点村2178个、省级重点扶持村104个、省级温饱村148个、巩固温饱奔小康示范村6个,全市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赵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