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河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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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自2003年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始终坚持“规范推进改革、加强系统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不断将改革向纵深拓展。2010年底,省级所有财政性资金和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18个省辖市和158个县(市、区)也全部实行了改革,纳入改革范围的预算单位近3万个,约占市县两级预算单位总数的95%,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和财政监管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把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基础。一是全面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省级财政部门开设了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直接支付,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授权支付,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全部通过零余额账户完成。实现了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前保留在国库,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财政资金大量沉淀、闲置在预算单位账户等问题。省级还对省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允许预算单位暂时保留一个基本账户用于核算自有资金。大部分市县撤销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将预算单位所有资金全部集中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和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计划办理支付。对于单位自有资金,市县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收入情况核批用...
河南省自2003年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始终坚持“规范推进改革、加强系统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不断将改革向纵深拓展。2010年底,省级所有财政性资金和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18个省辖市和158个县(市、区)也全部实行了改革,纳入改革范围的预算单位近3万个,约占市县两级预算单位总数的95%,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和财政监管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把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基础。一是全面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省级财政部门开设了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直接支付,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授权支付,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全部通过零余额账户完成。实现了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前保留在国库,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财政资金大量沉淀、闲置在预算单位账户等问题。省级还对省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允许预算单位暂时保留一个基本账户用于核算自有资金。大部分市县撤销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将预算单位所有资金全部集中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和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计划办理支付。对于单位自有资金,市县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收入情况核批用款计划,支付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规范运作。二是大力清理整顿财政资金专户。在改革中,各级财政部门还对财政内部资金账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将财政资金专户归口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得再通过财政专户存储和拨付。2009年,在全省财政系统内开展了财政专户管理和财政资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当年全省各级撤销财政专户546个,移交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财政专户577个。
(二)把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和扩大改革资金范围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工资、政府采购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和大额会议费、设备购置费等,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个人或供应商账户。单位零星、经常性的小额支出,由预算单位在规定的额度内自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实行授权支付。二是扩大改革资金范围。要求各级财政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时,必须把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按照统一的业务流程实行先支付后清算。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彩票发行费等资金也与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一样,支出指标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政府采购、其他专款等类型,统一导入预算执行系统,单位根据支出需要报送资金用款计划,财政部门根据收入进度审核批复,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后与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三)把建立健全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和财政国库机构作为改革的重要保障。一是建立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省政府下发了《河南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市县各级政府也都发布了改革实施方案。各级财政还研究制定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银行清算、支付凭证、年终结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办法,对财政内部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规范,制定并完善资金审核、支付、结余管理监督等制度规定。2005年,进一步完善了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改革单位年终剩余额度的核定、结转和账务处理等作了规定。随后,又陆续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手续费及垫付资金等多项管理办法。二是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省市两级和绝大部分县(市、区)都设立了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加强授权支付监管。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成立财政国库支付机构157个,其中省级1个、省辖市18个、县级138个,为推进改革提供了较好的组织保障。
(四)把推行公务卡改革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持续推进。省级在2007年公务卡试点基础上,从2008年7月起,一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省级驻郑州预算单位2009年全部推行公务卡改革。至2010年底,省级预算单位共办理公务卡近1.9万张,当年刷卡金额1.45亿元;省辖市本级发卡数量超过4万张,当年刷卡金额近1.5亿元;6个县(市)也实施了改革试点。全省公务卡改革有效规范了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二是注重政策把握和提高服务质量。改革伊始就明确要求公务卡统一使用“62”字开头的银联标准卡,支付必须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直接划款,不得另行设立中间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确定了9家公务卡代理银行,明确规定可以跨行办理公务卡,有效促进了商业银行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了预算单位用款。此外,还编制了《公务卡知识问答》,供各预算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参考使用。
(五)把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作为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要途径。一是前移监控环节。在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实时监控功能,把对授权支付的监控分为“有规则资金监控”和“人工在线监控”两种类型。“有规则资金监控”是把监控规则录入系统,由系统自动控制,把不符合管理规则的授权支付申请直接控制在录入阶段,使操作人员无法完成业务操作。通过建立监控账户数据库,将所有改革单位暂予保留的银行账户信息全部输入系统,由系统自动排查单位授权支付转账业务的收款人和账户,对违反规定向单位原有账户或下属单位账户划款的,支付系统自动控制,并提示预算单位操作人员。“人工在线监控”是对单位正常授权支付业务由财政部门安排专人实施在线监控,对违反预算用途未实行专款专用的支付业务,财政部门可以在代理银行进行票据确认前的任一环节拦截业务操作。二是部分市县实行“现金结报制”。对于未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的支出,在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中设定预算单位现金提取额度,预算单位提取现金后必须在系统中填制“现金结报单”,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向财政部门报告后,财政部门再恢复其相应现金使用额度。三是加强对市县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财政特设专户的资金监管。河南省正在建设省级对市县财政特设专户的动态监控系统,对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情况以及市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监管。目前与5家商业银行的接口已开发成功,近期即将上线运行。
(六)把加快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针对部分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并行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要求财政部门全部退回预算单位账务核算工作,不再代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责。2010年5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市县要在2010年底前退回会计账务核算工作;确有困难的市县也要积极推进,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转轨任务。当年全省就有33个县区完成了转轨工作。今年年初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转轨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办法,确保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全面实现转轨。
(七)把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作为改革的重要支撑。一是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积极统一全省国库管理信息系统。省财政厅从2004年开始即通过统一选定业务系统、统一洽谈建设费用、适当补助建设资金、帮助提供技术服务等形式,推动市县财政使用统一的国库管理业务系统。2006年底,又按照“金财工程”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国库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2010年底前,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已在所有市县全部推广,并将县级信息系统纳入省辖市平台集中管理,同时准备在今年年底前在乡镇推行使用。新的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具备指标管理、计划审批、资金支付清算、自动登账、实时监控、各项查询对账等功能,基本满足了预算执行管理的需要。二是开发了与预算编制、工资统发、财税库横向联网、非税收入收缴和代理银行支付清算等业务系统的接口。q通过开发接口,实现了有关信息按照标准的接口程序导入导出,减少了手工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将预算指标管理与预算执行管理整合为一体。年初的部门预算导入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后,年度执行中的预算指标分配、调整和下达,都由预算和相关业务部门直接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完成。国库部门可以实时查询所有预算指标(包括待分指标)的明细数据、状态及其变动情况,分析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单位可以通过系统,核对可使用的预算指标并提出用款申请。真正实现了预算指标与预算执行的一体化管理,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效率大大提高。四是所有业务均网络化处理,提高国库管理自动化水平。2003年以来,省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网络设备购置、软件开发、通信线路包租和为每个改革单位配备计算机和打印机等,通过包租光纤线路、专用ADSL线路,利用质监等垂直管理系统的内部网络等,组成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专网,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全部通过网络系统办理计划申报、资金支付清算和对账业务。
(八)把改进工作程序和提高支付效率放在改革的突出位置。一是方便单位用款。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未实行财政统发的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等),省级和部分省辖市都由财政部门按照均衡拨款原则按月下达,改革单位不需再申报用款计划。明确了各处室对单位项目支出用款计划的审核时间,要求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计划的审核下达,并由监察室对各处室用款计划审核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综合考虑特殊因素。考虑到高校各项预算外收费(现改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大部分集中在下半年的实际情况,上半年原则上每月下达一个半月的一般预算支出用款计划,满足单位用款需要。三是加快资金支付。在《支付申请书》、合同、发票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和网上资金支付申请四者齐备的情况下,国库支付机构原则上在当日完成支付,最迟不超过两个工作日。为满足预算单位紧急支出需要,省级还明确规定代理银行在每日清算资金后仍应无条件办理预算单位的提取现金业务。这些措施的实施,得到了预算单位普遍支持和好评。
河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八年多来,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目前全省各级财政国库资金比改革前平均增加100亿元以上,为确保工资发放、社会保障、抢险救灾以及各项重点工程所需资金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了财政管理和监督力度。改革后,财政资金支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按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自动控制;对于预算执行中的项目调整,必须按照规定由主管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同意并调整支出预算后方可执行,真正做到了没有预算的项目不能拨款,超过用款额度的不能支付资金。三是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改革后,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减少了周转环节,使资金运行方式由转拨变为直达,大大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四是发挥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作用。改革后财政资金处于财政部门全过程监控之下,省级通过对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的实时监控,及时掌握资金流向,规范单位资金支付行为,有效解决了单位不按预算项目使用资金、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减少了财政资金损失浪费。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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