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王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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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湖北经济社会有了长足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攀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湖北的发展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与国内外形势发展还不相适应,与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和竞争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三农问题依然严峻;深层次结构矛盾制约发展;比较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等。因此,当前走科学发展之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湖北而言非常迫切,任重而道远。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财政政策的目标是一致的。财政收支结构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构和质量,财政收支方向可以引导经济结构优化与发展方式提升,因而财政政策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就湖北而言,当前必须通过财政政策的调整,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性和长期持续发展潜力。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政政策取向
1.优化整合财政资源。整合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各项专项资金,落实好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在能源和资源高效利用(新材料、新能源、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恢复、新型服务业发展、产业升级和集聚等重点领域,加大同类专...
近年来,湖北经济社会有了长足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攀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湖北的发展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与国内外形势发展还不相适应,与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和竞争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三农问题依然严峻;深层次结构矛盾制约发展;比较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等。因此,当前走科学发展之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湖北而言非常迫切,任重而道远。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财政政策的目标是一致的。财政收支结构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构和质量,财政收支方向可以引导经济结构优化与发展方式提升,因而财政政策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就湖北而言,当前必须通过财政政策的调整,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性和长期持续发展潜力。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政政策取向
1.优化整合财政资源。整合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各项专项资金,落实好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在能源和资源高效利用(新材料、新能源、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恢复、新型服务业发展、产业升级和集聚等重点领域,加大同类专项资金的整合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产业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合理协调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由原来的分散扶持向集中扶持转变,确保做到集中资源、统筹规划、协调实施、突出重点。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引导经济发展的公共投资和公共服务支出比重,优先增加基础教育、基础科研、公共卫生、公益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支出,以改善投资兴业和居民生活环境。发挥财政支出的导向功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进行倾斜性投资,增加对农业、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基础产业及基础设施投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战略性支柱产业,支持夕阳产业和产能加快退出。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作用,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提高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标准,支持节能低耗产品和产业的发展。
3.切实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约束,结合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深入开展财政收入监督稽查工作。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逐步从事后评价延伸到事中、事前评价,加强项目绩效与部门预算的结合,提高重大项目、民生支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4.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将省级共享税收全部下划到县市(包括增值税8%、营业税30%、企业所得税15%、个人所得税15%),省级应得财力通过县市财政结算方式上交,以积极支持县市做大财政收入规模。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有保有挂、体现激励”的原则,继续实行激励性转移支付,对各市县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增长超过平均增长水平的部分,按50%对市县财政予以奖励性返还补助,调动市县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保持东湖高新区及重点项目补助政策的连续性。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二)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
1.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新格局。以提高耕地资源保障、基础设施保障、科技支撑、物质装备支撑等“四个能力”为突破口,提高农业综合产能,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区域布局;以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等为重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以信息化、高端化、服务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提高核心和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做强做优汽车、装备制造、石化、钢铁等支柱产业,促进重工业由一般加工向高端制造提升;走“三业一融合”道路,突破性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商贸、旅游、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及动漫、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完备、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新兴服务业优势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2.支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高新区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资源整合、产业发展、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人才集聚等方面的示范、先导、辐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引领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在全省大力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并加快建立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等创新服务机构,形成以研发生产、市场经营、风险投资为链条的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拨款、企业投入、金融贷款、社会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
3.支持“两圈一带”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的龙头示范作用。加快武汉“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建设,努力壮大周边8市的经济实力,为形成中部经济重要增长极、培育长江中游城市群奠定坚实基础。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步伐。推动形成宜荆荆城市群(宜昌、荆州、荆门)、襄十随城市带(襄阳、十堰、随州),努力提高鄂西圈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积极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发挥“黄金水道”优势,做足“水”文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沿长江经济带”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与安徽皖江经济带的对接,加强与湖南、江西沿江地区的合作,为形成中部地区国土开发主轴——“沿长江经济带”作出积极贡献。
4.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城镇化建设,推动全省城镇化由偏重数量增加向注重内涵提升转变,由偏重经济发展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由偏重城市发展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形成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功能互补的城市群,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村环境,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培养新型农民。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市场体系一体化、社会管理一体化等“六个一体化”的总体要求,推动仙桃市、监利县、宜都市、大冶市等6个县(市、区)开展城乡一体化扩大试点建设。同时,启动房(房县)竹(竹山、竹溪)百公里城镇带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建设。形成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并呈现点、线、面同步推进的新格局。
5.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坚持资源开发与使用节约并重的原则,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节约用水、节约利用土地及矿产资源的机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循环经济体系,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和资源循环式利用。加大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应用推广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抓好华中林业生态屏障、三峡库区森林生态、碳汇林业示范等重大林业工程建设。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抓好湖泊生态湿地群恢复与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强生态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有效改善矿区、石漠化地区、沙区的生态环境。
6.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就业,力争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以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00万人以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居民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的长效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统筹层次,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努力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加强学前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发展公共租房建设,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作者为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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