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丁云祥
[大]
[中]
[小]
摘要:
陕西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不仅把“文化强”上升为全省战略,还把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省财政厅主动牵头,深入调研,创新思路,加大投入,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丰厚的历史文化、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斑斓多彩的宗教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自然文化和具备相当实力的现代文化资源,为陕西文化产品创新提供了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源泉。经济的快速增长、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的高度重视、人民的强烈需求,为陕西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劲而持久的动力。结合陕西实际,财政部门在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确立了“基础在文物、主线在旅游、核心在创意、突破在体制、依托在园区、带动在项目、推进在板块”的思路,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为契机,以得天独厚的文物资源为基础,文化旅游为主线,加强创意、设计及策划为核心,文化体制改革为突破,拓宽投融资渠道为保障,人才引进培育为支撑,加快发展骨干国有文化企业,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建设若干文化产业园区或聚集区,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推进文...
陕西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不仅把“文化强”上升为全省战略,还把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省财政厅主动牵头,深入调研,创新思路,加大投入,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丰厚的历史文化、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斑斓多彩的宗教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自然文化和具备相当实力的现代文化资源,为陕西文化产品创新提供了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源泉。经济的快速增长、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的高度重视、人民的强烈需求,为陕西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劲而持久的动力。结合陕西实际,财政部门在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确立了“基础在文物、主线在旅游、核心在创意、突破在体制、依托在园区、带动在项目、推进在板块”的思路,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为契机,以得天独厚的文物资源为基础,文化旅游为主线,加强创意、设计及策划为核心,文化体制改革为突破,拓宽投融资渠道为保障,人才引进培育为支撑,加快发展骨干国有文化企业,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建设若干文化产业园区或聚集区,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1.主动承担改革成本,妥善解决改制单位职工待遇问题。文化体制改革涉及人员多,利益调整范围广,稳定压力大。为了实现平稳过渡,省财政一次性投入资金3.27亿元,通过由财政负担或财政和单位共同负担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对自收自支改制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一次性予以补助等方式,实现了“使老人待遇不降低、还适当增加,让新人看到改革带来的好处、积极参与改革”的政策目标。
2.支持组建文化产业投资控股公司,拓展文化企业投融资渠道。积极为改制单位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在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之前,成立了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2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4亿元。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建伊始,就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参与省直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策划实施了一批重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项目,以项目为依托支持转制单位发展壮大。目前,正计划投资30亿元,在演艺单位集中的西安文艺路,与陕西演艺集团携手建设陕西歌舞演艺基地。
3.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文化企业增强发展活力。对艺术表演团体实行财政补助与演出场次挂钩的动态投入机制,在改善艺术团体设施条件的基础上,将原有的公用经费由直接投入变为购买演出服务,按演出场次予以补助。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院团超规定场次演出给予补贴,对基本演出场次补贴不足部分进行弥补,鼓励院团多演出、多创作。改革以后,7个省级艺术表演团体年均演出场次达到1963场,较改革前增加643场;年均演出收入1000万元,较改革前增加500万元。同时,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改制单位加快内部机制建设。
4.整合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方面继续加大投入,一方面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发挥资金聚集效应,重点用于对改制单位精品力作的奖励、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以及文化场馆建设补助等,引导改制单位加快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5.构建新型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监督与运营体制,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过去,国有文化资产主管单位既未对经营者进行资产授权经营,又未制定具体的资产增值目标,更缺乏有效的资产运转监管机制,文化单位对外投资随意性强,国有文化资产运营效率普遍低下。经过深入调研,陕西省提出了“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理顺关系、明确权责,分类管理、层级授权,加强考核、突出效益,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监管思路,把规范国有资产变动管理和强化企业运营绩效考核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了《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考核暂行办法》和《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变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
(二)扶持文化产业载体壮大
1.支持重点园区建设。以项目为载体,落实资金1.06亿元,重点支持了曲江新区西安秦腔剧院有限公司精品剧目创作、大明宫遗址公园遗址保护及IMAX文化教育影院建设、西安高新区动漫游戏创作及动漫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等,提升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影响力。
2.加快培育骨干国有文化企业。落实资金1.05亿元,支持新华发行集团西北出版物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数字电视整体转换项目;帮助陕西演艺集团解决注册资金及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帮助西部电影集团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相关问题。
3.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为民营文化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重大文化精品专项资金安排上向民营影视企业倾斜;将大唐西市博物院、关中民俗博物院等民营博物馆纳入财政扶持范围,截至目前,累计向关中民俗博物院拨付扶持资金2300万元、向大唐西市博物院拨付扶持资金1200万元。
4.支持“大戏、大片、大剧、大作”。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大戏、大片、大剧、大作”创作生产,支持了《大秦岭》、《大秦帝国》、《望长安》等精品力作,打造了陕西特色文化品牌。实施了重大文艺题材创作面向全国招标制度,2009年首次面向全国开展了重大文艺精品剧本征集活动,共征集影视剧剧本380部。
(三)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通过不懈努力,陕西文化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初步形成了以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陕西演艺集团等八大文化产业集团公司为龙头的陕西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2009年,陕西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24亿元,比2008年增长21.0%,占GDP的比重达到2.73%,对GDP增长贡献率为5%,拉动GDP增长0.68个百分点。同时,文化单位效益有了较大提升,2009年,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利润7500万元,同比增长52%;陕西出版集团实现利润4530万元,同比增长45%;陕西新华发行集团经营收入达到21.98亿元,同比增长9%。
1.文化与旅游结合日趋紧密。依托秦始皇兵马俑等文物资源打造了多条精品旅游线路;深入挖掘唐文化资源,兴建了曲江文化旅游新区;融红色旅游、祭拜朝祖、黄土风情、黄河风光、民俗文化为一体,打造了延安旅游景区;集山岳观光、宗教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开发了“天下第一险山”华山旅游景区;以建设合十舍利塔为核心,打造了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佛教文化旅游圣地法门寺旅游景区。
2.广播影视业快速扩张。建成了覆盖全省城乡的现代化广播电视信息网,组建了省、市、县三级贯通,具有现代企业性质的陕西广电网络公司;省电视台、广播电台业务已延伸到西北其他省份。全省影视制作机构达到170余家,其中民营影视机构占到了98%,影视综合生产能力居全国前列,“影视陕军”独树一帜。
3.演出业发展态势良好。全省艺术表演团体达到111个,艺术表演场所106个,演出经纪机构39家,2008年共演出2万多场次,观众1905万人次,演出收入1.5亿多元,推出了《长恨歌》、《仿唐乐舞》、《梦回大唐》、《大唐赋》等唐乐舞系列。
4.动漫游戏等创意产业迅速兴起。创意企业数量以年均70—102%的速度增长,目前西安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意企业数量有2000多家,年销售收入超过80亿元。其中,动漫、游戏制作企业达140余家,从业人员近万人。
5.文化产业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的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由2004年的59.8%、20.9%和19.3%变化为2008年的47.9%、28.1%和24.0%。民营文化企业蓬勃兴起,文化系统中民营文化企业机构数占82%,从业人员数占73%,年收入占82%,年增加值占80%,年上缴税金占97%;文物仿制和销售单位基本上都是民营企业。
(作者为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 常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