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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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动首都产业结构升级,北京市把文化创意产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大力提升北京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影响力。财政部门从政策研究、资金安排、制度规范、机制创新等方面不断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文化创意产业真正成为了北京市的朝阳产业。2004—2009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产值的GDP占比稳步上升,提前实现了“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12%的目标。
1.发挥职能作用,健全财政资金支持体系。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扶持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制作和交易等八个行业发展。四年来,市财政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累计安排资金20亿元,支持重点产业项目375个,有效带动社会相关投资近200亿元。2010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804.3亿元,达到全市GDP比重的12.6%,成为首都经济尤其是“后奥运经济”的重点支柱产业之一。同时,探索实行有区别的财政投入政策,财政资金重点投向产业领域中最有利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最具有天然优势的行业,支持一批战略意义大、有市场...
为推动首都产业结构升级,北京市把文化创意产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大力提升北京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影响力。财政部门从政策研究、资金安排、制度规范、机制创新等方面不断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文化创意产业真正成为了北京市的朝阳产业。2004—2009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产值的GDP占比稳步上升,提前实现了“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12%的目标。
1.发挥职能作用,健全财政资金支持体系。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扶持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制作和交易等八个行业发展。四年来,市财政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累计安排资金20亿元,支持重点产业项目375个,有效带动社会相关投资近200亿元。2010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804.3亿元,达到全市GDP比重的12.6%,成为首都经济尤其是“后奥运经济”的重点支柱产业之一。同时,探索实行有区别的财政投入政策,财政资金重点投向产业领域中最有利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最具有天然优势的行业,支持一批战略意义大、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文化资源项目实现产业化,对新兴行业项目和具有民族特色、传统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优惠措施。
2.研究制定扶持政策,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优先支持以创意研发为核心、数字化为表现形式的内容产业,支持体现北京特色、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具有快速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支持有支撑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项目,扩大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建立健全“一业一策”(即针对文化创意产业各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支持政策)的产业配套扶持政策。协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支持影视动画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支持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等多项重点扶持政策和配套政策,针对八个重点行业各自特点、发展需求和发展方向,制定完善相应的资金投入法规、章程、实施细则,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产业投入的政策体系,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推动民族动漫、游戏产业和新媒体产业的发展。采取前期资助、贷款贴息和担保等有效手段,建立对优秀出口企业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的奖励扶持机制,鼓励文化企业加大对出口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创新投入。同时,注重利用WTO的例外原则,对民族文化产品进行保护扶持,并鼓励其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如鼓励北京原创影视动画片出口海外市场以及中外影视机构合作拍摄制作电影、电视动画片,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此外,优化企业发展的外部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创业环境,促进文化创意企业富有活力和高效率的发展,构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平台。
3.创新体制机制,理清管理脉络。一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完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战略性重组,加强对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国有资源、资产的整合和管理力度,尝试组建产业集团、股份制试点等新型产权模式,力争打造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市场上的主导力量;支持骨干文化创意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注资新组建的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北京演艺集团;借助中央资源,推动中国动漫游戏城建设,加大力度支持北京市多厅影院新建、改造,大力培育首都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和品牌。二是完善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决策机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逐步调整目前以政府决策为主确定支持项目的做法,完善文化项目基金管理模式,借助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三是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和公众评价为主要指标、涵盖不同层面需求的财政投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府资助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将考评结果与今后的资助安排相结合。
4.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在公共经费有限而产业发展经费需求巨大的情况下,借助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利用财税政策和信贷手段等经济杠杆,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积极培育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主体,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体制的文化产业新格局,推动实现文化与产业、创意与资本的紧密结合,从而全面破解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瓶颈问题。一是改进和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逐步构建政府引导、社会为主、多措并举、重点突出的综合资助模式和比例适当、目标清晰的投资结构。健全完善在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下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逐步降低直接补贴在扶持资金中所占比重,将投向侧重于基础性、平台性的环境建设项目,探索完善以基金管理为主的新型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基金、贷款担保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创意产业。在相关政策的扶持下,市金融资本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对接正在加速。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对文化创意企业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截至2008年10月,两行共审批文化创意类贷款项目55个,发放贷款10.07亿元。此外,随着产业开放程度的提高,外商投资也越来越多地将目光投向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显示,北京市的港澳台和外商投资的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由2005年的622家增加到2007年的871家,2007年资产总额达到1248.5亿元。二是处理好财政资金传统资助方式和新型资助方式的关系。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发展特点、发展需求和发展方向等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扶持方式。对于在首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有利于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文化产业产品和服务,采取直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投入方式。对于已经发展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具有市场竞争活力、一定规模和效益的行业和企业,可以采取后期奖励、贷款贴息等投入方式。
5.严格规范资金监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四年来,市财政部门规范管理、加强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机制不断成熟。设立之初,财政部门就制定了具体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准确定位产业内容和重点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规范和规划设计。在此基础上,2008年继续创新财政资金资助方式,出台文化创意产业奖励和贷款贴息的管理办法,对已获商业贷款的种子期、创业期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对产业发展情况较好、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的企业给予奖励,实现对文化创意企业全方位、多角度的资助和扶持。2009年,又相继出台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在探索采用融资担保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同时,通过建立预算项目库、纳入财政投资评审、借助社会审计力量等多种手段对资助项目进行管理,有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6.充分发挥首都文化资源,集中力量打造知名品牌。积极利用奥运带来的场馆优势、基础设施优势和品牌资源,通过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以及文化产业自身的兼并和重组、资本运作等方式,整合优质资源,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培育拥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文化创意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北京特色的文化精品和知名品牌;重视奥运财富的挖掘和利用,在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借助这些无形的“城市名片”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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