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财政管理水平。近年来,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方法,为推进财政管理与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科学建章立制 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湖南省财政注重用制度管进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出了严格规定和明确要求。
一是内部责任制度。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涉及财政工作多个环节,流程较多。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责任意识,省财政厅明确规定:所有涉及财政收支业务单位(处室)的一把手为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预算指标、用款额度(计划)、财政拨款等负领导责任,具体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年终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造成重大资金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处室)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同时对单位(处室)和个人追究责任。
二是定期通报制度。如每年6月、9月、11月预算执行期结束后,省财政预算、国库等部门及时发布省级支出指标管理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厅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领导。对支出进度较慢或工作措施不力的处室提出批评,加强督促。为完善通报机制,实现全...
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财政管理水平。近年来,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方法,为推进财政管理与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科学建章立制 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湖南省财政注重用制度管进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出了严格规定和明确要求。
一是内部责任制度。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涉及财政工作多个环节,流程较多。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责任意识,省财政厅明确规定:所有涉及财政收支业务单位(处室)的一把手为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预算指标、用款额度(计划)、财政拨款等负领导责任,具体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年终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造成重大资金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处室)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同时对单位(处室)和个人追究责任。
二是定期通报制度。如每年6月、9月、11月预算执行期结束后,省财政预算、国库等部门及时发布省级支出指标管理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厅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领导。对支出进度较慢或工作措施不力的处室提出批评,加强督促。为完善通报机制,实现全覆盖,目前正在着手研究市州、省直管县市预算执行情况考评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考核。
三是监督检查制度。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掌握着项目申报、用款计划申请等支出主动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主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尽量避免出现“日常挂账消费,年底统一结算”的年度用款不均衡现象。目前,省本级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完全向厅监督检查局开放权限,监督机构可以适时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动态监督。对执行进度较慢的,财政监督部门将认真深入核查,及时分析原因,督促其加强整改,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预算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初按时完成预算执行分析,总结前段财政支出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下阶段财政支出走势作出预测,提出对策建议,确保预算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前瞻性和时效性。
强化工作举措 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在工作中,通过“一个细化”、“两个支撑”、“三个限时”、“四个联动”,真正把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落到实处。
“一个细化”,即细化预算编制。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按照综合预算要求,将当年所有财政性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专项资金尽量细化到具体项目和预算单位,减少资金预留,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都要编列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对于确实需要追加采购计划的,经相关程序批准后再予以追加。
“两个支撑”。一是积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供制度支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省财政国库资金在预算单位请款当日,最迟不过次日就能到达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拨付时间大大缩短。农村义务教育、家电下乡、新农合等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实现了资金直达,有效提高了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率。同时,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动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科学、合理和细化,为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为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供技术支撑。为确保实拨资金及时、准确拨付,改变过去手工操作办法,通过预算指标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总预算会计核算系统有效对接,开发实拨资金支付模块,将实拨资金支付纳入指标支付一体化管理,明确由部门预算处代非预算单位网上请款,5个工作日拨付资金。同时,横向联网使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国库间实现信息共享,更加便于进行预算执行分析。
“三个限时”。一是部门预算批复限时。厅内有关处室应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年度省级预算后30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到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并督促一级预算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到所辖基层预算单位。二是资金拨付和额度审批限时。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要对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和超过规定额度的授权支付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预算单位提供资料不齐的情况除外)办理完毕。预算单位申报的额度在部门处最多停留3个工作日,到时系统自动生效,国库处坚持每天至少下达两次额度。三是预算指标文件办理并登录上网限时。如厅办公室要在收到财政部指标文3个工作日内送呈厅领导审签,同时送预算处和部门预算处办理。预算处在收到部门预算处会签指标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领导签发后,部门预算处要在5个工作日内打印正式预算指标文。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给定指标来源的情况下,部门预算处应在指标文正式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登录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省市州、省直管县(市)对“三个限时”也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规定。通过“三个限时”,大大提高了资金的支出速度,加快了全省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四个联动”。一是财政预算、执行、监督联动。通过建章立制,职责更加明确,协调沟通加强,责任意识强化,预算执行在财政部门内部实现了顺畅运行。预算、执行、监督等部门衔接紧密,配合默契,切实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二是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联动。在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督导下,全省各预算单位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努力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并及时反馈信息。三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市县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则加大对市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监督指导,总结推广市县经验,要求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制度,强化责任,确保加快支出进度。四是财政部门与银行联动。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国库加强对各代理商业银行的监督、考核,确保资金支出按时到位。

此外,为减少预算单位请款环节,湖南省积极探索工资及时发放机制,从2010年开始,规定各预算单位对工资性支出,年初一次申报全年用款额度,分月申请直接支付。为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发挥效益,每年在中央专项资金下达前,对经济建设、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资金实行预先拨付,以确保资金支出进度。在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方面,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均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资金。
通过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各项工作举措,注重规范,强调落实,湖南省预算支出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近两年,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明显加快,在全国排位靠前。2010年上半年,全省农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等民生支出共480.96亿元,占上半年财政支出总量的48.41%。此外,年底结转下年支出过多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2007—2009年,全省年末结余占支出预算的比重逐年下降。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