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围绕“八大经济区”(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和“十大工程”(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老工业基地改造工程、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工程、现代交通网络建设工程、贸易旅游综合开发工程、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工程)建设,遵循“巩固、调整、提高、创新”八字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改善民生,加大“三农”和公共服务投入,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省本级财政支出将重点向巩固扩内需成果倾斜,加大对包括公路、铁路、农田水利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夯实社会保险基础、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强农惠农方面倾斜,安排“三农”专项资金106.7亿元,促进农业发展,及时发放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涉农补贴资金,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向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倾斜,增加教育投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倾斜,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巩固,即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巩固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的成果,不断丰富完善政府公共投资、吸引社会投资和引导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一是在扩大政府投资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提高中央投资比重,保持中央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的适度规模,并积极筹措资金保配套、保重点项目投入,确保在建项目后续任务完成。二是在吸引社会资金方面,认真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激励民间投资政策,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落实好省政府加快全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大金融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力度;加强财银合作,深化“捆绑贷款”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全球环境基金等,开辟生态融资、碳交易融资新渠道。三是在促进消费方面,积极推进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刺激家电汽车等耐用品消费。

调整,即着眼于抢占后危机时期制高权,调整财政政策取向和资金投向,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是涉企专项向新兴产业调整。整合新型工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等促进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政府确定的新能源、新材料、新兴环保、生物产业、信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支农资金向水利建设调整。进一步拓宽支农资金整合渠道,集中资金向水利建设倾斜,实现省政府确定的水利建设规划目标。三是相关专项向自主创新调整。支持企业出资进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等自主创新项目研究,财政可按企业自主出资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企业购买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根据项目新增收入、新增利税给予资金奖励。
提高,即民生投入、支持城乡统筹和财政收入能力方面要有新的提高。一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社保方面,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力争继续按政策上限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医改的配套政策。教育方面,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抗震加固工作,力争按国家规定完成新建和维修改造工程量的90%。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三棚一草”(非煤城市棚户区改造、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廉租住房、“三供两治”(供水、供热、供气、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民生工程建设。二是提高城乡一体化统筹能力。扎实推进35个省级文明示范村和新农村重点示范村建设,全面启动财政支持场县共建、村企共建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三是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提高财源项目对税收的贡献;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创新,即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创新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步伐。一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2010年在全省启动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完善公务卡制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使用量;完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实现“共同参与、统一协调、全程监督、规范管理”的财政监督格局,提高财政整体监管水平。二是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改善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在直接支持方面,更多地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在间接支持方面,鼓励建立风险投资引导机制、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健全担保风险代偿机制、支持做大做强政策性担保行业等,有效吸引金融和社会投资,促进产业发展。三是创新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深入调查研究市辖区财政体制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财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