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从2006年起即开始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改革,自2007年7月起,在全市216个村展开试点,2009年7月,在全国地级市中首先实现了“新农保”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110.6万人,领取养老金人员达到26.3万人。
宝鸡市的“新农保”制度,由于结合了宝鸡的经济和社会现状,增加了政府在制度中的责任,参保缴费客观合理,享受待遇直观实惠,使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直接理解和感受到新制度是为其造福的制度,推行之后在全国引起了轰动。宝鸡市的主要经验可以归结为“三道加法”,即: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进口补”+“出口补”的创新举措,专户+年检的管理模式。
一、实行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把政府责任落到实处
宝鸡“新农保”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方式,市县财政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保费收缴实行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由县级统筹。18—44周岁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为15年以上;45—59周岁缴费年限为60减去制度实施之日本人年龄;60周岁以上不缴费。
一是以科学的制度夯实政府责任。宝鸡“新农保”的总体框架设计坚持以市县两级政府为轴心,可以概括为费用县级统筹式、缴费和享受待遇捆绑式、基金储蓄完全个人账户积累式。该制度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基础,兼顾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救助方式。为确保制度有效实施,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家在农村的干部家庭、农村党员家庭、农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家庭带头交纳保费为主要内容的“五个带头”活动,并把家庭“钱掌柜”、村组“明白人”作为关键突破口,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示范辐射效应,加速了“新农保”实施进程。
二是以持续增长的财政投入确保制度落实。市县两级财政克服金融危机蔓延导致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缓、国家出台一系列减税让利措施使财政保障范围和支出规模迅速扩大等重重困难,全力保障“新农保”所需资金。截至目前,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新农保”资金8301.68万元,其中,仅2009年1—8月即投入3212.33万元,预计全年投入将超过5000万元,占全市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1.94%。由于政府加大了投入,“新农保”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参保农民年满60周岁时,每月养老保险金额等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计发月数139(139个月为陕西省人口平均年龄减去60岁所剩下的月数),再加60元的政府基础养老补贴,真正达到了减轻农民负担、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目的。
三是以捆绑式缴费增大“新农保”的乘数效应。宝鸡“新农保”把60岁以上老人只参保不缴费和18岁以上60岁以下人员参保结合起来,捆绑缴费。即以血缘关系意义上的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他的家庭成员(配偶、儿子、儿媳、上门女婿及配偶)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这样既让60岁以上老人享受到改革成果,又把家庭人员纳入了参保范围,夯实了参保人员的义务和权利。
四是以完全个人账户积累让参保人吃上“定心丸”。为每位参保农民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管理。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其利息、村(组)集体补助总额及其利息、财政补贴总额及其利息、其他收入及其利息。个人账户中个人和集体缴费储存额可以全部转移或继承。
二、推行“进口补”+“出口补”的创新举措,把农民的负担降到最低
宝鸡“新农保”,除了加大政府投入外,还在财政补贴方面探索出进出口分头补贴的创新举措。
一是以“进口补”调动参保群众积极性。“进口补”是指财政对群众保费缴纳给予定额补贴,即按参保农民选择的缴费标准给予30—50元的补贴,对按参保缴费基数(参保缴费基数以参保时上年度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准)5—10%缴纳者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达到缴费基数20%者每人每年补贴40元,对达到缴费基数30%者每人每年补贴50元,此补贴市县财政各负担一半(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养老保险费,由市、县(区)财政按各承担一半的原则全额补助)。
二是以“出口补”坚定参保人员信心。“出口补”是指对60岁以上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的人员由财政直接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即每人每月补助60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45元,县级财政承担15元。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政府补贴金额远远超出个人缴费金额。2009年宝鸡市12个县(区)农民平均每人年缴费245元,其中,财政补贴30元,个人实际缴费215元。以此为例,15年个人只需缴纳保费3225元,但政府为其进口需补贴450元,出口需补贴8340元,合计补贴8790元,政府补贴金额是个人缴纳保费的2.73倍。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太白县为例,按照该县人均纯收入水平,农民个人年缴费只有131元,15年1965元,但政府同样补贴8790元,政府补贴金额是个人缴纳保费的4.47倍。
由于市、县两级财政都承担了劳动年龄段参保人员的进口补贴和对退出劳动年龄段老人每月60元的出口补贴,实际等于政府以捆绑式,直接补贴老年人,减轻了家庭负担,对农民参保具有激励作用。
三、采用专户+年检的管理模式,把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纳入全面掌控
为确保基金安全、保值增值,宝鸡市财政局还采取了“专户+年检”的管理模式。

一是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制度,使基金运作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既确保了基金管理的安全、规范,又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市财政局将“新农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每年的财政监督工作要点,不定期组织力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保证了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
二是确保基金规范管理。“新农保”基金以县级为核算单位,实行专户管理。政府财政养老补贴(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分开管理。基础养老金主要由市、县业务部门按照预算、核定、发放过程管理。市、县(区)财政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的“新农保”基金预算安排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利率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确定,每年结息一次。财政部门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及时填写个人缴费记录卡,严格按照缴费流程依法征缴保费,坚持每天核对缴费汇总表、缴费明细表和缴费记录卡,并为缴费群众如实开具“新农保”专用票据,做到票款相符,表、卡相符,账实统一。
三是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宝鸡市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先后多次与金融机构协商,将“新农保”基金在国有商业银行存为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