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化是我国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自1999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配合各项财政改革,先后组织开发并应用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工资统一发放等财政业务管理系统,支撑了财政改革与管理的顺利推进。但是,这些系统大都为任务驱动、应急开发,普遍存在基础数据不统一,信息分散存储、系统独立运行、业务衔接不畅的现象。虽然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开展了系统整合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初步实现了系统衔接和数据共享,但这些整合工作区域性特征明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财政系统一体化建设问题。为探索出一条符合财政信息化建设实际的系统整合之道,2004年底财政部党组作出了建设应用支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战略部署,提出了以平台为基础构建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的系统整合思路。
平台的建设与推广实施,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促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加快平台建设与推广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我国的财政改革与发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仅仅依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必须要在信息技术手段的利用上、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上迎头赶上,尤其要加快推进作为财政信息化“高楼底座”的平台建设与实施,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逐步实现技术与业务的良性互动,更好地服务和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第二,加快平台建设与实施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决策水平的重要保障。财政收支数据是财政决策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只有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和业务规范实现业务系统的有效融合和信息共享,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才有坚实的技术和数据支撑,财政决策的正确性、及时性才有基本的信息保障。平台建设和应用将流程作业系统整合升级为综合分析系统,使信息技术应用由替代手工操作向深层管理分析转变,使随时抽取数据并生成综合分析表成为可能,大大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数据综合分析、深度利用的基础将更加坚实,财政决策和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第三,加快平台建设与实施是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促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武器。基于平台的财政信息系统,通过各业务环节的互联互通,以及详细记录每一笔财政资金的运行状态,可以对财政资金运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增加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同时,通过平台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便于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资金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风险控制,从机制上、源头上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促进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第四,加快平台建设与实施是实现信息系统整合、推进财政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的根本途径。从信息化发展规律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过程来看,可以说平台的建设与实施是财政信息化发展到现在规模和阶段的必然要求。通过推进平台的实施,可以将原来分散部署、各自独立的应用系统,逐步转变为信息通畅、数据集中处理的新运行模式,构建覆盖所有财政部门、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业务、所有财政资金的一体化财政管理系统,彻底改变目前的被动局面,使信息化走上一体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轨道。
平台建设完成以来,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在狠抓平台建设及在部本级应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平台在地方财政部门的分类试点工作。2008年11月,专门召开全国财政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地方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总结经验,对平台推广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目标,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抓住机遇,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进平台应用,提高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要充分认识到平台建设与实施关系到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切实把平台建设与实施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服从大局、规范统一;务求实效、节约投资”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抓出实效。要上下加强联动,内部加强合作,横向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平台推广实施,早日实现财政内部之间、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的“三个贯通”,实现财政信息化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