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宁夏各级财政部门将把保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扩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把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促进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抓增收节支,促进地方财政实力持续增强。将全年101亿元的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国、地税和财政部门,确保收入征管有目标、有计划。全面推进财政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支持国、地税部门做好社保基金代征工作。创新财政增收激励机制,完善税收增长奖励办法和税收贡献地转移支付办法,对进入西部“百强”县的市县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市县发展经济、狠抓收入的积极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部门单位业务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对一般性出书、研讨、纪念、庆典等活动,由部门单位自行解决经费。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资源,将非税收入纳入综合预算管理。建立财政大口径资金运作平台,综合采取拨款、调度、“以奖代补”、贴息、注入资本金、国债、外债、鼓励商业银行贷款等多种灵活方式,突出资金供给。深化政府信用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积极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利用时间差、利率差等手段,增加商业银行新增现金流量。
抓扩大投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行盯着政策、盯着项目、盯着资金、盯着动向的“四个盯着”工作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做好中央新增投资的项目储备、申报、争取和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全区大中型企业在应对挑战中实现转型和技术提升,集中4亿元资金用于“五优一新”产业(能源、煤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的发展,带动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放,起到乘数效应和倍增效应。鼓励市县加大对重点工业项目的扶持,对银川、石嘴山、青铜峡、灵武等市县安排税收贡献地转移支付7000万元,用于发展新型工业与园区建设。实行结构性减税减费政策,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降低征收率,落实降低住房交易税收的政策,取消和停征1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通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来为企业扩大投资创造条件。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整合项目资金4亿元,全力支持设施农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农业产业的贷款投入。加快沿黄河城市带同城化步伐,安排沿黄河城市带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带动山区川区协调发展。
抓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发展。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2009年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中涉及财政的实事,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重点向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农稳定投入机制,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与创业资金2.1亿元,其中自治区创业扶持基金5000万元,支持全民创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停产停工企业对职工开展内部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在农林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等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安排农民尤其是返乡农民就业;加快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和激励补助长效机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范围,逐步支持开放图书馆,稳步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抓收入分配,促进消费需求稳步提升。扩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继续保持农民收入增加势头不减。逐步提升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农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标准,适时提高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少生快富”奖励标准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按照人均年收入1350元确定贫困线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的政策要求,保障离休人员的收入待遇。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加大各级财政的保障力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津贴补贴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水平。研究探索低保资金、救助资金的“购物券”发放模式,形成即期消费。加大对家电下乡的补贴力度,对彩电、冰箱、洗衣机和手机四大类产品,在中央补贴13%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对川区加补2个百分点,对山区加补7个百分点,努力开拓城乡消费市场。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