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江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大财政、积极发展型财政、主动服务型财政”的理财观念,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加大省级重点资金投入,推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新增财力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公共社会事业倾斜,巩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江西省财政部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配套解决的思路,系统推进建设覆盖全社会、惠及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别是2007年全省财政新增安排44亿元资金,实施40项公共财政政策,2008年省财政再增加安排50亿元,实施60项公共财政政策,基本实现了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的“四个全覆盖”,即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农民和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全覆盖。
结合前两年的实践,在研究2009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公共财政政策规划时,江西省财政部门重点把握了五项原则:一是站在最困难群众的立场上,突出“雪中送炭”,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困难;二是尽可能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直接照在老百姓身上;三是巩固和完善前两年实施民生工程的成果和政策措施,体现民生工程的连续性;四是继续坚持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农村、基层和公共社会事业倾斜;五是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可持续实施”的要求,确保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按照这些原则,2009年江西省进一步统筹各方因素,综合平衡财力,预算安排188.2亿元,其中新增50多亿元,加大公共财政建设力度,增加安排资金或新出台的政策的有九个方面共60项,进一步巩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方面,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国民教育方面,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地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予以奖励,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通用教材,支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南昌大学“211工程”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建立林区村级防火专项资金;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安排资金加快推进三项医疗改革,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难题,即安排省、市、县、乡选择医院进行取消药品加成试点补助经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全额保障补助经费,村级医生津贴补助;农业方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和农村沼气建设,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基层保障方面,新增安排资金支持基层司法法律援助和政法转移支付,将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值税省级分成部分返还市县(区)并给予奖励,增加居委会、“三院”(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人员工作补贴和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贴;文化体育方面,增加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维修资金,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进行补助,推进农家书屋和群众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等。这些政策措施既是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本要求,也是江西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有效地拉动经济快速增长。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