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作者:山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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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82年起,我省对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四年多来,粮食企业亏损得到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有了改善,财政补贴相对减少,企业自有财力不断增加。实践证明,对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是改善粮食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好办法。
一、为什么要实行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办法。1982年以前,我省粮食企业财务管理上突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粮食企业亏损增加较多,财政无法控制。如1981年粮食经营量比1980年下降9%,而亏损额却增长28%,影响了财政收支的平衡。二是粮食亏损补贴指标是定“死”的,而粮食经营任务也是“硬”的,这就妨碍了粮食企业扩大经营。三是粮食企业责权利脱节。粮食部门内部实行盈亏统算,粮食工业和粮食议价部分盈利再多也得不到好处;粮食的调运权在上级,而调运的费用却要基层企业负担,这些都挫伤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四是核定亏损指标工作量很大,既要分行业算帐,又要分地区算帐,上下左右,扯皮不休,而年终超亏,财政还得认帐。
为了改善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较好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同省粮食局反复研究,商定对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办法。
二、对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的原则、范围和...
从1982年起,我省对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四年多来,粮食企业亏损得到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有了改善,财政补贴相对减少,企业自有财力不断增加。实践证明,对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是改善粮食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好办法。
一、为什么要实行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办法。1982年以前,我省粮食企业财务管理上突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粮食企业亏损增加较多,财政无法控制。如1981年粮食经营量比1980年下降9%,而亏损额却增长28%,影响了财政收支的平衡。二是粮食亏损补贴指标是定“死”的,而粮食经营任务也是“硬”的,这就妨碍了粮食企业扩大经营。三是粮食企业责权利脱节。粮食部门内部实行盈亏统算,粮食工业和粮食议价部分盈利再多也得不到好处;粮食的调运权在上级,而调运的费用却要基层企业负担,这些都挫伤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四是核定亏损指标工作量很大,既要分行业算帐,又要分地区算帐,上下左右,扯皮不休,而年终超亏,财政还得认帐。
为了改善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较好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同省粮食局反复研究,商定对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办法。
二、对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的原则、范围和做法。为了做好对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工作,我们确定了定额补贴的原则、范围和具体做法。
(一)定额补贴的原则。对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必须在正确贯彻国家粮油方针政策的前提下,有利于促进经济体制的改革,有利于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有利于控制和减少财政补贴,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把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同时定额补贴标准要定得合理,补贴方法也要简便易行。
(二)定额补贴的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粮食和食用油脂统购统销价格倒挂的价差;平价经营中发生的商品流通费;为国家储备粮油和代队储备粮食所开支的费用;供应军用粮油开支的合理费用。凡是没有纳入国家统一计划的粮油,议价经营的粮油,非食用油脂,超计划销售的粮油、饲料、饲草等发生的费用和违反购销政策,计划外调拨,自行调剂品种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经营性亏损,都不得计入定额补贴的范围之内。
(三)定额补贴的具体做法。
第一,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对省粮食局的销售和库存两个环节,实行定额补贴、超亏不补、结余分成的办法。
第二,省粮食局根据省财政核定的定额补贴指标,分成三部分,对地、市粮食局进行补贴:第一部分是运费专项补贴,在粮食系统内部实行定额分级包干管理。凡省间和省内地、市间调拨的运费由省粮食局负责;地、市内各县间调拨的运费由地、市粮食局负责;县(市)内运费和装卸搬运费由县(市)粮食局负责。这样,把粮油调度权和经济责任结合起来,使企业的经营成果不因运费开支的变动受到影响。第二部分是平价粮油经营的费用补贴,省粮食局对地、市确定了三项补贴:一是定额储存补贴;二是超定额储存补贴;三是销售补贴。根据各个地、市粮油经营的条件、重点和经营管理水平,省粮食局又将11个地、市划分为五个类型,补贴标准有所不同。第三部分是留出一小部分补贴作为机动,用于全省必要的调剂和特殊情况下的专项开支。
第三,地市粮食局根据各县市和直属单位的经营特点和粮油生产、运输的条件,又分成若干类,分别进行补贴。
第四,县粮食局根据不同情况,对基层企业有的搞盈亏包干,增盈减亏分成;有的将补贴定额分解,下放到基层企业。例如,神池县将补贴款先作单项分配,把县粮食局统一开支的修理费、县内运费、营业外支出(县局离退休人员开支)等留下后,其余用于基层企业实行定额补贴。
三、抓好配套措施。针对粮食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情况,在实行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的同时,我们又采取了以下几项配套措施:
(一)配合主管部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从1984年起,省粮食局对各地、市粮食局实行了以“三项承包,五条保证,三项奖励,五权下放”(注)为内容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把全省粮食企业全年扭亏增盈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在粮食企业内部也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把财务指标落实到班组和个人,每月评比,以分计奖。这样,许多地、县粮食部门积极动脑筋,想办法,“以工补商,以议补平,以熟补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85年全省粮食企业有纯盈利(不包括定额补贴)的县,已由1982年的10个,增加到66个。
(二)积极扶持粮食企业,增强经营能力。从1982年实行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以来,省财政先后拨给粮食企业建设资金7,055万元,使全省粮食仓容增加了2.77亿斤,修建硬化地坪4万平方米,购置装卸运输设备63台(套),还新建了一些铁路专用线,大大增强了粮食企业的经营能力,为扭亏增盈创造了条件。
(三)保持补贴定额的稳定性,妥善解决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对于某些特殊性、临时性的问题,由于对企业盈亏影响较大,我们采取单独算帐的办法解决,不调整补贴标准。例如1983年运城市、沁水县等地发生了洪水灾害,粮库被淹,企业损失较大。对此,我们专项拨款100万元弥补企业损失,同时,对这些地方的粮食企业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不变。再如1984年国庆节,省政府决定对非农业人口每人增加供应半斤平价菜籽油,我们采取了一次性单独补贴的办法,不增加企业亏损。还对修理费实行定额管理,企业结余部分上交,由省集中掌握,确需超支的,经省审核后适当追加修理费指标,等等。
(四)实行盈亏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在对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的同时,我们对粮食系统内的盈利企业实行了利改税或利润分成办法。粮油工业实行利改税;运输企业实行基数内交八留二,超基数交六留四的办法;食品利润全额分成,交三留七;议价经营实行利税统算,全额分成,交六五留三五。这对调动粮食企业中盈利行业的积极性,是有作用的。
四、四年来取得的经济效果。
(一)粮食经营亏损得到了控制,相对减少财政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后的四年(1982—1985年)平均每年粮油经营量比前三年增加22.4%,而财政补贴平均每年比前三年只增加7.7%;经营万斤粮油财政补贴为30.7元,还减少了13.8%。
(二)增加了粮食企业的盈利,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实行盈亏两条线和亏损定额补贴办法后,1985年与1982年相比:粮油工业利润由1,290万元增加到2,280万元;议价粮油利润由1,869万元增加到3,785万元(不包括已交纳的营业税);运输企业利润由168万元增加到453万元;附营食品利润由159万元增加到3,054万元。同时,粮食企业留利年年增加,增强了自我发展的能力。1982年全省粮食部门留利1,063万元,1985年达到了5,521万元。粮食企业上交财政的利税也有较大增加。1985年全省粮食部门上交税利5,900万元,比1982年增长了144.2%。
(三)促进了粮食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几个主要经济指标都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经济指标在全国排列的名次,万斤粮油经营费用1983年为第九,1984年上升到第五位,1985年跃居第一位;商品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的比重,1983年为12位,1984年上升到第二位,1985年仍保持第二位;结算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的比重,1983年是13位,1985年跃居第一位。
注:三项承包:(1)承包各项盈利指标;(2)承包平价亏损定额补贴:(3)承包实现盈利县粮食局×个。五条保证:(1)保证执行政策,完成任务;(2)保证文明经商,不损害群众利益;(3)保证费用成本的开支适应业务工作的正常需要;(4)保证安全生产.不发生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5)保证企业整顿合格率达到80%。三项奖惩:(1)对地、市粮食局的奖惩;(2)对盈利的县粮食局的奖励办法;(3)对粮油工业、运输、议价、食品企业的奖惩办法。五权下放:(1)下放非统购品种的自主经营权;(2)下放专用资金的安排权;(3)下放费用开支权;(4)下放财产审批权;(5)下放超额利润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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