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乡地处闽北东部,是一个仅有8个行政村、11,000多人的小乡,也是省内有名的老区贫困乡。根据“有一级政权,要有一级财政”的要求,在县政府领导下,我乡于1984年底建立了乡财政所。一年多来,财政所通过积极组织收入,扶持生产发展,在帮助村民脱贫致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1985年全乡完成财政收入37.61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18.6%,比上年增长41.1%,分得超收分成2.9万元,全乡人均收入由1984年的141.5元提高到178元.我们的做法是:一、加强农林特产税征管,大力组织收入。农林特产税是我乡财政的主要收入。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注意取得领导支持和部门配合。去年初,为解决征税站设点问题,乡长多次出面落实房子,收回了被私人占用多年的路口公房作税费申报站,并根据我乡税源分散的情况,给财政所批款3,200元购置了一辆摩托车作流动检查的交通工具,便利了零散税款的征收。为了协调部门的行动,乡党委书记、乡长带领财政所人员主动上门与税务所、工商所、林业站等单位商讨征管办法,几家联合成立了税、费申报站,互相配合,统一行动,共同征管,基本上堵塞了漏税现象。我们在征收办法上,对不同的税种采取了源头控制、评产定税、村民委员会代征和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统一代征等办法,同时,我们还挨家逐户地突击完成历年尾欠征收任务,从而扫清了历年农业税尾欠2.21万元,做到了年税年清。1985年全乡农林特产税完成13.72万元,超过县下达任务7.6万元的81%。
二、扶持生产发展,帮助脱贫致富。财政所建立以来,我们非常重视帮助村民脱贫致富,注意当好乡政府的参谋,从资金、技术、财务管理上帮助各村发展生产,改变贫困面貌。
1.采取“以工补农”措施,帮助发展生产。我乡拥有山地面积20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6万亩,过去由于公路不通,木材运不出去,每年都要烂掉不少木材,造成很大浪费。为了有效地利用当地资源,扶持村民发展经济,1985年我们拿出乡企业上交的利润2.8万元给乡经委支持贫困村,利用木材办食用菌种厂。对贫困户采用赊销的办法提供菌种1.6万瓶,并设立门市部销售食用菌,解决农户销售难的问题。今年我乡共扶持551户边远山村农民发展食用菌,生产了干香菇1.8万斤,增加收入27万元。黄坑村农民许维倩一家发展食用菌生产,1985年全年收入达到7,060元,人均纯收入987元,实现了脱贫致富。
2.采取贴息贷款办法,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1985年乡财政通过银行发放贴息贷款28,100元,解决了147户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外屯村村民吴正喜一家八口人,1984年人均收入仅139元,还欠1,000元的债务。1985年乡给他扶持贴息贷款2,000元,用于发展黑木耳生产,经过一年的努力,收入14,256元,加上责任田粮食和其他家庭副业,总收入达到16,544元,纯收入10,844元,人均1.355元,一举还清了旧欠,摘掉了贫困户的帽子,成为贫困山区的专业大户。
3.无偿或低价提供种苗扶持贫困户.我乡人均拥有山地18亩,过去这一自然优势没有被很好地利用,国家给贫困户扶持的生产资金落不到实处。吴场村有位贫困户领到扶贫款,想发展种养业又没有种苗,拿回家又怕妻子花掉,最后干脆把这笔钱存入信用站。根据这些情况,乡财政所筹集19,000元资金,由农业部门提供种苗扶持发展种养业。1985年全乡从外地购入日本巨峰葡萄苗2,000株,每株补贴0.5元供给贫困户,对特别贫困的稠岭村农户则无偿送给1,000株。此外,还提供柿子苗、红枣、山楂苗、茶苗和杉木苗。稠岭村魏书定在乡扶持下种植了200株葡萄,1,200株杉木苗,15株苹果,现在长势良好,两年后仅葡萄一项一年就可以收入2,500元.
4.技术上给予指导,帮助农民提高专业知识。1985年财政所拿出1,500元举办了食用菌、长毛兔、裁缝等四期培训班,共培训500多人次,乡政府还批专款聘请熟悉香菇种植技术的人员,深入到八个村包片指导食用菌生产,今年为了加强粮食生产的技术指导,又从八个行政村选拔了八位种田能手,担任了不脱产农技员,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5.保护集体经济.我乡规定每年木材限额采伐在8,000至10,000立方米之间,过去采伐一般都是雇外地工,由个人承包经营。这样,本地林农和集体只能获得很少的收益。我们发现这一问题后向领导反映,乡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决定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本地林农组成采伐队,照顾贫困户优先参加,由集体承包经营。为了提高木材经营的经济效益,我们主动把关,要求各村销售木材款一律转到乡财政所,经财政所审核后转到村,这样把住了木材出口的价格,保护了集体和林农的利益,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今年仅砍伐木材一项就收入40万元,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