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是闽东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全县14个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财政所,共配备乡财政人员53人,各所均有所长、总会计、农财专管员和企业专管员。建立乡财政后,1985年全县乡(镇)一级财政收入达939.21万元,比年初核定计划764万元,增收175.21万元,比上年增收203.78万元,增长27.7%。随着乡财政收支范围的逐步扩大和干部队伍的不断壮大,在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抓好乡财政纪律监察工作,不仅是乡财政职能的要求,也是工作发展的需要,它对保证乡财政的巩固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我们在搞好乡财政纪律监察工作上的主要体会是:
一、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提高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我县乡财政干部有三分之二是从外单位调入的,青年人多,政治文化素质较低,多数未经专业培训。针对这一状况.我们注意抓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定期组织乡财政干部学习时事政策,学习有关法规和制度。我们还联系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案例和不正之风的行为,查找这方面的问题在财政队伍中的具体反映。通过找根源、堵漏洞、议措施、抓落实,使大家提高了对财政纪律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在乡财政工作中,决不能只抓财政收支工作,而忽视政治思想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只有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起抓,切实加强政治思想教青和财政纪律监察工作,才能保证乡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抓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的同时,我们大力表彰和宣传了乡财政队伍中涌现出的遵纪守法的好人好事。例如,1985年7月霍童镇有个茶贩向该镇财政所所长郑康铎同志提出开“大头小尾”税单,得款对半开:同年11月份该镇有个木材商贩要求郑康铎同志在对过期税单检查中,给予放行,送还款20多元,都被郑康铎同志拒绝了。对这些我们及时地在各种会议上进行通报表扬.以典型事例教育乡财政干部,立标兵、树正气、刹邪气,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建立健全乡财政内部管理制度。搞好乡财政纪律监察,只靠口头上强调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乡财政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收到预期的效果。为此,去年我们对全县乡(镇)财政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顿和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加强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出了九条措施:1、建立互审制度。规定每月九、十两日各财政所总会计随带帐簿、凭证集中到县财政局进行互审。2、加强印鉴管理。公章、私章分别由所长和总会计保管,不得全归一人保管。3、加强各种票证管理。建立各类票证管理帐簿,健全票证的领取和销除制度。4、坚持“一枝笔”的财务审批制度。一切支出要按规定经过严格审批,总会计不得擅自拨款列支。同时.建立预算资金指标辅助帐,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5、健全经费拨款手续。总会计帐户一律不得开现金支票,不得“以拨代支”,专项经费拨款要办理核销手续,留一定金额待核销后拨清。6、加强收入管理。各项现金要及时解缴入库,不得任意拖延和截留。乡镇自有资金要纳入乡镇财政管理。7、财政所总会计每月要负责审查所属单位财务。8、乡镇自有资金一律在营业所开户,没在营业所开户的,应把户头转到营业所。9、财政所总会计调动工作,应由县财政局派员监交,及时办理财务移交手续。此外.我们还制定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财政所所长、总会计、农财管理员和企业财务管理员等人员的职责范围,以调动乡财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每个乡财政工作人员都置于岗位责任制的约束之中,有效地堵塞了漏洞,杜绝了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
三、抓问题苗头,积极预防,及早消灭问题隐患。我们在开展乡财政纪律监察工作中,坚持贯彻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抓违纪现象的苗头,防微杜渐,使问题消灭于未然之中,避免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如,我县有个乡财政所所长,在办理乡自有资金蛏苗管理费收入时,将500多元现金长期不入帐。我们听到基层同志反映后,及时派出干部下去调查落实,并对这位同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帮助他认识错误,同时,采取了调换其工作的措施。还有一位所长违反了县政府规定,参与私分鳗苗罚没款达1.300多元,群众反映强烈,经我们派员核实后,向党委汇报情况,责其退款,避免了损失。针对这两位所长违纪的问题,我们在县里召开的乡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严肃批评,起到了教育全体乡财政人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