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七个五年计划,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改革的计划。赵紫阳总理在《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提出,要继续进行深入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所有地方、部门和企业都要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争取在今后五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
回顾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始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我们首先在经济结构比较简单的农村取得了根本性突破。农村经济正在继续朝着商品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由于情况复杂,起步稍慢一些。改革的中心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结合这种改革,在计划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商业和物资流通体制、价格管理体制和工资制度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改革和探索,并且已经在一些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绩和宝贵的经验。但因这些改革情况复杂,难度比较大,均未取得根本性突破,相互之间的配合也还不够完善。这就需要在“七五”期间,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七五”时期是我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关键时期。概括起来说,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它们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三是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这三个方面的改革要相互配套进行。尤其在建立市场体系和实现间接控制为主两方面,改革的步子还得大一些,为企业能够真正实行自负盈亏、并在大体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创造外部条件,同时促使微观经济活动能够更好地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
建设充满生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增强企业的活力。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能够具有旺盛的活力,对我国今后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使企业真正搞活,要继续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提高企业和职工队伍的素质,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增强企业自我约束的行为机制。国家要适当缩小给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继续改革和完善企业的劳动制度和工资奖励制度,以进一步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财政上要根据不同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企业折旧率,适当减免企业调节税,合理扩大企业留利水平,使企业真正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要通过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大力促进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
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必须有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和多样化的市场体系。市场是交换的场所,是商品生产的必然产物。没有商品市场,就没有社会化大生产。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既包括消费品市场,也包括生产资料市场。为了使商品市场进一步得到发展,要继续减少国家统一分配调拨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完善农副产品合同定购制度,积极发展跨地区、跨部门的商品流通。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还必须有步骤地开拓和建立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和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只有完善市场体系,才能有效地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和各种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从根本上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改革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制度,是形成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关键。当前价格改革的重点是解决能源、原材料等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偏低的问题,并且逐步建立起对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由国家定价,其它大量商品和劳务分别实行国家指导价格和市场调节价格的制度。价格合理了,就为形成和发展市场创造了条件,有了市场,就可以进一步促进价格体系的合理化。财政上要在国家财力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在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价格体系的改革。配合价格改革,要合理调整税种、税率和税目,制定正确的补贴政策,校正由于价格改革而引起的各方面收入的变化,防止社会总需求再度膨胀,保证价格改革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经济管理工作的根本转变。实现间接控制为主,必须健全和完善宏观经济间接控制体系,包括计划体系、经济杠杆体系、经济法规体系、经济组织体系。价格、财政、税收、投资、流通、金融和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将按照总体设计,配套进行,有先有后、分步实施。经济管理体制配套改革以后,就能更多地运用经济政策和价格、税收、信贷、利率、汇率、工资等经济杠杆,对宏观经济进行全面管理和调节。与此同时,还要抓紧制定经济法规,健全经济司法工作,加强经济检查和监督管理。从财政改革来说,要在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职能的前提下,明确各级财政的不同职能,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在对税种结构进行合理调整的基础上,在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之间实行真正的分税制,即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收入;建立各级单独预算、收支自求平衡的分层次管理的财政制度。
以上这三个方面的改革,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不能孤立地突出某个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单方面的行动势必受到其他方面的各种牵制。配套改革将是“七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最主要的特点。当然,即使是全面的配套改革,也不可能一次解决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所有问题,而只能是抓住重点方面,同时按照经济生活中客观存在的轻重缓急程度,有先有后、有主有次、分步骤地进行与其紧密相关方面的改革,逐步实现所要达到的目标。在当前和整个“七五”时期,与进一步搞活企业、建立市场体系和实施间接控制为主的宏观调控联系最密切的,是价格、税收、财政和投资四个方面,所以,要实现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首先要重点搞好这四个方面的联动改革。
通过积极推进“七五”期间经济体制的各项改革,可以逐步形成一套把计划与市场、微观搞活与宏观管理、集中与分散有机地、恰当地结合起来的机制,基本理顺各种经济关系,使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经济利益能够更好地统一起来。使市场体系在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基础上发挥更有效的积极作用。使宏观控制在保留一部分必要的直接控制的同时,基本上转变为以间接控制为主。使企业的活力由于内部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外部条件的改善而明显增强。真正做到经济发展速度、比例和效益的统一,使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蓬勃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