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近发出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为了切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搞活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更好地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认真贯彻执行这个《通知》,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对于搞活企业,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调动各地方、各部门和各单位的积极性,财政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扩大了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财力,1985年的预算外资金已达到1400多亿元,相当于1978年的4倍多。目前国营企业的技术改造,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靠预算外资金进行的;全国公路的维护,基本上是用预算外资金解决的;城市的一部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事业单位的一部分经费以及国家职工的部分奖金,也来源于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已成为发展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的主要财力,它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正如《通知》所指出的,这部分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单位巧立名目乱收费,化预算内收入为预算外收入,有的甚至将这笔资金变成单位的“小钱柜”;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用预算外资金乱上计划外项目,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有些专项资金没有完全用于规定用途,如挪用生产发展基金发放奖金、实物和搞福利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发挥预算外资金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已是当前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分重视,赵紫阳总理早就指出,“把这部分资金同国家预算内的资金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纳入计划,合理使用,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很多事情可以用预算外的资金去办,以减轻国家的负担”.这次国务院的《通知》,又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做了系统的规定。认真地贯彻执行《通知》,管好、用活预算外资金,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认识,克服一些同志思想上存在的“怕”字。这些同志怕预算外资金管严了、管死了,影响经济的发展,影响改革。这种顾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们要辩证地看问题,预算外资金的扩大是下放财权,是改革,是为了发展经济;按照《通知》的要求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是国家要从宏观上控制这部分资金的运动方向,以便为搞活企业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这同样是改革,是为了发展经济。这正是有所行,也有所止,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因此,我们应该抛掉“怕”字,以积极的姿态贯彻执行《通知》。
其次,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通知》的领导。相对地来说,我们对预算内资金的管理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而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还缺少经验。现在被大家称之为第二预算的这部分资金,在管理上还是个薄弱环节。当务之急,是要把贯彻执行《通知》排到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的议事日程上去,切实抓好《通知》的贯彻执行。
第三,要把贯彻执行《通知》的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自己的不同情况,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抓紧建立和健全本地区、本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预算外资金量大面广,情况很复杂,只有尽快地拿出适合自己特点的具体管理办法,尽快地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充实办事人员,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通知》中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