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学模在《经济学动态》1986年第2期发表文章认为,社会主义的股份公司可以搞但股份化决非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是因为:
首先,大量吸收私人资金入股,在我国职工工资很低而股息红利又很高的情况下就容易形成股息红利的非劳动收入大大超过工资劳动收入。这样,食利者和食利者阶层的出现将是不可避免的了。其次,谁有力量能够进行几万元、几十万元的巨额投资呢?有这种财力的,主要是这几年在经济搞活过程中,由于我们管理制度不够严密而发了大财的人。在我国当前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里,剩余产品率是相当高的。如果化为股息红利落入私人的腰包,这就会使本来早已消灭了剥削剩余劳动的关系重新出现。再次,用高股息红利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入股,从企业的微观活动看,固然可以在短期内吸收到所需要的资金,但从宏观经济的全局看,是否划算,也是可以争议的。个别企业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是以国家银行损失动用低息存款为条件的,是弊多利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