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近年来,我们把支农周转金的回收工作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84年,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支农周转金的回收率达到100%,是全省回收率最高的县之一。1985年,我县到期周转金为24.75万元,年底实际回收21.25万元,占应收数的85.9%。两年多的实践证明,支农周转金的回收工作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是切实可行的。在回收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选准项目,把好投放关是保证资金回收的首要前提。支农周转金的投放是整个周转金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它关系到周转金的效益、回收和周转。我们在选择扶持项目上,注意资金投向的可行性研究,对方向正确,有资源优势,投资省、见效快、收益大、有发展前途的项目择优予以扶持。同时,严格把好投放关,坚持四个不发放。即,没有扶持价值的项目不发放;自筹资金不足的不发放(自筹资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经济效益差的不发放;没有偿还能力的不发放。因此,在资金的使用上既保证了扶持项目的社会效益,又保证了资金使用效果,从而也保证了资金回收的完整性。我县盛产黄梨、苹果,素有“梨果之乡”的美称,矿藏资源也十分丰富,有发展果品贮存、加工和冶炼、铸造业的良好前景。在实行支农周转金以前,由于资金不足,贮存加工能力不强,我县梨果腐烂十分严重,大部分梨果收获后不得不低价出售。实行支农周转金以后,我们协同主管部门对梨果区的水果贮存能力进行了摸底,动员群众打土窑洞47个,并提供周转金6万元,购买塑料袋6,000余个,进行土窑洞贮存。由于项目选得准,资金投放短短五个月就取得了效益。扶持的21个专业户贮存苹果43万斤,黄梨22万斤,增加纯收入6.6万元,户均2,600元,上交国家税款5,800元。原定一年的周转期,结果提前半年收回所有周转资金。
二、争取领导支持,是资金回收的必要条件。支农周转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单靠财政部门是难以搞好的。必须取得各级领导,尤其是县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才能完成。我们争取领导支持的做法是,每次转发上级关于支农资金管理的规定和办法,我们都送给各个县长参阅;对本年到期的周转金,我们随时复印成册,报送主管县长过目;经常汇报资金回收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使领导心中有数。1985年县委、县政府分别组织召开了农口各主管部门领导会议,强调了支农周转金对发展商品生产的重要作用,要求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互相配合,为我们回收工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和支持。
三、提高思想认识,是资金回收的关键。在清理县供销社发展商品生产周转金过程中,部分基层社的负责人说:“财政局的钱,历年都是花了就算,现在怎么又收起来了!”为了提高这些同志的思想认识,我们认真地给他们讲了当前资金供应体制的改革形势,共同学习了近几年来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支农资金的管理办法与规定,说明财政资金完全无偿使用的时代已经过去,有借有还的制度正在形成,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一致表示要按时归还。
四、责、权、利相结合,是做好资金回收工作的重要措施。在回收资金过程中,我们把回收周转金作为考核主管部门工作的一项指标,由主管部门提前回收的周转金,仍以主管部门为主继续安排使用;由财政部门回收的周转金,则协同有关部门另行安排。这样,既调动了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又发挥了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奖惩办法,加强了岗位责任制,促进了资金的回收工作。
五、坚持收放结合,是资金回收的有效方法。清理是手段,搞活资金是目的。我们在回收工作中,坚持了边清理、边回收、边使用的指导思想。对已完成周转金回收任务的单位,为了促进事业的发展,我们仍根据情况继续发放周转金。例如,我们从农牧部门收回所借周转金后,1985年10至12月,又从回收的资金中借给该单位9万元,其中,继续用于发展瘦肉型猪生产6万元,用于饲料生产3万元。这样一来,既调动了借款单位完成回收任务的积极性,又解决了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