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古代乡一级财政萌芽于何时,从史料来看,可以说始自距今二千六百多年的战国时期。
据《管子·小匡》记载,春秋时期的齐国已经有了乡一级的行政设置,但是否设有专门管理乡一级财政的官吏,至今还没有可靠的史料能够证明。《周礼》一书也有“五州为乡”的记载,但《周礼》一书,史家多认为是后人托名周公所作,不足为信,所以不能断言乡一级设置始自西周。
现有史料证明,战国时期的秦国在中央政权的下面设有郡、县两级政权,郡、县均有分掌财政的官吏,设有郡、县两级财政。县下设乡,而且乡一级政权中已有专门分掌财政收入的官吏,这可以看作我国古代乡财政的萌芽。在《睡虎地秦墓竹筒·封诊式》中有“乡某爰书”和“丞某告某乡主”的记载。“乡某”就是指“某乡主”,“乡主”就是一乡的负责人,相当于后来的“乡长”。这说明当时的秦国已经有了乡一级的行政设置。
另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述秦的地方官制“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微。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微微循禁贼盗。”可见当时秦的乡一级建制已比较齐全,设有分掌不同职责的官吏:有掌一乡政教风化的“三老”,有掌一乡狱讼和征收赋税的“...
我国古代乡一级财政萌芽于何时,从史料来看,可以说始自距今二千六百多年的战国时期。
据《管子·小匡》记载,春秋时期的齐国已经有了乡一级的行政设置,但是否设有专门管理乡一级财政的官吏,至今还没有可靠的史料能够证明。《周礼》一书也有“五州为乡”的记载,但《周礼》一书,史家多认为是后人托名周公所作,不足为信,所以不能断言乡一级设置始自西周。
现有史料证明,战国时期的秦国在中央政权的下面设有郡、县两级政权,郡、县均有分掌财政的官吏,设有郡、县两级财政。县下设乡,而且乡一级政权中已有专门分掌财政收入的官吏,这可以看作我国古代乡财政的萌芽。在《睡虎地秦墓竹筒·封诊式》中有“乡某爰书”和“丞某告某乡主”的记载。“乡某”就是指“某乡主”,“乡主”就是一乡的负责人,相当于后来的“乡长”。这说明当时的秦国已经有了乡一级的行政设置。
另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述秦的地方官制“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微。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微微循禁贼盗。”可见当时秦的乡一级建制已比较齐全,设有分掌不同职责的官吏:有掌一乡政教风化的“三老”,有掌一乡狱讼和征收赋税的“啬夫”,有掌捕盗的“游微”。秦时在乡一级设有乡“啬夫”一职,专门掌管赋税的征收,这虽然还不能称得上是完全的一级财政,但至少可以明确三点:一,秦时乡一级已经有了专门负责收取赋税的官吏;第二,已经开始在乡一级行政级次上组织财政收入;第三,基本上有一级政权就有一级财政,虽然当时的乡一级财政还很不完善,处于萌芽状态。
所以,大致说来我国古代乡财政始自战国时期。最早起源于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