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级次划分,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级次划分,是保证财政管理体制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国家金库的重要职责。随着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实施,1985年的预算收入级次划分变动较大,为了便于执行,现将主要变动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适应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作的变动。为了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务院决定从1985年起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此税规定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因此,除个别中央部门集中缴库部分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外,绝大部分就地缴库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都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上解地区,中央也不参与分成。
二、适应取消烟草专营收入所作的变动。根据《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规定,从1984年10月1日起,取消了烟草专营收入,其中:原作中央预算收入的卷烟提价收入取消,改为缴纳产品税,税后多余的部分转为企业利润;原作中央预算收入退库的烟叶提价补贴和名牌烟价外补贴影响企业利润的部分,也不再退库补贴。
三、适应将一部分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改按固定比例或企业隶属关系划分预算收入级次所作的变动。利改税后,...
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级次划分,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级次划分,是保证财政管理体制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国家金库的重要职责。随着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实施,1985年的预算收入级次划分变动较大,为了便于执行,现将主要变动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适应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作的变动。为了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务院决定从1985年起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此税规定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因此,除个别中央部门集中缴库部分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外,绝大部分就地缴库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都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上解地区,中央也不参与分成。
二、适应取消烟草专营收入所作的变动。根据《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规定,从1984年10月1日起,取消了烟草专营收入,其中:原作中央预算收入的卷烟提价收入取消,改为缴纳产品税,税后多余的部分转为企业利润;原作中央预算收入退库的烟叶提价补贴和名牌烟价外补贴影响企业利润的部分,也不再退库补贴。
三、适应将一部分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改按固定比例或企业隶属关系划分预算收入级次所作的变动。利改税后,原来的工商税按照纳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因此,在预算收入中,将原工商税中的工商统一税予以单列。过去的工商税一般都是作为地方预算收入实行总额分成的。为了适当增强中央财力并照顾地方的积极性,1985年将一部分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改按固定比例或企业隶属关系划分预算收入级次:(1)中央石油部、电力部、石化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等四个部门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除个别地区外,都实行三七分成。即70%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入库,30%作地方预算总额分成收入入库。但这四个部门预算外单位缴纳的“三税”,仍列入有关税收科目,不实行三七分成。(2)银行系统缴纳的营业税,改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预算收入级次。即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等总行缴纳的营业税,仍然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入库;各分、支行缴纳的营业税,改作地方预算收入入库,上解地区,计入分成总额。(3)其它单位(或个人)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都作为地方预算总额分成收入入库。
四、为了简化财政结算和收入划分报解工作所作的变动。(1)征收的排污费收入和城市水资源费收入,属于地方的专款收入,去年,是作为地方预算总额分成收入,财政决算时,再单独结算返还。1985年起,改作地方固定收入入库,以简化年终算账手续。(2)取消县办工业利润留成制度,地方的既得利益采取调整财政收入基数的办法统一解决。因此,从1985年起,县办企业利润,全部作为地方预算总额分成收入入库。(3)取消上划中央企业收入“二、八”分成的办法,从1985年起,改为全部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入库。(4)资源税的划分。资源税是从1984年10月1日开始征收的一个新税种。当时,暂定按缴纳资源税的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级次。即中央一般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全部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实行上划中央“二、八”分成办法的企业缴纳的资源税,80%作为中央预算收入,20%作为地方总额分成收入;地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全部作为地方总额分成收入。从1985年起,资源税全部作为地方总额分成收入入库,不再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级次。
五、其它变动。(1)建筑税1984年规定作为中央预算收入,考虑到这个税的税源主要来自地方,因此,从1985年起改作地方预算总额分成收入。(2)海关代征产品税、增值税,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一直属于中央预算收入。后来对钟表等17种进口商品征税后,中央又重申了这个预算级次划分原则。1985年除对个别沿海省份另有规定外(不包括钟表等17种商品),其它地区均应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入库。(3)县以上供销社原来按国营企业管理,交纳国营企业所得税。1985年起,改为执行集体企业财务制度,因此,改缴工商所得税。另外,原来向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工商所得税附加,继续征收,原来用收入退库办法提留的工商税附加1%,1985年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即停止退库。
上面提到的“地方预算总额分成收入”是对有比例上解任务的省和直辖市而言的。受中央补助的省、自治区和广东、福建两个实行定额上解或补助的省,上述总额分成收入也全部留归地方,中央不参与分成。
为了便于查阅参考,我们按照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分类,把1985年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级次的具体划分,列表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