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拯是一位人们所熟知的历史人物,北宋庐州(今安徽)合肥人,仁宗时举进士,曾先后出任端州、扬州、开封等地府治和京东、陕西、河北等地转运使,还在朝廷中先后担任监察御史、龙图阁直学士、三司户部副使、枢密副使和三司使等职,历三十余年,是一位屡司监察和财计之职的大臣。他对宋王朝的整顿财计和监督理财作出了重要贡献,其理财主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理财必须选用得力人才
他认为,国家的财用状况和吏治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改善财用状况须从整顿吏治入手。他的不少建议和纠劾,大多是从此出发的。例如,他在知谏院任谏官时的一份“论冗官财用”的奏议中,分析了当时全国冗官繁多的状况,指出这种“食禄者日增,力田者日耗”的情况,是造成国力困竭的一个重要原因。除了亟需改变设官太多和汰除冗什以整顿吏治外,他在“请选内外计臣”的奏议中,进而指出作为主理财计之责者,不能循默处之,必须有所作为。应该负有敢于揭露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力图改进之责。他对选用得力人才,列述了以下几点:
1.理财要选用有志之士。他说,“凡敢任天下之责者,即当委而付之,凡拱默取容,以徇一身之利者,当罢而去之。”也就是要任用那些敢以天下为己任,重视国计民生的贤能之士,对那些唯唯诺诺、无所作为的要予以罢免。曾任陕西提点刑狱之职的范祥,创立了钞盐法,使西北边陲地区贷畅其流,财用增益,为地方人民所称颂,而朝廷却因各种原因,未能付委专任,包拯一再据情奏请范为陕西转运副使,使钞盐法得以继续发挥作用。而对仁宗所宠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因其怙恩宠之厚,多次提拔,并无才能,则坚持劾奏罢职。
2.理财要选用廉正无私之士。他在对朝廷差委转运使及提点刑狱等臣僚的奏议中,力主选派有才能的公直廉明之人充职,不以资历深浅为限。对于贪赃枉法的官吏,决不能姑息轻贷,连荐用者也应连同治罪。表明他对任用官员严格不滥的坚决主张。曾历任湖南和江南西路等地转运使的王逵,每到一地,以暴敛闻名、地方百姓不堪忍受,纷纷逃亡;有的吏员因未能满足他的苛征要求,也被禁锢。经包拯七次奏劾,终于罢黜了这位苛虐之臣。
3.理财要选用为国从公,敢于当任之士。他认为进用庶官和裁处大事,既要不畏权势,又要不避形迹(嫌疑)。避形迹和畏权势是封建王朝因循苟安,保禄保位,承袭已久的一种官僚习气。包拯认为这种避形迹,往往会使“有才者以形迹而不敢用,不才者以形迹而不敢去;事有可为者以形迹而不为,事有不可行者以形迹而盛行”、“为身谋则可,为国谋则不当如是”,是政治上的一个大害。在他晚年,继任为三司使时,即遭到不避形迹之讥,但他对此并不在意,敢当其任。在任一年中,他革除了不少赋役上的弊政,也为苏解民困,合理负担采取了不少措施。
二、理财必须苏解民困
财用出之于民,应使人民的负担合理:财利归于国家,应又能使民乐其生。取用是否得当,关系到国家安危。主理财计,决不能无视民困,竭泽而渔,必须清除苛敛,使社会生活安定,生产发展。这是在他的奏议中关于主理财计方面的另一项重要的主张;也是在他任职期间的功绩所在。如他曾就真宗和仁宗时全国财赋数作了比较,指出仁宗庆历八年,距真宗时约四十余年,纳税户籍并无多大增加,土地和出产物比过去只有减少,而岁入竟增加了一倍多,主要是“重率暴敛(加重了税课税率和增加了各种名目的法外苛征)日甚一日”所造成的结果。他认为要以安民为先,从苏解民困入手来整顿财计。在他担负内外财计之责时,即按照这一主张,针对一些弊害较大的事项予以免除,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苛什负担。宋代的差役(即规定人户的财产等第,轮流为公家办理运输保管物资等任务)是一种十分繁重的义务劳役,不少应役者常为此而倾家荡产。对于这些强课要索,扰民不浅的弊政,经他列报危害情况,都奏请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