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于1984年7月25日发出《关于改革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刊登如下:
自1977年国务院决定加强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和管理以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绩。这对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平衡财政收支和商需供需,节约非生产性开支、支持生产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几年来,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正在进行,商品流通渠道和市场货源供应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最近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决定对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作如下改革:
一、取消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
今后,国家不再下达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对各单位也不再实行限额控制。但各地区、各部门仍应根据勤俭建国方针和国家的财经制度,结合财务管理的要求有计划地、节约地办理各项开支。
二、缩小专项控制商品的管理范围
现行的专项控制商品共三十一种,决定缩小到十四种,其余都解除专项控制。缩小后的品目及其包括内容如下:
1.小汽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
本刊讯: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于1984年7月25日发出《关于改革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刊登如下:
自1977年国务院决定加强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和管理以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绩。这对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平衡财政收支和商需供需,节约非生产性开支、支持生产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几年来,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正在进行,商品流通渠道和市场货源供应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最近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决定对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作如下改革:
一、取消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
今后,国家不再下达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对各单位也不再实行限额控制。但各地区、各部门仍应根据勤俭建国方针和国家的财经制度,结合财务管理的要求有计划地、节约地办理各项开支。
二、缩小专项控制商品的管理范围
现行的专项控制商品共三十一种,决定缩小到十四种,其余都解除专项控制。缩小后的品目及其包括内容如下:
1.小汽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工具车不包括双排座小卡车)
2.大轿车
3.摩托车(包括轻骑、不包括后三轮货运摩托车)
4.沙发
5.地毯(包括混纺、纯化纤品)
6.沙发床(包括沙发床垫)
7.空气调节器(指窗式、柜式的制冷或制冷制热机)
8.录音机和多用机(单价在五百元以上的)
9.录像机(包括摄像机、放像机、编辑机)
10.照相机和放大机(包括各种镜头)
11.大型或高级乐器(单价在三百元以上的)
12.家俱(单价在一百元以上的钢、铁、木、藤等制做的各种家俱)
13.呢绒及其制品(包括混纺制品,海轮旗帜免予审批)
14.纯毛毯
三、下放审批权限,简化手续
1.购买一般专项控制商品,应尽量就地、就近审批。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直接掌握小汽车、大轿车等几种价值昂贵的商品的审批权以外,可将大部分专项控制商品下放给主管局和地、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具体下放哪些品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确定。
2.县以下单位(不含县及其县所属单位)购买专项控制商品,除小汽车、大轿车必须按规定报批以外,其余一般可免除审批手续,具体如何掌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3.专业文艺演出、教学单位购买演出服装、道具和大型或高级乐器,可免除审批手续,凭本单位财务部门的证明购买。
4.中外合资企业购买专项控制商品不再报批,凭本企业财务证明即可购买。
5.出省采购专项控制商品,除规定由省级审批的商品外,其余的持审批机关的“准购证”即可购买,不必再经省级控办签批,但到广东、福建两省采购,应按国务院国发〔1982〕111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反对铺张浪费,继续加强管理
这次对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进行改革,目的是把可以促进生产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商品予以放宽,同时把高档的、特别是属于享受方面的商品要进一步管好管严。因此,请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财政、财务、银行、交通监理和供货部门,应一如既往地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把关,切实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了及时了解专项控制商品的审批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各部门以及各级审批机关,应按照本规定附表的样式,按季汇总编报专项控制商品审批情况统计表,并附简要文字说明,于季度终了后二十天内,报全国控办两份。
以上规定,请即研究布置执行。军队系统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