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改税不仅是经济分配关系的改革,也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重大措施。利改税的法律意义,就在于由国家财务制度(企业上缴利润)向税收法律制度的转变(按国家规定的税种、税率缴纳税金),就在于国家运用法律手段直接组织财政收入,调整国家和企业的经济分配关系和管理国营企业。法律具有统治阶级的意志性,明确的规范性,国家的强制性,极大的权威性。利改税运用法律的形式把国家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确定下来,这就使国家财政收入同企业生产的发展同步增长有了更加稳定可靠的保证;使企业扩大了财权以至于整个经营管理上的自主权,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这将充分发挥法律在直接调节分配关系,进行经济管理和监督方面的能动作用,这是我国财政税收以至整个经济法律制度的重大发展。
既然利改税是由企业财务向税收法律制度的转变,所以,搞好利改税,加强财政税收以及整个经济方面的法制建设就成为十分重要的了。因此,必须把利改税的理论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之系列化、条文化、制度化。在利改税的改革过程中,有很多法律问题,诸如国家怎样实现税务监督和企业如何做到依法纳税等,需要解决;企业财务法、会计法、审计法、财政法或预算法以及计划法、基本建设法(投资法)、企业法、商业法、物价法等一系列的经济法规需要抓紧制定和不断完善。同时,建设具有较高法律地位的、有责有权的、执法严明的和具有权威性的税收执法机构,使工厂企业的干部和职工以及纳税人懂得税法,认真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任务也更为迫切。只有人人懂得国家有征税的权利,企业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才能保证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实施,并使其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