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队伍在不断充实壮大。加速对新的税务专管员的培养,使其早日胜任本职工作,尽快成为税务战线上的合格人才,是强化税收工作,保证完成财税收入任务的当务之急,也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重要工作。
培养税务专管员,首先要了解培养的对象,摸清培养对象的情况。新充实的税务人员,大都是初、高中或大专毕业生,他们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一般的专业知识,但是缺乏实践经验,独立工作的能力尚需在具体工作中锻炼。为了妥善地制定培养规划,既要掌握他们德智体诸方面的基本情况,也要了解每个人的性格、爱好、特长;既要掌握青年人不同于老年人的一般特点,也要了解他们处在不同时期的时代特点;既要看到他们的主流和优点,也要看到他们的不足和弱点。对培养对象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认识,培养规划就可以订得更切合实际。
培养税务专管员,要把德才兼备、又红又专作为出发点和着眼点,把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短期培训和长期培养结合起来,防止只注意业务训练,轻视思想教育,只注重现实使用,忽视长期培养的倾向。根据几年来的实践.我们觉得对新的税务专管员搞好“三个教育”,采取“三种作法”是可行的。
一、入门教育。这是对新的税务专管员从学生或待业青年成为税务工作人员后所进行的一次基础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清除雇佣观念,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明确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干部,合格的税务专管员所应具备的基本要求。使他们从参加工作开始就热爱自己的税务专业,努力做一名有理想、有知识、讲道德、守纪律的国家税务干部。
二、专业教育。专业教育的内容除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财政学、国家税收和财务会计(包括会计原理、工业或商业会计)等基础知识以外,还要有一门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课程,例如,如何编制税收计划、搞好税源变化分析,怎样填开交款书,写好纳税检查报告、调查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怎样进行财务管理、成本对比、资金分析,如何开展支、帮、促活动等。讲授这些内容要侧重实际经验,用实例讲解,易学、易懂、易记。
学习时间的安排,可根据培养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定。对于财经院校毕业的同志.可用较短的时间安排他们主要学习实际工作经验,掌握基本工作要求和方法,为早日独立工作创造条件。
三、上岗教育。树立安心税务工作的事业心,培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是上岗教育的中心内容。可结合财政经济形势,讲解税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他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光荣感和紧迫感。同时,提出简明具体的征管工作要求,激发他们认真工作、大胆负责的精神和努力学习、钻研税收业务的积极性。
上述教育仅是初步的、带有启蒙性的。要提高培训质量,还必须继续深化培训工作。
第一,下厂下店学习财务会计。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派新干部到企业进行短期脱产学习。下厂下店学习,要选择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和财务制度较为健全的厂、店。要统一安排,要由本人作出计划,期中进行汇报,期满个人总结,还要由企业做出鉴定。新干部到企业去,可实行顶岗学习,边学边干,要求基本达到:“五会、二懂、三了解”:会做出纳,会做货币结算,会做传票,会记帐结帐,会填制财务报表:懂得各类帐目之间的关系,懂得有关帐户与税务工作的联系;了解企业财会制度,了解经济核算程序和基本方法,了解企业对财会工作的要求。
这样学习有几个好处:见实见物地学,理解快,记得牢;系统地学,能够掌握财会工作的全貌;边学边干,取得实际经验,回到岗位立刻用得上。另外,还可以从老的财会人员身上学到好传统、好作风、好品德,有利于新干部的健康成长。
第二.在实际工作中学习。新干部上岗工作后.要指定老同志传帮带,让他们把应负责的企业征管工作承担起来,放心大胆地去工作。老同志把好政策关、质量关和任务关,以保证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
第三,工作一段以后要进行考核。新专管员上岗工作后,最好每年全面考核一次,通过三次考核,成绩优良者可确认为合格专管员。考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调动新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赶超先进的积极性,加快培训步伐。我们考核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的八项要求。政治思想方面:①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②学好政治理论和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联系实际,指导行动;③团结同志,互相协作,联系群众,尊老敬师;业务工作方面:④树立从经济到财政的观点;⑤认真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监督检查;⑥具有一定的征收管理知识,能掌握税源变化,能较好地进行税收资料的积累、统计和分析;工作作风方面:⑦工作深入扎实,廉洁奉公,文明征税;⑧组织纪律性强,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考核的方法:一是闭卷考试。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业务工作基本功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实际考核,主要考核独立工作能力。可以进行一户实际的纳税检查,并写好检查报告,或开展一项典型调查,并写好调查报告,也可以进行一次(月、季)税收收入分析,并写好分析报告。三是群众评议。先由个人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的表现,进行汇报,再由科组同志评议。四是实物鉴定。对其所负责征管的有关资料的管理、记录、使用情况进行实物检查鉴定。对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鼓励,在此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为下次考核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