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这里有一个如何做到微观和宏观经济效益统一的问题,值得引起重视。我认为,把这个问题处理好了,整个国民经济的综合经济效益才能显著提高。一般地说,微观和宏观经济效益,既是统一的,又是矛盾的。所谓统一,是指宏观经济效益是由许许多多微观经济效益构成的;所谓矛盾,是指有些经济活动,从局部来看有经济效益,但从全局来看,则没有经济效益,或者甚至损害了宏观经济效益。比如,生产领域中盲目增产长线产品,不符合社会需要;基建领域中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流通领域中盲目采购,造成商品积压损失;外贸出口中盲目降价竞销,“肥水落入外人田”;等等。当然,也有从微观上看没有经济效益,而宏观上还是有效益的。对具体情况要作具体分析。
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充分发挥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完全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把微观和宏观经济效益统一起来。财政部门在这方面是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的。第一,要认真贯彻执行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这是克服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把国民经济全局搞活的需要。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就将大大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的综合效益。第二,财政部门是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联系面广,经济信息灵敏,应当有重点地研究一些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经常分析财政经济中的潜力,探讨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的新路子。古人说:“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谋势”方面下功夫,加强综合研究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尽力避免财政经济决策上发生大的失误。第三,对于财政资金的分配和再分配,要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瞻前顾后,多谋善断,积极支持那些既符合“全国一盘棋”的原则,又有好的经济效益的建设事业。对于那些只有微观经济效益,而损害宏观经济效益的建设项目,不但不应支持,还应当坚决制止。第四,对于各种预算外资金要加强管理和宏观指导,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发挥它作为国家财政资金重要补充的积极作用,防止它冲击国家计划的消极作用。第五,对于那些在微观上和宏观上都没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坚决进行调整和整顿。
总之,我们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实行正确的财政政策,促进各行各业把微观和宏观经济效益统一起来,繁荣社会主义经济,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