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鹿寨县税务专管员黄宝琨同志,因勇擒杀人犯,荣获三等功,并得到柳州地区公安部门的嘉奖。
1981年8月5日上午,广西柳州市公安员押送罪犯路过鹿寨县寨沙公社代村头岔路口时,汽车陷入泥坑,无法行驶。公安员借了一把锄头叫罪犯挖泥,该犯乘公安员不备之机,用锄头把公安员打昏在地,抢走枪枝逃跑。公安员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当地公社发动群众围捕杀人犯。共产党员黄宝琨同志不顾病痛在身,自告奋勇,和民兵一起前去追捕。走到村头时,发现一个陌生人伪装无事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当靠近时,黄宝琨等同志喊令其站住。罪犯发觉不妙,要去掏手枪,就在这一霎那间,黄宝琨同志和一位民兵猛扑过去与罪犯搏斗。随后几位民兵也赶来了,终于擒住了罪犯,夺回了手枪。广大群众拍手称快。为了表彰黄宝琨同志,鹿寨县人民政府给其记三等功一次,地区公安处通令嘉奖。同志们都称赞黄宝琨同志是税务战线上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一个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