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9 作者:龚士其 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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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是陈云同志的一贯思想。建国初期,他提出过“大计划,小自由”。1956年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陈云同志又说过:“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建国以来,尽管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情况,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他从不只强调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个方面,也不允许把两者并列起来,而总是有主有从,主次分明。在最近一年多时间里,他多次有针对性地强调了计划经济的重要性。在今年春节会见计委负责同志谈话时说:我们国家是计划经济,工业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仍然要以计划经济为主。我们办企业更要加强计划性。陈云同志这一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也为今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
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本质特征。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是陈云同志的一贯思想。建国初期,他提出过“大计划,小自由”。1956年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陈云同志又说过:“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建国以来,尽管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情况,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他从不只强调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个方面,也不允许把两者并列起来,而总是有主有从,主次分明。在最近一年多时间里,他多次有针对性地强调了计划经济的重要性。在今年春节会见计委负责同志谈话时说:我们国家是计划经济,工业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仍然要以计划经济为主。我们办企业更要加强计划性。陈云同志这一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也为今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
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本质特征。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通过计划的自觉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地发展,它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是根本对立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通过有计划地分配社会劳动,能够保持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建设之间的平衡,保证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并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而当国民经济的发展出现不平衡时,国家还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措施,较为迅速地建立新的平衡,避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盲目发展所造成的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在我国,由于基本上实现了计划经济,三十二年来已经建立起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彻底改变了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落后的经济面貌。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经济是历史的必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具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无法比拟的巨大优越性。
当然,我们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这是从总体上本质上来说的。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否则,这种计划经济就不可能是完善的。我国过去计划经济的优越性未能充分发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没有很好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使计划包罗的内容过多,限制过死,形成产销脱节,不能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上多种多样的要求。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也是一种客观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坚持计划经济,改进计划工作,而不是取代计划经济
在近年来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讨论中,有人把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失误归咎于计划经济制度,认为计划经济层层下达指标,不如市场经济灵活,不能自动调节以满足市场需要,主张以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能否得到发挥,关键在于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和制订的计划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经济发展速度快,经济效果好,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提高,主要原因是由于指导思想正确,制订的计划符合客观实际。六十年代的经济调整,做得卓有成效,再一次显示了计划经济制度的巨大威力。1958年以来我国经济中的几次重大挫折,包括“大跃进”、十年动乱和1978年的冒进,都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是“左”的错误造成的。“左”的特征之一是违反客观规律,夸大主观意志的作用,在经济建设中不自量力,急于求成,对计划不讲比例,不讲综合平衡,同时也根本否认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似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制订计划。这正是违反了计划经济的基本要求。因此,我国经济的曲折发展,不但不应归咎于计划经济,而恰恰从反面说明计划经济是不能违反的。
还有人说,计划经济是采取行政手段领导经济,信息不灵,不如市场经济能够迅速反映市场变化的情况,因而容易产生经济阻滞的现象。事实恰恰相反。从总体来说,计划经济能够比市场经济更有效、更准确地汇聚全国的经济信息。因为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而不是无政府的,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个人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不象资本主义那样,企业之间存在着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矛盾。社会主义经济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各种经济活动,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通过日常的财政收支、银行的存贷结算,商业的购销活动,货币的回笼和投放等等,能够迅速地得到反映;而资本主义由于企业间盲目竞争,互相掩盖真情,永远不可能有全社会统一的、自觉的传递经济信息的系统。过去我们所以有时感到信息不灵,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左”的干扰,在高指标、浮夸风、瞎指挥的压力之下,人们不敢如实地反映情况,以致对正确的经济信息视若无睹,听而不闻,钳口不言。显然,这不是计划经济制度本身所造成的。
有的做实际工作的同志感到计划对他们是一种限制,干起来碍手碍脚,不如搞市场经济自由。强调市场经济自由,实质上就是否认计划经济,使企业完全独立自主,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完全受市场供求关系和利润大小的摆布。这样,不按计划经济的必然性办事,搞经济上的自由化,就必然会受到惩罚,也就得不到真正的自由。
总之,我们应当对三十二年来实行计划经济的历史经验取具体分析的态度,把取得的胜利同遭遇的挫折加以分析,把由于“左”倾思想违反客观规律而导致的计划经济失误同计划经济制度本身加以区别,把计划对经济生活所作的必要限制同不应有的束缚加以区别。我们应当坚持计划工作中正确的东西而反对那些错误的东西,充分发挥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决不能为了泼污水而把澡盆里的小孩也一起泼掉了。
实行必要的集中统一,是计划经济的客观要求
实行计划经济,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原则,加强集中统一的领导。在统一领导下又要有适当的分权,需要给各级特别是基层企业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权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发展生产建设事业。我国的经验证明,任何时期,只讲集中不讲分级管理,都是不对的。但是分散过多,使国家失去驾驭全局的能力,就会变成无政府状态。1958年放而不管,是一个严重的教训。我们不能片面强调企业本位而忽视必要的集中统一,忘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在集权分权问题上需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什么弊病就克服什么弊病,不能简单从事。近年来扩大企业自主权,把经济搞活,这是完全必要的,工作也是有成效的,应当坚持下去。但是与此同时,全局的计划管理必须加强。陈云同志在1957年说过:“分权以后,平衡工作不是应该削弱,而是应该大大加强。”当前,要反对某些地方、企业、单位的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和唯利是图的倾向。如果削弱计划经济,任其这些倾向发展下去,就必然会给那些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分子以可乘之机,为他们的资本主义活动开绿灯,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经验表明,坚持必要的集中统一的领导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的。
有人认为统一集中的管理体制既可保证正确的经济决策顺利实施,也可使错误决策通行无阻,似乎经济中的主要弊端就在于集中。这个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归咎于集中。问题在于:第一,集中的东西是否确有必要,是否符合计划经济的要求。我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对不该集中的实行集中,就会妨碍各方面的积极性,不利于把经济搞活;对该集中的不集中,就会导致国民经济失去控制的危险。没有必要的集中,就不可能有效地实行计划经济。第二,怎样才能保证集中的正确性,这就要看这种集中是否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是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是否建立在群众实践特别是各行各业专家实践的基础上。归根到底,在于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在经济领导工作中,对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审慎从事,必须听取各种不同意见,经过充分的、反复的论证和各种可行性研究,然后才能在政策上作出决定。在实践中还要对作出的决定加以检验,进行必要的修改。这样才能尽量避免重大决策性失误,一旦发生失误,也才能及时察觉,迅速纠正。
摆正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的关系,是改革经济体制的关键
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这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一条不可动摇的原则。为此,就必须要有统一的指令性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如果计划只是指导性、参考性的,而不是必须执行的,那就不是真正的计划经济。当然,由于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不等,计划不可能包罗万象,在计划管理上也不能统得过死,管得过细。应当在国家计划范围内承认企业的相对独立性,给企业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我们只能也必须把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骨干企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纳入国家统一计划,对国民经济中的重大比例关系,由国家计划严格控制,以发挥计划经济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充分运用市场调节这一辅助工具,对于品种繁多不便于统一计划管理的小商品,可以在计划许可范围内,按照市场供求的变化,组织其生产与流通。
关于价值规律调节的作用问题,有的同志往往只强调实行等价交换,而忽视了另一个重要方面,即适当地利用价格与价值的背离来指导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诚然,制定价格的客观依据是价值,但是要从不同方面体现政策,调节生产,往往要利用价格和价值的背离。这样做,不是违背价值规律,相反,应当说是对价值规律的自觉运用。应当看到,价格既是等价交换的工具,又是分配杠杆和调节供求的工具。在计划的正确安排下,无论是等价交换或价格与价值的背离,都是人们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调节社会生产的必要形式。同时,还要注意把价格和财政分配特别是税收杠杆配合起来,交互使用。
在存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条件下,价值规律对生产是起调节作用的。但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是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所决定,主要通过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来实现的。在调节社会生产方面,计划调节居于主导地位,价值规律要通过有意识地运用,来为计划经济服务。
摆正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关系,是改革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关键。是按照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原则,还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改革体制,这是一个先决条件。答案当然只能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我们应该把认识统一到六中全会决议的精神上来。当前要强调集中领导和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在此前提下也要充分注意完善经济责任制,把整个经济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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