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贯彻调整方针以来,人们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由以外延为主转为以内涵为主,即由习惯于铺摊子、搞新建转为对原有企业实行挖潜、革新、改造的必要性、必然性和优越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且把工作重点逐步转到对原有企业实行挖潜、革新、改造上,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为了把原有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工作做得更富有成效,下面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挖革改的重点应该放在哪里的问题
挖革改的重点应该放在哪里,这是关系挖革改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我国国民经济各部门拥有几千亿元的设备,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四五十年代的产品,还有一些是二三十年代或者更早一些时间的产品。这些设备,经过几十年的磨损和多次修理后,精度、性能、效率等都明显下降。据有关部门测算,一台设备经过四次大修,其精度、性能、效率还不到原来的60%。经过长期磨损和多次修理后的设备,在使用中技术故障多,停歇时间长,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多,产品质量差,成本高,没有竞争力。如果让这种现象继续下去,再过几年就爬不动了。因此,挖革改的重点应该放在对现有企业进行有重点有步骤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上,把一些落后的技术和陈旧的设备替换下来。经过这样几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的努力,把工厂里的一些关键性的设备、技术和工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上。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那些替换下来的落后和陈旧的设备,不能搞层层转让使用了。从宏观的角度来观察,这种层层转让使用是一种投入多,产出少、收益低的最不经济的作法,应该坚决杜绝。凡是淘汰下来的设备都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回炉。
二、关于妥善处理“骨头”与“肉”的关系,防止产生新的比例失调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生产建设中对于“骨头”与“肉”的关系处理不甚恰当,以致生产设施与生活设施、主体工程与辅助附属设施不相适应。经过近两年来的调整,情况有了一些改善。但是,在当前挖革改中又出现了一些不太好的苗头:重生产性挖革改,轻非生产性挖革改;重主体设施,轻辅助附属设施;出现了新的平衡和比例失调。例如,有的地区通过挖革改生产上去了,生活设施和辅助附属设施没能跟上,以致厂房、场地拥挤,储存用房普遍不足,三废得不到有效治理,食堂、浴室、文娱活动场所,十分紧张,住房困难。这种情况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每个企业的挖革改都要在搞好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搞好总体规划,把生产设施、生活设施、公用设施、辅助附属设施等都列入规划之中,根据历史发展状况、国家要求以及资金物资条件,全面权衡,确定哪些该上,哪些不该上,上多大规模;哪些先上,哪些后上。经过几年奋战,就可以加强原有的薄弱环节,使企业生产协调发展,职工的生活福利也有相应的改善。
三、关于如何保证挖革改资金需要的问题
对原有企业进行挖潜、革新、改造、需要大量资金。资金从哪里来?我们认为,主要从企业本身来。目前企业的折旧基金有30%上交财政,20%上交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这些上交部分应该返回企业作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之用。但是,实际上是上交多,返回少,而且在时间上也没有保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挖革改的及时进行。因此,我们认为,必须把折旧基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更新改造。这样作,不仅能够发挥折旧基金补偿固定资产的职能作用,保证挖革改的顺利进行,而且有利于保证企业行使对折旧基金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当然,留给企业的折旧基金,也要加强管理。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要在建设银行专户存储,一不用作流动资金,二不搞基本建设,专门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建设银行不仅要协助企业把这笔资金管好用好,而且要负责企业和部门间以有借有还方式的余缺调剂。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时先花自己的钱,不足时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贷款企业用以后提取的折旧基金和其它自有资金归还。这样,哪个企业的折旧基金归哪个企业所有,避免了无偿平调。
至于企业利润提成部分中的生产发展基金,我们认为亦应主要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使企业的设备、技术、工艺经常处在一个新的水平上。
为了使挖革改按照有计划、按比例的要求进行,同时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国家对于各种资金渠道用于挖革改的资金要统一纳入国家计划。对各部门、各地区的规模要实行总额控制,分级管理,重大项目由国家审批,一般项目在国家核定的总额之内,由各部门各地区审批,尽量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由于集中的、大量的挖革改工作刚刚开始,各方面的工作也还有一个转变和适应的过程,在此期间,切不可一哄而上,要根据需要与可能,上一批就完成一批,就投产发挥作用一批,防止争项目、铺摊子、战线长、“胡子工程”多的现象重新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