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为了加强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提出当前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做好1982年税收票证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切实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当前税收票证管理中的主要问题是,管理不严,丢失短损严重;一些地区由于票证管理混乱,积压、挪用税款比较普遍,也给某些贪污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应当引起各地高度重视。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今年九月底前,务必认真地、全面地对税收票证的领取、使用、存放,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对代征工作要进行一次整顿。省、地两级税务局都要有票证专库;县税务局和税务所要有专柜、专箱;专管员要有专用票款包、(袋)。做到城镇自收税款不过夜,农村自收税款和代征税款不过期。对擅自在银行开立税收存款帐户或存折的,要立即撤销。
通知还要求,省、地税务局今年要组织一次所属县、所重点票证的会审、抽审和内审外查。对坚持按制度办事的,要给予表扬或奖励;丢失短缺的要清查;贪污、挪用税款的要严肃处理。
通知最后要求,各级税务局都要建立会计机构,配备专职的票证管理人员和专职会计。
(随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