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洛阳人,13岁被选作汉武帝侍中,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受命理财,历任大农丞、治粟都尉、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主持西汉财政近40年。他积极参预制订和组织推行了汉武帝时期的一系列重大的财政经济政策和措施,加强了西汉王朝的经济实力,巩固了封建中央集权制,促进了西汉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交往,对汉代以后的财政经济政策也起了一定的影响。
桑弘羊出身商人家庭,从小聪颖过人,善心算。他接受了《管子》的“轻重”、“山海”的学说和范蠡、白圭的乐观时变、货殖生财的经商理论;主张“建本抑末”,“开本末之途”,“绝并兼之路”;打击私营工商业主,发展官营工商业,并以此指导他制订和推行的财政经济政策。
桑弘羊理财前,西汉王朝面临三大问题:一是平定吴楚之乱后,政治上加强了中央集权制,但财政经济仍存在严重的分散状况。国家财源贫乏,财权弱小,制度不统一;而郡国财源充足,财权庞大,可以自由铸造钱币,任意减免税收和调用库款。如果不改变这种财政局面,则分裂的危险仍然存在。第二,匈奴的威胁已关系到西汉的存亡,汉武帝反击匈奴虽取得初步胜利,但国家财政积蓄已竭,“县官大空”,“战士或不...
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洛阳人,13岁被选作汉武帝侍中,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受命理财,历任大农丞、治粟都尉、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主持西汉财政近40年。他积极参预制订和组织推行了汉武帝时期的一系列重大的财政经济政策和措施,加强了西汉王朝的经济实力,巩固了封建中央集权制,促进了西汉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交往,对汉代以后的财政经济政策也起了一定的影响。
桑弘羊出身商人家庭,从小聪颖过人,善心算。他接受了《管子》的“轻重”、“山海”的学说和范蠡、白圭的乐观时变、货殖生财的经商理论;主张“建本抑末”,“开本末之途”,“绝并兼之路”;打击私营工商业主,发展官营工商业,并以此指导他制订和推行的财政经济政策。
桑弘羊理财前,西汉王朝面临三大问题:一是平定吴楚之乱后,政治上加强了中央集权制,但财政经济仍存在严重的分散状况。国家财源贫乏,财权弱小,制度不统一;而郡国财源充足,财权庞大,可以自由铸造钱币,任意减免税收和调用库款。如果不改变这种财政局面,则分裂的危险仍然存在。第二,匈奴的威胁已关系到西汉的存亡,汉武帝反击匈奴虽取得初步胜利,但国家财政积蓄已竭,“县官大空”,“战士或不得禄”,如果财政没有善策,保证巩固战争胜利的物资供应,则反击匈奴的胜利将前功尽弃。第三,随着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手工业生产不断地扩大,迫切需要扩大流通范围,开发我国东南、西南地区尚未利用的丰富资源。桑弘羊受命理财后,在财政经济上进行了以下活动:
一、制订和推行盐、铁、酒官营专卖。汉初,国家对冶铁、煮盐采取放任的政策,贵族豪富垄断盐铁经营,不向汉王朝缴纳赋税或纳很少的税,造成了“冶铸鬻盐,财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桑弘羊以侍中“计算用事”,参预了东郭咸阳、孔仅推行的盐铁官营,在产盐和产铁的地方,设置盐官或铁官,由国家垄断盐铁经营的权利。同时规定,私铸铁器或私自煮盐的要受很重的刑罚。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他被任命为大农中丞,主管盐铁官营。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他又下令榷酒酤,将酿酒、卖酒的营业收归官办,由地方官吏管理,禁止民间自行酿卖。这样,盐、铁、酒经营的厚利,全部归于国库,充实了财政收入。
二、设立均输、平准机构。桑弘羊在大农丞任内,试办了均输机构。他在大农下设立管采运的均输官,派属吏往产地征发多余产品,运到长安供应各部门,并把各地原由大商人运销的产品,由政府控制,运送到外地出售,收到了良好效果。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他任治粟都尉兼大司农,在全国推行均输。他派大农部丞数十人,分布各郡国,置均输盐铁官,尽笼天下货物。他又在大司农下设平准官,在各大商业城市也设相应机构,接受均输官运到的物品,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市价过低时买进,过高时卖出,使物价稳定在一定水平上。他用这种发展官营商业的办法,将社会商品流转环节中被富商大贾所垄断的超额利润全部攫为国家所有,既打击了富商大贾,又为国家聚积了财富,保证了国家军事和重要费用的支出。
三、实行算缗,统一钱币铸造。西汉在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开始对商人运载货物的车、船征税。桑弘羊为了扩大中央财权,开辟财源,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对商人、高利贷者和手工业者也实行征税,并把车船税推广到非商业性车船。他规定:商人和高利贷者按交易额或贷款额,每二千钱征税一算(二十钱);手工业者按出售产品价格征税。一般非商车每辆征一算,商车加倍;船五丈以上征税一算。隐匿不报或自报不实者,查明后没收其钱财,并发往边疆服劳役一年。为贯彻实行这一重要措施,防止隐漏,桑弘羊曾几次派“告缗令”率属吏巡行各郡国,号召检举揭发,对揭发者给以奖励,结果没收“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为了加强中央财权,桑弘羊还制订和推行了统一钱币的措施。他“悉禁郡国不得私自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并且下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用,将诸郡国以前所铸的钱都销毁,取其铜集中到三官处。
桑弘羊在理财中,还积极参预了开发东南闽越,屯垦边境的措施。他支持汉武帝出兵二十余万击粤,平定百越,使南方丰富的物资输入内地,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他在北方大规模发展军屯和民屯,兴修水利。在朔方、河西等地设立田官,让六十万边塞士卒垦荒屯田,解决抗击匈奴的军需。他还采取入粟补官赎罪的措施,增加了国家的财力。
在桑弘羊精心理财下,西汉的财政经济改变了困难的局面。据史书记载,当时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汉武帝率数十万骑,北巡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钜万计,皆取足大农。一岁之内,增山东漕粟六百余万石,太仓、甘泉仓皆满。边馀谷,诸均输余帛五百余万匹。桑弘羊以其卓著的理财业绩,成为西汉出色的理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