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南通市财政局从1980年11月开始,对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全面开展了一次清理纠正私设“小钱柜”的活动,共查出有57个单位私设“小钱柜”近12万元。通过清理,普遍进行了一次遵守财政纪律的教育,有效地堵塞了非法开支、化公为私的漏洞,维护了国家和集体的收入;同时对刹住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我们的做法是:
一、抓住典型事例,大张旗鼓地宣传。我们首先选择了南通火柴厂作了专题检查。该厂近年来生产经营情况较好,但是私设“小钱柜”,乱支滥用的问题相当突出。从1976年10月份以来,该厂先后把生产下脚变价款和厂办招待所收入采取不入帐的手法,私设“小钱柜”12,600多元。这笔钱绝大部分用于请客吃喝和购置电视机等控管商品,共花掉8,313元。该厂为了逃避检查,两次烧毁有关单据,企图“不留痕迹”,在厂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我们抓住这一事例,及时报请市委纪委作了严肃处理,责成该厂有关负责人公开检查,停发其奖金,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限期将款收回。同时,我们通过报社、电台进行了宣传。《新华日报》报道了该厂“小钱柜”被清理的消息,在全市引起了较大的震动,许多读者纷纷向报纸写信,一致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强烈措施,坚决制止此类歪风。有些存在类似问题的企业,主动地把截留的钱、物转到帐内,并作了检讨,表示今后“洗手不干”。从而为全面开展清理打下了思想基础。
二、统一动员部署,限期清理纠正。在专题检查的基础上,我们及时提出了全面开展清理“小钱柜”的报告,规定了清理的要求、范围、政策界限和方法部署,报请市人民政府批转全市所有企业事业和机关团体贯彻执行。在整个清查过程中,我们抓了三个环节:
1.分主管局归口,组织自查上报。鉴于这项工作面广量大,而阻力往往又在于领导层。为了统一认识,切实清好,我们报请市委纪委和市财办召开了各主管部门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和财务负责人会议,强调搞好清理的重要意义,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先清思想,争取主动,组织本单位如实查报。会议上还明确责任,交代纪律,要求各主管局归口负责,限期上报。
2.按照管理分工,逐户进行核实。各单位自查上报的结果,有三种情况:一是填报的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具体,设有“小钱柜”的单位附有书面检查和纠正意见;二是填报数据笼统,收支项目不清,难以鉴别处理;三是空白,自查无此类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各单位自查报表,转给分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外勤干部,逐户核实。这样做,使局内分管各户的同志普遍了解和参与这项工作,既解决了财政监察部门人手不足的困难,又保证了清理的质量。
3.重申有关规定,认真处理纠正。为了统一处理纠正。我们又报请市人民政府以市府办公室的名义转发了处理意见。对凡属私设“小钱柜”的所有结余款和实物(变价款),均按照现行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一律分别转入帐内;所有帐册、凭证都要交归单位财务部门统一保管存查。对于在《准则》公布之后发生的请客招待费用,属于干部参加吃喝的部分,都要落实到人,追回补交。清理“小钱柜”情况要向本单位群众公布,让群众监督。规定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准违反国家财经制度私设“小钱柜”,否则要严肃处理。各主管局和财政、银行部门要随时抽查,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三、适时组织复查,巩固清理成果。在全面清理工作告一段落之后,我们又注意适时组织复查,经常敲敲警钟。在今年初全市开展核实税利的大检查和5月份开展全面清查偷漏欠税的过程中,我们把有无私设“小钱柜”的问题,作为检查内容之一,进行了两次复查。除发现少数单位没有按照纠正和处理意见的要求,坚决收回过去已用于请客招待的费用外,没有发现再私设“小钱柜”的现象。事实证明,清理的成效基本上是巩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