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规定,对集体企业实现的利润要征收工商所得税。税务专管员要按照税法规定,做到不多收也不少收,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因为企业的成本实不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很大,所以必须在成本上下功夫。长期以来,我们主要是通过检查,调整成本的不实部分,来解决正确征收的问题。但是,这样做,有些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如遇税企双方和内部干部之间,对成本调整有不同看法时,还会造成矛盾,影响相互关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我省西充县税务局试行财务鉴定的基础上,摸索出了个成本鉴定的试行办法,得到企业和主管部门的支持,收到较好的效果。
一、成本鉴定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国营工交企业若干费用开支办法、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以及四川省二轻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成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鉴定的内容分为:产品成本开支范围、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项目、生产费用的汇集和分配、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成本计划的考核和分析等六个部分。成本开支范围根据两个十条(即国营和手工业)规定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根据企业生产的产品情况确定。成本项目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确定。生产费用的汇集和分配按成本项目确定。成本计算方法根据产品生产的特点,生产组织的类型和产品种类的繁简、产量的多少等确定。成本计划的考核与分析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成本指标确定,没有下达成本指标的,按本厂历史水平考核。
二、成本鉴定的对象、作法和效果
我们试行成本鉴定的对象,是具备一定条件的集体工业企业。所谓一定条件,即产品比较定型,有一定核算基础,会计有一定业务水平,企业有要求。我们根据这些条件,先后鉴定了17户。其做法:首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鉴定的重要性。要使专管员明确鉴定的目的、意义和可能以及具体的作法等,对企业要作好宣传,讲明意义,广泛听取企业和主管部门的意见,求得统一认识,行动一致,相互支持;其次,搞好内部练兵。组织专管员学习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熟悉业务知识,为鉴定作好准备;第三,深入调查研究,吃透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成本核算等情况。在此基础上,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鉴定。凡是符合核算要求的,就按现有基础鉴定,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就与企业协商,按有关规定的要求改进核算,并按改进的意见鉴定,做到税企双方的意见完全一致。最后,将税企双方共同认可的鉴定方案,报请上级税务局审定,然后经税企双方签章生效。
经过两年来成本鉴定的试行,取得以下效果:
①、有章可循。在税企双方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的成本鉴定,是税企双方核算成本共同遵循的依据。除企业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核算办法外,无论企业财务人员或税务专管员工作变动,以及上级到企业复查时,都不能任意改变核算办法。这样就避免了过去在所得税汇算工作中由于成本核算上的问题而产生分歧,进一步改善了征纳关系。我区17户试行成本鉴定的企业,试行前扯皮上告的有8户,占47%。试行后,去年汇算就没再发生扯皮的情况。不仅试行鉴定的企业满意,没有试行鉴定的企业也要求鉴定。
②、进一步完善了成本核算方法,加强了成本管理。试行鉴定的17户,在试行前,成本核算比较健全的3户,试行后,成本核算不够健全的14户,都分别作了较大的或部分的改进,使成本核算得到进一步完善,从而加强了成本管理。
③、促进了税务专管员“三熟悉”,即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熟悉企业的成本核算,熟悉税收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因为没有这“三熟悉”,是很难完成鉴定任务的,也不可能搞好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所以,税务专管员为完成对企业的成本鉴定的任务,都在“三熟悉”方面,下了苦功,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④、有利于所得税汇算工作的迅速进行。去年年终汇算,尽管政策性强,计算复杂,工作量大,但我们不仅提前于3月10日完成了整个汇算任务,而且逐户进行了检查,通过年终汇算工作的提前完成,也证明了成本鉴定这个办法是可行的。
三、我们的体会
两年来成本鉴定试行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要搞好成本鉴定,首先要抓住重点税源户,在鉴定内容上只就成本核算进行鉴定,既解决实际问题,又符合要求。其次要坚持“管理从严、核算从简”的精神,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计算方法。在鉴定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帮助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健全成本核算办法;另一方面又帮助一些企业适当简化一些核算办法,以减轻会计的负担。第三,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譬如有个厂的半成品成本,一直是按定额法计算的,出入较大时,又未及时调整,影响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去年初,建议厂里改按分步法核算。实行分步法后,由于工作量大、人力不足,坚持不下来。鉴定时,经税企双方反复研究,又改为定额法计算。每逢年初调整一次定额,使定额接近实际。这样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又符合核算要求。第四,在鉴定时要抓住核算中的主要问题。大量问题产生在成本开支范围和成本计算方法上,通过鉴定,就要把成本开支范围搞清楚,把成本计算方法搞对头。
搞好成本鉴定除要坚持上述几个方面外,还应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学习别人的经验一定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是不能收到好效果的。最初,我们仿照西充县的经验,搞了财务鉴定,按行业把有关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规定分类摘录整理成册。这样搞企业不感兴趣,作用也不大;后来,在实践中摸索到从成本核算入手进行鉴定,解决了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企业和主管部门很感兴趣。二是服务与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工作在调整中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加强监督,把工作做深做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另一方面又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健全成本核算办法,测定成本定额,设计成本核算表,完善成本核算办法。
此外,在鉴定过程中,要始终争取主管部门的支持。鉴定之前要和主管部门通气,阐明意图,听取意见。如在具体问题上税企双方有分歧时,要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