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作者:江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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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0年以来,财政监察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全体财政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依靠群众,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据不完全的统计,1980年全国共检查了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1万2千多件,共查出挤占、挪用或挥霍国家资金6.8亿多元,已处理收回2.5亿多元。同时,各地还着重抓了因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不少地区在纪委统一组织下,与有关部门配合,对于带有倾向性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和处理纠正。所有这些,对于维护财经纪律,发扬正气,打击歪风,促进增收节支,平衡国家财政预算,促进国民经济的调整,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最近六中全会通过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端正党风同我们财政监察工作有着直接的关系。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的决议,搞好财政监察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财政监察工作
当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有的还很严重,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阻力较大,需要作长期的坚持不懈的斗争。我们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
1980年以来,财政监察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全体财政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依靠群众,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据不完全的统计,1980年全国共检查了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1万2千多件,共查出挤占、挪用或挥霍国家资金6.8亿多元,已处理收回2.5亿多元。同时,各地还着重抓了因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不少地区在纪委统一组织下,与有关部门配合,对于带有倾向性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和处理纠正。所有这些,对于维护财经纪律,发扬正气,打击歪风,促进增收节支,平衡国家财政预算,促进国民经济的调整,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最近六中全会通过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端正党风同我们财政监察工作有着直接的关系。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的决议,搞好财政监察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财政监察工作
当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有的还很严重,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阻力较大,需要作长期的坚持不懈的斗争。我们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把经济搞活;另一方面,放活一个什么东西,没有另外一个制约的东西,这是有些地方出了点乱子的一个主要原因,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市场管理,加强财政监督,以便对经济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必要的干预。这是保证经济调整和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宏观决策正确执行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财政监察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应当进一步加强。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也是我们的光荣任务。
当前加强财政监察工作迫切需要解决、又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有些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到某些领导人的问题,不仅检查处理不了,甚至还要受到责难。这个问题,中央纪委领导很重视,明确指出,财政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是一回事情,应当互相配合,共同搞好。中央纪委已经通知各级纪委,加强同财政部门联系,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还提出,对于事实确凿,违纪严重,下面又搞不动的典型案件,可以把材料反映给他们,由中央纪委出面检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的领导和支持,是我们克服困难,排除阻力,搞好财政监察工作的关键。当然,我们也不能事事都依赖纪委,各级财政部门首先要重视加强财政监察工作,自己的腰杆子要硬。对于违反财经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行为,要勇于揭露,敢于斗争。为使财政部门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地抓好财政监察工作,我们认为,应当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凡属下面能解决的,尽量自己解决,矛盾不上交;各级财政部门对于下级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一定要认真负责地给予支持和帮助。这样,有各级纪委的大力支持,再加财政部门上下一致努力,进一步加强财政监察工作的要求是能够实现的。
二、狠抓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
目前,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还在继续腐蚀着我们的一些单位、组织和党员、干部,如果不切实纠正,任其发展下去,不仅要阻碍和破坏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发展,而且有可能使某些潜伏的危机爆发出来,使党和国家的事业遭受重大损失。今年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决议中指出:“各级纪委应当把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保证经济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列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特别要抓紧检查和严肃处理经济领域中的违法乱纪案件,加强同各种不正之风的斗争。”这是继续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纠正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端正党风,提高党的威信,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全党同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
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也必然会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到财政上来。财政监察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财政监察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决议,把严肃财经纪律,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作为首要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这是党交付给我们的光荣任务,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有的地方和部门纪委的负责同志提出,为了更有效地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希望财政部门能够提供一些当前有关财经纪律方面应该抓的重点。各地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地区当前要抓的重点,向当地纪委汇报,以利开展工作。
三、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财政监察工作的水平
财政监察工作重新建立以来,虽然时间不太长,但由于各地重视,工作进展较快,不少地区已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
1.搞好财政监察一定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排上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才能得到重视和支持,才能有效地进行。具体来说,现在全党抓国民经济调整,我们就要狠抓阻碍和破坏经济调整的不正之风;全党抓财政收支的平衡,为此国务院还发出了“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我们就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个决定,向一切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挪用和挥霍浪费国家资金的错误行为作斗争。当然,我们在围绕党的中心的同时,也要根据财政部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来开展监察工作。例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检查清理偷税、漏税和拖欠税款的通告,并召开了电话会议,这是当前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我们应当配合税务部门加强这方面的检查。我们还应当积极参加党委、纪委统一组织的,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调查或检查。总之,要自觉地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来安排我们的工作。否则,如果离开党的中心工作,而去抓一些次要的或者是对大局无影响的小事情,工作就不得要领,路子就会越走越窄。
2.要充分依靠群众。严肃财经纪律,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光靠财政监察干部孤军作战,是很难搞好的。我们一定要牢固地树立依靠群众的思想,特别是要依靠各单位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是各项经济政策、法令、制度、规定的具体执行者,熟悉情况,有人要搞不正之风,一般是瞒不过他们的。从去年以来查处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财会人员检举揭发的。因此,保护财会人员,把他们维护财经纪律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搞好财政监察工作的基础也就牢靠了。还有税务专管员、建设银行拨款员,他们也都站在第一线,比较熟悉情况,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现在已经在财会人员中,挑选了一批作风正派,维护财经纪律,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同志,聘请为财政监察通讯员,对于我们发现和查处问题都很有帮助,效果较好。聘请财政监察通讯员是一项新的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步发展,防止只追求数量,忽视质量,流于形式。从当前财政监察部门接到的申诉、控告案件来看,财会人员因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而遭到打击报复的案件有所增加,这种情况应当引起我们各级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对于这类打击报复案件,一定要追究,并作严肃处理。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政策办事。我们检查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首先一定要坚持原则。这就是说,不管是谁,凡是搞不正之风的,我们就要抵制、斗争。而在检查问题时,则一定要实事求是,把事实搞清楚,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容易。这里既要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还要有正确的方法。为了做到实事求是,就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其中也包括被检查人的意见。不管是什么人,凡是符合实际的、正确的意见都要听取。对于调查到的大量材料,不是简单地堆积在调查报告里,而要根据毛主席所提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方法,在大量的材料中提取主要的材料,剔除不真实的材料,保存真实的材料,吸收各方面的正确意见,进行提炼加工。这样把事实搞准确,问题的性质和错误的程度才能判断得恰如其分,处理案件也就能站得住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对一些违纪案件提出定性和处理建议时,应当严格按政策办事。除触犯刑律的,应依法惩处以外,凡属人民内部犯错误的问题,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留有适当的余地,不要感情用事,不要搞惩办主义,这样更有利于团结大多数。当然,对那些损公肥私、挤占国家财政收入、偷税漏税、贪污受贿的单位和个人,在经济上,一定要按照规定,该收回的收回,该退赔的退赔,不能让他们占便宜。“晓之以理、导之以规、绳之以纪”这三句话,仍然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原则。
4.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当前开展财政监察工作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区力量不足,新手较多,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这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注意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充分发挥财政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需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件事情。第一,要突出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检查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上,特别是那些影响财政收支基本平衡较大的违法乱纪案件和对财会人员打击报复的案件,要抓紧检查,严肃处理。第二,要集中使用力量。在一个省或一个地区范围内,把财政监察干部适当集中,组织联合检查,对于突破重大案件,解决老大难问题效果较好,同时也有利于以老带新,互相交流,提高财政监察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第三,搞好协作。财政监察部门都要十分注意密切与各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把各方面的力量都调动起来,既有利于查清问题,也能补财政监察干部力量的不足。第四,领导亲自动手。财政监察部门的领导干部,凡是身体条件允许的,在今年内,要自始至终检查一、两个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件,从中取得经验,提高领导水平。
以上几点,是我们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好经验。只要我们随时注意总结经验,同时加强财政监察部门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提高财政监察工作的水平,为经济调整和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是江东平副部长在全国财政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一部分,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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