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对于进一步调整和稳定国民经济,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大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完成1981年国库券的发行任务。
当前,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的有利条件很多:一是经过最近对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大家对于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全局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对于进一步调整和稳定国民经济的重大意义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一定能够正确理解国家发行国库券的必要性。二是广大干部和群众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锻炼,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大的热情。为四化筹集资金,一定会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三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初步改革以后,企业和地方的财力有了较大的增加。发行国库券只是吸收它们的机动财力的一小部分,各单位是有认购能力的。四是我国曾经发行过经济建设公债,每次都按期还本付息,做到了利国利民,实际上成为一种长期储蓄,在人民群众中具有极高的信誉。近几年来,在人大和政协会议上不少代表提议政府考虑发行公债,筹集四化建设资金,不少人民来信也提出类似要求。由于有以上这些条件,这次发行国库券,必将获得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拥护和踊跃认购。
当然,发行国库券在我国还是第一次。我们也要充分估计到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个人在购买国库券的时候,如何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矛盾问题等等。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切切实实地把发行国库券工作做好。
首先,要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发行国库券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应当坚持思想领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一般应请党政领导同志出面,讲清当前的大好形势以及国民经济中潜在的危险,讲清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和发行国库券的重要意义。同时利用报刊、广播以及其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宣传。各地要及时掌握情况,注意发现好的典型,随时表扬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使发行国库券的过程,成为一次进行热爱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全局观点、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优良传统的思想教育过程。
第二,要做好各单位经济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这次发行国库券的主要对象是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等单位,并且采取分配发行的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必须结合本身业务工作,摸清各有关单位的经济情况和可支配的财力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力求分配发行的数额符合实际,既保证完成任务,又有利于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库券条例规定:“个人也可以自愿认购”,这就是说对个人不分配认购任务,完全由个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愿认购。各地在发行工作中,对于个人认购国库券,要切实贯彻自愿的原则,绝对不能搞强迫命令和其他违反政策的做法。
第三,按期组织好交款工作。按照规定,今年认购国库券的交款工作于六月底以前完成。从认购到交款,时间比较集中。在单位和个人认购的时候,必须要落实交款的时间,有能力一次交款的,最好一次交清;不能一次交清的,要定出交款计划,分次交清。同时,各地一定要做好收款的组织工作。做到手续简化,交款便利,节省时间,按期完成。
第四,要密切同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国库券的发行,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工作任务繁重。单纯靠财政部门自己的力量是很不够的。我们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政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特别是国库券的印制、收款以及将来的还本付息等大量工作,都要依靠人民银行的各级机构办理,财政、银行两个部门尤其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第五,及时反映情况和认真总结经验。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国库券的发行情况和交款进度,按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以便领导上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行工作基本结束以后,各级财政部门都要认真做出发行国库券工作总结,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提出改进的意见,以利今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