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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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編者按:人民公社普遍建立后,做好社內的財务管理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問題。河南省湯阴县朝歌人民公社,及时地抓紧了这一工作,制定了“朝歌人民公社財务管理試行办法(草案)”、“朝歌人民公社会計制度(草案)”等。現在把它发表在这里,以供讀者硏究参考。
(一)总則
一、为加强本社財务管理,特根据社章的規定,制定本办法。
二、公社財务以保証高速度发展生产为原則。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社員的收入应当逐步有所提高,但是社員收入提高的速度必須低于生产发展的速度。
对全体社員实行基本生活供給制与定級工資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三、在公社的財务管理上,必須貫彻执行勤儉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針,社內举办的各項事业,应該尽量因陋就簡,反对鋪張浪費,幷且密切依靠群众办好財务管理工作。
四、公社实行“統一經营,分級管理”的財务管理方針,社內財务工作由公社、大队、(厂、場、矿)生产队三級进行管理。
五、公社实行統一核算,統一計算盈亏,但是商业和金融企业仍然按照原規定,单独核算盈亏。
社对各个生产单位的財务,分別按下列規定进行管理:
1.对于直属公社的企业实行“內部核算,毛利上交”的...
編者按:人民公社普遍建立后,做好社內的財务管理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問題。河南省湯阴县朝歌人民公社,及时地抓紧了这一工作,制定了“朝歌人民公社財务管理試行办法(草案)”、“朝歌人民公社会計制度(草案)”等。現在把它发表在这里,以供讀者硏究参考。
(一)总則
一、为加强本社財务管理,特根据社章的規定,制定本办法。
二、公社財务以保証高速度发展生产为原則。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社員的收入应当逐步有所提高,但是社員收入提高的速度必須低于生产发展的速度。
对全体社員实行基本生活供給制与定級工資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三、在公社的財务管理上,必須貫彻执行勤儉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針,社內举办的各項事业,应該尽量因陋就簡,反对鋪張浪費,幷且密切依靠群众办好財务管理工作。
四、公社实行“統一經营,分級管理”的財务管理方針,社內財务工作由公社、大队、(厂、場、矿)生产队三級进行管理。
五、公社实行統一核算,統一計算盈亏,但是商业和金融企业仍然按照原規定,单独核算盈亏。
社对各个生产单位的財务,分別按下列規定进行管理:
1.对于直属公社的企业实行“內部核算,毛利上交”的办法。这些企业所需要的原材料、燃料費用和管理費用,由公社預先撥給。企业的收支每月結算一次,从銷售收入中扣除实际开支的上述費用后,作为毛利上交公社。
2.大队的一切收入,都上交公社。大队的基本建設投資、种子、化学肥料、生活福利費用、工資及文敎費用等,由公社統一开支。对于大队所需的农具修理、小型农具購置、办公費用等开支,由公社按照定額,包干发給大队,如有节余归大队繼續使用。但生产性的开支不能用到非生产性方面去。
3.大队对所属企业,实行“滿收滿支,定期报帳”的办法。
六、財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公社、大队、生产队、工厂、矿場、学校、医院、商店和食堂等单位的財务計划,应該經过各該单位的社員或代表会討論通过;收支帳目和奖励金的分配清单,必須按月或按季公布。以便在群众的监督下,不断改进財务工作。
(二)組織机构与职权划分
七、公社建立財务部,設部长一人,副部长三人,秘書一人(副部长兼),財务、会計七人;大队建立財务股,設股长一人,幷根据工作繁簡設会計、出納、总务二至四人;生产队設会計、統計各一人。
八、各級財务組織的职責范圍如下:
1.公社:(1)負責貫彻执行国家的各項財政經济政策;(2)制定远景財务規划和年度財务計划、工資分配計划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划;(3)組織各单位上交产品和貨币收入;(4)按計划撥付各大队和直属单位所需的生产費用、基建投資、工資生活費和其他費用;(5)监督檢查各部門收支計划的执行情况和經营成果;(6)向国家交納稅收、利潤(下放企业)和交售农产品;(7)办理非計划內的开支审批事項;(8)管理本社公共財产。
2.大队:(1)根据公社計划,制訂本队的各項計划;(2)核定本队社員的工資級別,負責发放工資与奖励金;(3)处理本队的財务問题;(4)保护公共財产。
3.生产队:(1)将本队产品及时交到大队;(2)发放本队工資及奖励金;(3)管理本队的其他財务問题(4)保护公共財产。
九、計划以內的开支,分別由社长、大队长、生产队长批准;計划以外的开支,大队要編造預算报社批准,生产队要报大队批准;公社直接举办的事情須报請公社管理委員会批准。
十、大队、生产队的財务机构和財务人員,在大队和生产队的統一領导下进行工作,在业务上受公社財务部指导。
十一、由各部直接領导的企业、学校、医院、幸福院、幼儿园等經济单位和事业单位,有关財务事項直接与財务部发生領报和解交关系。由大队、生产队領导的小型企业、学校、幸福院、幼儿园和托儿所等經济单位和事业单位,其財务事項由大队、生产队管理。
(三)財务計划
十二、公社、大队、生产队和工、商、金融企业,应于年度开始前根据生产計划、商品流轉計划和財务指标,制定財务計划、产品成本計划、基本建設投資計划等。季度开始前,根据年度計划的要求,編制季度(分月)計划。
十三、生产大队和直属公社的工、商、金融企业的年度財务收支計划,应于年度开始前两个月报送公社財务部。公社財务部应于年度开始前一个月編出公社財务收支計划;生产大队和直属公社的工、商、金融企业,其季度收支計划应該在季度开始前二十天报送財务部,財务部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內审批下达。
十四、公社的年度收支計划要經过社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大队和公社直属企业的年度收支計划要經公社管理委員会批准;生产队和大队直属企业的收支計划,要經大队管理委員会批准。
(四)財务結算
十五、公社各生产单位之間的产品、原料調撥以及劳务供应,一般应实行計价結算,但是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不計价:
1.直接为社內农业生产服务的簡易加工产品,如顆粒肥料、飼料的加工等(直接在农业生产費中报銷)。
2.属于社內供应部分的簡易加工产品,且无計价必要的,如食堂用粮的加工等。
計价的原則是:一般产品按照市場价格計算(国家收購价或工业出厂价);用于社內生活供应和福利部分的,如縫紉、制鞋等,根据社員生活水平确定內部价格;为社內服务的服务性行业,如修配、运輸等,按工料費計价。
十六、社內和社外結算,应通过銀行和公社金融部办理非現金結算。但数量零星、金額不大(一般不超过十元为宜)的,也可以用現金結算。大队、生产队之間的結算,統一由大队通过轉帳方式处理。
公社、大队、生产队及企业单位的現金,除少量备用外,一律存入金融部。公社財务部庫存現金不得超过五十元,大队不得超过三十元,生产队不得超过二十元。企业单位的庫存現金数額,視具体情况由企业单位与金融部协商确定。
十七、实行內部核算的企业单位,每五日按照上期毛利率預交毛利,月終进行結算。固定財产变价收入,应在清理完毕后立卽上交。
(五)財产管理
十八、公社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和生产設备等,单价在二十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都作为固定財产。固定財产撥入、增添或者移交生产时,都应办理收入轉帳手續,幷应設置专用登記簿(或卡片)予以登記,专职保管。固定財产的領用,应通过一定的手續,在使用期間,由使用人負責保管养护。調換交回时,应办理移交手續。損毁丢失和需要变价清理时,应查明原因,报請公社管理委員会处理。
十九、公社所有的工具、家具、物品等,单价和使用年限不符合固定財产条件但其单价在三元以上者都作为“低値及易耗品”,購入或使用时一次报銷,設冊登記。使用期間領用人应負責保管养护,报廢时应交旧領新。
二十、公社的固定財产不論使用与否,一律实行折旧,由公社每年从总收入中提取折旧費,以保証財产的重置。其計算公式为:期末全部固定財产价値×規定的綜合折旧率=折旧金額。
公社的固定財产一律不提大修理基金,需要大修理时,大修理費用按生产費用处理。
二十一、各生产队所生产的粮食全部交社,由公社統一掌握,在各村或者生产队設置仓庫,指派专人管理。各单位用粮,实行計划批准制度,未經公社批准,不得动用仓庫粮食。
(六)淸理与决算
二十二、年度或季度終了时,公社及其所属单位应对固定財产、低値及易耗品、材料、成品、再产品等財产,进行一次全面的实地盘点淸理。各单位清点財产时,由公社有关部門派人参加。
財产淸理后,应編造盘点清冊,各項財产发生盈亏时,应查明原因,报公社管理委員会处理。
二十三、月份、季度、年度終了时,公社及其所属生产单位应編制月度計算、季度結算和年度决算报吿,以反映和总結財务活动情况与財务成果。
各生产单位于月份終了后五日內报出月度計算,公社不作批复;季度終了后十二日內作出季度結算报告,公社于收到报吿后十日內审批下达;年度終了十五日內报送决算报吿,公社于收到报告后十日內审批下达。
公社財务部于年度終了二十五日內汇編决算报告,提請社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七)附則
二十四、財务人員如有違犯財务紀律等行为,应根据情节輕重、危害大小,給予批評敎育或处分。
二十五、財务人員工作調动时,必須群細交代手續,由財务部門負責人监交,交接不清者,不准离职。
二十六、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公社管理委員会修改。
二十七、本办法自1958年10月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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