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的出包工程預付款在1957年上半年以前,是由建設单位分別撥付的。預付款額度的确定是由財政局、建設銀行和建筑工程局根据基本建設撥款暫行条例草案的規定,結合各建筑安装企业的管理水平、承包工程性質的不同等具体情况,分別协商确定,幷报上級批准实施。几年来,在保証建筑安装企业适当的儲备材料;保証基本建設工程順利的进行,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实施以来,也存在着一些問題:
(一)上海城市型的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单位多而小、施工期短,有些单位在年初不能完全确定全年任务,影响总合同的签訂,使建筑安装企业不能在年度开始时,就收到足够备料的預付款,同时預付款又随着工程的完成,材料儲备的减少,陆續扣回,这种由建設单位分別撥付与扣回預付款的办法,造成建筑安装企业材料資金时松时紧,无法統一运用。
(二)建設单位的基建財务支出中,由于包括預付款及部分自己备料的因素,使財务情况不能比較直接地反映工程进度;对掌握基本建設預算执行情况也不方便。
(三)在預付款的撥付和扣回手續上也比較繁瑣,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例如在帳务处理上,就增加很多工作量,并且容易造成建設单位和建筑安装企业,或建筑安装企业与建設銀行之間的...
上海市的出包工程預付款在1957年上半年以前,是由建設单位分別撥付的。預付款額度的确定是由財政局、建設銀行和建筑工程局根据基本建設撥款暫行条例草案的規定,結合各建筑安装企业的管理水平、承包工程性質的不同等具体情况,分別协商确定,幷报上級批准实施。几年来,在保証建筑安装企业适当的儲备材料;保証基本建設工程順利的进行,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实施以来,也存在着一些問題:
(一)上海城市型的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单位多而小、施工期短,有些单位在年初不能完全确定全年任务,影响总合同的签訂,使建筑安装企业不能在年度开始时,就收到足够备料的預付款,同时預付款又随着工程的完成,材料儲备的减少,陆續扣回,这种由建設单位分別撥付与扣回預付款的办法,造成建筑安装企业材料資金时松时紧,无法統一运用。
(二)建設单位的基建財务支出中,由于包括預付款及部分自己备料的因素,使財务情况不能比較直接地反映工程进度;对掌握基本建設預算执行情况也不方便。
(三)在預付款的撥付和扣回手續上也比較繁瑣,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例如在帳务处理上,就增加很多工作量,并且容易造成建設单位和建筑安装企业,或建筑安装企业与建設銀行之間的扯皮現象。
为了改进上述情况,1957年下半年上海市級基本建設試行了統一撥付出包工程預付款办法。主要內容如下:
(一)核撥范圍。凡属市級預算撥款的基本建設投資(包括市級单位部分自筹資金及特种資金的基建工程)由市建筑工程局所属建筑安装企业承包的,由財政局在总的基本建設資金內統一核撥主要材料和結构物(或工程用品)以及未完施工所需的周轉資金。
(二)資金定額。根据建筑安装企业1956年管理水平,結合1957年承包任务的大小、工程結构性質、管理水平的提高及客覌供料情况等,由財政局、建筑工程局、建設銀行共同商議,幷本着节約資金和合理备料的原則,确定为全年承包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3%(当时系按材料平均儲备期60天,材料占工作量比重72%,施工天数为360天,未完施工占工作量1%計算,2927)。并規定:承包年度工作量如有变动时(以市建設委員会核准或同意的全年承包市級投資預算撥款的工作量計算,并必須修正財务收支計划),其变动在5%以上者,作相应的調整;变动在5%以下者,不再調整資金。
(三)撥付手續。由市建筑工程局根据所属建筑安装企业按当年承包市級投資的工作量分別建設单位的主管系統及資金定額等編制申請書一式三份,送財政局审核,財政局审核后,一份退还市建筑工程局,一份連同核定的資金撥交建設銀行。市建筑工程局把核定的資金定額通知所属企业。撥付的資金在年內不再扣回,待下年度再根据承包任务的大小和商定的額度进行調整。
(四)实行統一撥付預付款后,市級各建設单位不再撥付預付款和自行备料;建筑安装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轉給其他建筑安装企业承包时,应由原承包的建筑安装企业負責支付分包工程預付款;如某些特殊材料必須由建設单位負責供应的,建設单位与建筑安装企业应事先取得联系,签訂“委托代理統配部管物資协議書”,由建設单位代为申請訂購,建筑安装企业負責付款提貨。
經过試行,个人体会到新制度有以下的优点:
(一)建筑安装企业經常保持有足够的資金供儲备定額材料所需,克服过去一季度及四季度材料資金不足,影响正常备料,二季度及三季度資金过多,材料积压或資金浪費現象,材料資金供应也較正常,改变过去材料資金时松时紧的情况。同时,还可以使儲备的材料統筹运用,加速了材料周轉,节約了資金,促使材料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采用統一撥付預付款制度后,可促使部分地方財政預算的平衡,消除以往第一季度基本建設任务下达少,撥付預付款較少,第二、三季度大批任务下达,撥付預付款較多的情况。同时,由于撥款的均衡有利于国家的物資平衡,年終时,也可以防止建設单位将基本建設投資結余款用提早撥付預付款的方式来突击用款。
(三)通过統一撥付預付款后,一般都是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施工,建設单位不必再申請备料,糾正过去自己供料,造成备料过早,数量过多,規格不符等浪費資金的現象。幷使平时財务收支与工程进度的差距縮小,能正确地反映基本建設預算执行情况。
(四)减少建設单位,建筑安装企业和建設銀行之間,在平时对核定預付款額度及建設单位备料、扣款等扯皮現象,同时,也簡化了三方面付款、扣款手較和帳务处理等工作。
在推行統一撥付預付款的过程中也带来一些問題。如:季度工作量不均衡,資金仍会发生一些不足或多余的問題,我們是用銀行信貸来解决的;財政局和建設銀行的財政监督是否有所削弱的問題,我們認为:由于过去撥付的預付款要求专款专用,有些地方对专款专用已流于形式,財政部門很难监督,同时,还阻碍了建筑安装企业对預付款的統筹調剂运用,現在,財政监督主要是按期分析建筑安装企业会計报表,掌握材料儲备定額的遵守及执行情况,幷經常檢查物資保証制度,从生产着眼,檢查材料儲备是否能保証生产需要及防止不足或浪費,这样,幷不削弱监督,相反的,是加强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