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2 作者:辽宁省財政厅 ★侯福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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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的乡財政工作,原来是比較薄弱的。1956年撤区幷乡之后,新建的乡絕大部分都沒有配备专职的財粮干部,因此給乡財政工作带来一些困难。各乡应收未收的財政收入和农村稅收的丢漏情况,也比較严重。如1956年我省农业丰收,但农业稅的尾欠却很大;在农村推銷公債,由于基层組織中沒有人管,認購和交款情况都不好;农村的地方稅有30%左右收不上来;学杂費也有20%左右收不起;养路費收得更差。在支出方面,农村的小学經費、乡行政費、优撫、社会救济經費等,都須由县民政科、敎育科(局)、交通科、財政科等分头撥款,这增加了县的事务,在管理上也不方便。随着农村各項經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如何改善和加强乡級財政工作,已是客覌要求急待解决的問題了。
1956年,我們根据我省的具体情况,首先在义县作了建立乡級財政的試点,經过一年的試行,已經摸索出一些办法。在1957年初向各县提出建立乡級財政的要求之后,到年底,已有近半数的县,把乡級財政基本建立起来,其余的也都积极地准备建立。从各县建立乡財政的經驗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收获:
(一)发揮了乡管理財政的积极性,增加了收入,节約了支出。有的县未建立乡級財政前,屠宰稅瞞量很大,平均每头猪課...
辽宁省的乡財政工作,原来是比較薄弱的。1956年撤区幷乡之后,新建的乡絕大部分都沒有配备专职的財粮干部,因此給乡財政工作带来一些困难。各乡应收未收的財政收入和农村稅收的丢漏情况,也比較严重。如1956年我省农业丰收,但农业稅的尾欠却很大;在农村推銷公債,由于基层組織中沒有人管,認購和交款情况都不好;农村的地方稅有30%左右收不上来;学杂費也有20%左右收不起;养路費收得更差。在支出方面,农村的小学經費、乡行政費、优撫、社会救济經費等,都須由县民政科、敎育科(局)、交通科、財政科等分头撥款,这增加了县的事务,在管理上也不方便。随着农村各項經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如何改善和加强乡級財政工作,已是客覌要求急待解决的問題了。
1956年,我們根据我省的具体情况,首先在义县作了建立乡級財政的試点,經过一年的試行,已經摸索出一些办法。在1957年初向各县提出建立乡級財政的要求之后,到年底,已有近半数的县,把乡級財政基本建立起来,其余的也都积极地准备建立。从各县建立乡財政的經驗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收获:
(一)发揮了乡管理財政的积极性,增加了收入,节約了支出。有的县未建立乡級財政前,屠宰稅瞞量很大,平均每头猪課稅量只有50到70,斤稅款入庫也不及时。建立乡級財政将屠宰稅交乡征管后,課稅量已上升到平均每头猪100斤到120斤,稅額一般增加了30%左右;車船使用牌照稅交乡后,有的县能超过二倍多;农村养路費基本上能收齐;学杂費由于乡和学校加强了联系,認眞的掌握减免,收交較前及时了。契稅、公产、其他收入等比过去都有显著的好轉。在支出方面,由于县划給乡級財政一定的收支范圍和职权,乡里就精打細算哪些錢应花哪些錢不应花,从而做到支出上的节約。有些乡的办公費在下放前月月超支,下放后有了結余;小学公杂費由乡具体掌握后,从过去每班每月3元,下降到1.5元至2元,这些錢节省下来能多办許多事情。
(二)进一步密切了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也促进了乡的領导和群众关心本乡事业的发展和对乡財产的維护。过去农村稅收的征收人員少,无力巡回征收,群众有錢时征收員不去,征收員去时群众手中又不一定有錢,因此,稅款入庫很不及时。同时,在政策宣傳上也做得不够,屠宰稅的瞞量現象是較普遍存在的,使部分群众产生了覌望和不滿,如有的群众說:“老实人按章納了稅,不老实的人不上稅也沒有人管”。又如契稅由县征收,有的群众到县交納契稅,往返花費的錢比交納的稅款多,还耽誤生产,群众很不滿意。乡財政建立后,把地方稅收交乡征管后,乡經常巡回的征收,不仅减少了偸漏,还大大的便利了群众,同时由于乡能利用各种机会宣傳政策,提高認識,群众非常滿意。在支出方面,把敎育經費下放到乡后,使乡、社和群众对学校更加关心,如学校的校舍修繕、設备購置等,合作社和群众都願意支持,認为这是自己的事情。学校在乡領报經費也比过去方便,并节省了原中心校的經費会計。
(三)建立了各項手續制度和帳簿,作到收入有根据,开支有計划,大大减少了貪汚挪用公款和乱摊派的現象。
(四)乡配备专职干部办理財政和稅收公債等工作,使国家各項收入都有了充分的保証。
从以上几点看来,个人認为,建立乡級財政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至于乡財政如何建立,收支如何划分和应注意些什么問題,就我省二年来試建工作中所体会到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乡級財政首先必須配备专职干部。因为乡財政建立后,乡要管理一些下放的收支項目,要建立預决算制度和帳簿手續,还要逐社、逐队、逐戶地組織各項收入,工作量較大,沒有专职干部是不可能做好的。有的县曾試图将乡財政工作交由乡文書兼作,事实証明,文書每日处理文件和办理婚姻、戶口的登記以及接待群众等,工作任务已經不輕,再讓他們兼办財政工作是难以胜任的。
乡专职財粮干部問題的解决,主要須由省和县、市財政部門多向党政領导反映工作情况,說明建立乡級財政的必要性,使工作情况为領导所了解,就可以取得領导的視重和支持,从而解决专职干部問題。1957年初,各县財政部門根据义县建立乡級財政試点总結出来的收获,和当时存在于农村財政工作中的收入尾欠多、支出混乱、县里分头管理不便等問題,积极向党政領导請示汇报,大部都經县領导批准配备了专职的財粮干部。其余沒有解决专职干部的县,經財政厅在1957年下半年請示省人民委員会和省編委同意后,在1958年初也可以配齐。
(二)乡財政的收支划分:
1.在划分乡財政的收支項目时,必須考虑乡財粮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尤其是乡財政初建时期,干部业务生疏,必須掌握“宁少勿乱”的原則,逐步下放,免得一下子放得过多,出現混乱局面。
2.下放收支項目时,最好是收支齐放,幷且要使交乡管理的支出大于收入,或收支平衡;不能只放收入而不放支出,或收入大于支出,以免影响乡組織收入的积极性。如有的乡支出放得少,收两天的收入就够一个月的开支,于是財粮干部就放松了組織收入的工作;也有的乡只挑好收的养路費,而不去逐戶收屠宰稅。如果收入小于支出,差額由县补助,乡只有积极組織收入,把应收的收上来,才能保証乡的各項开支,这样才能有利于促进乡去积极組織收入。
3.下列收支項目,都可逐步划归乡預算。
收入方面:农村的屠宰稅、牲畜交易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养路費、苗木費、証照規費、契稅、公产收入等,可划为乡預算的固定收入;公債收入可以在市县分成比例范圍內划給乡一部分。
支出方面:乡行政經費、小学敎育經費(福利費、代課金、大型購置,如乡机动范圍較小管理不便的,也可由县統一管理);农村社会救济費、优撫費中的殘廢金和烈軍属困难补助費、扫盲干部經費,以及可以划交乡管理的乡自筹开支,都可考虑下放。
除上述收支項目外,根据我們的体驗,除农业稅、工商各稅(国稅部分)外,凡通过乡征收的收入和发放的支出,都可逐步划交乡管理。
(三)在制定乡財政管理办法时要注意的几个問題。
1.下放收支項目,必須詳細交代政策,規定收交办法和开支范圍。如地方稅的征免界綫、稅率、征收方法;养路費、学杂費的征收办法以及各項开支标准,社会救济、优撫等經費管理方法等,都必須詳細交代和明确規定,避免在工作中发生偏差。
2.乡預算的編造和执行,要尽可能的簡化,各种資金要交乡統一安排。乡預算的經費来源,有的是列入国家預算的,有的是以收抵支的,有的是預算外自筹的。如果乡对这些不同来源的經費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就要增加很多工作上的困难。因此,县对乡可按科目統一划分、統一平衡,不划分預算或自筹,而成立一个統一的預算,卽县預算分經費来源,乡預算不分的办法。乡年度預算經县核定后,乡还应按季編造季度收支計划,报县审查批准。
3.县各部門在一些收支項目交乡后,就改变了原来的收入交納和經費領报的环节,因此必須与各事业主管部門进行充分酝酿,明确县各主管部門和乡的工作关系。应当明确,收支下放到乡后,只是財务关系的改变,主管部門仍需加强对乡的收支监督檢查,以保証收支任务的更好完成。各部門本身的业务,如事业計划、收支任务的确定,人事安排調动、方針政策的貫彻、业务指导等,仍然由县各主管部門負責。
4.县对乡財政的职权划分,在乡財政初建时期,由于基础薄弱,收入情况一时还掌握不准,所以应当从紧从严,不宜过寬。目前有关收入的处罰权不宜交乡,收入超收也不应与乡实行分成。因为权給的不当就容易发生違反政策的現象,如实行超收分成办法,乡分得的收入多了,就可能在开支上掌握不紧,买些自行車、家具設备等不必要的东西,也容易使乡形成机关化,脫离群众。但为了促使乡能更好的关心收入,对工作較好的乡,可以适当給一些奖励。在支出方面,为了照顧乡的实际情况,使乡能因地制宜的合理使用資金,更好的保証需要,除工資、福利費外,在款內各項、目之間,可以給乡以一定的調剂权,以发揮乡的积极性。
(四)开展乡財政工作必須作好的几項工作。
1.做好建立乡級財政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爭取配备专职干部,在配备干部时要进行审查挑选,保証質量。与各部門認眞研究确定下放收支項目和制定管理办法、会計制度、地方稅下放管理办法、开支标准等。幷要对乡財粮干部作短期的集訓(一般可用7天至10天),学习各項业务手續制度和提高思想認識。
2.乡級財政建立后,要抓紧业务輔导工作。因为新配备的財粮干部,来自各个部門,虽然他們已經过短期集訓,但对財政业务仍是比較生疏的,如果輔导工作跟不上,就会在工作上发生困难。对于乡財粮干部的业务輔导,我省各县采取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建立乡財政互学小組:每組5至7个乡,指定一名組长,組織小組学习。学习內容,有县規定的手續制度,有工作經驗交流,或是在月末稅收报解时,互相檢查核对单据、帳簿、表报是否正确等,以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这种方法,在县人力較少而乡数又多的情况下,是行之有效的。
(2)召开片会或利用大会进行輔导:在乡財政剛剛建立的时候,有些乡財粮干部不会記帳、不会作表、差錯較多,为了解决这一問題,各县都召开了片会,結合实际工作进行輔导,解决了开头的困难。此后在县召开乡干部大会时,也可以尽可能利用晚間或会后留下一天来,帮助財粮干部解决工作上的一些問題。
(3)利用通报、工作經驗交流小报,以及乡財政工作評比竞赛,会計报表評比办法,先进工作者評选办法等,推动和开展乡財政工作。
3、乡財政建立后,財稅两部門必須密切配合。乡財粮干部做稅收工作,又做財政工作,因此,財稅部門对乡財粮干部,应当統一思想,統一部署工作,互相交流工作情况,共同充分运用稅收征收員的力量,明确稅收征收員的工作任务,作好稅收和乡財政工作的輔导。
4、加强乡財粮委員的法制敎育和思想敎育,加强責任心,防止違反政策和財政紀律現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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