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宁省錦县62个乡2个鎭的財政工作,是从1957年6-9月先后建立起来的。在各級党政領导的重視和支持下,乡財政的执行結果很好,收入超收,支出結余。实踐証明,乡財政下放是必要的,也完全可能。初步总結,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扩大宣傳,动員一切积极因素,支持乡級財政工作。乡財政的收入是来自农村,支出是用于农村地方事业。因此,要保証乡財政預算的巩固,和把应办的事业办好,首要一条是有賴于农村群众、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学校等的支持。如大薛乡由于在財权下放后一直注意发动和依靠群众,收入超計划38.6%,年終还結余了5,000元左右。因此,乡級財政工作,不能閉門管理,而要扩大宣傳,密切部門关系,爭取一切积极力量的关心和支持。
二、确定下放范圍,应貫彻“量力,不乱;由少到多”的原則,旣不应保守,也不可冒进。放的过少,不能充分发揮乡的积极性;放的过多,容易搞乱,使县里工作被动,起不到下放的应有作用,还可能造成損失。脫离实际情况多放或少放都不好,应該是量力,把乡里力量所能及的尽量放下去交乡管理。
三、在收支下放方面,必須收支齐放,幷要支大于收。单放收不放支或只放支不放收,都不能促进乡对組織收入的积极性,必須齐放...
辽宁省錦县62个乡2个鎭的財政工作,是从1957年6-9月先后建立起来的。在各級党政領导的重視和支持下,乡財政的执行結果很好,收入超收,支出結余。实踐証明,乡財政下放是必要的,也完全可能。初步总結,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扩大宣傳,动員一切积极因素,支持乡級財政工作。乡財政的收入是来自农村,支出是用于农村地方事业。因此,要保証乡財政預算的巩固,和把应办的事业办好,首要一条是有賴于农村群众、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学校等的支持。如大薛乡由于在財权下放后一直注意发动和依靠群众,收入超計划38.6%,年終还結余了5,000元左右。因此,乡級財政工作,不能閉門管理,而要扩大宣傳,密切部門关系,爭取一切积极力量的关心和支持。
二、确定下放范圍,应貫彻“量力,不乱;由少到多”的原則,旣不应保守,也不可冒进。放的过少,不能充分发揮乡的积极性;放的过多,容易搞乱,使县里工作被动,起不到下放的应有作用,还可能造成損失。脫离实际情况多放或少放都不好,应該是量力,把乡里力量所能及的尽量放下去交乡管理。
三、在收支下放方面,必須收支齐放,幷要支大于收。单放收不放支或只放支不放收,都不能促进乡对組織收入的积极性,必須齐放,以支促收。下放的收支比例应避免收大于支,如果收大于支,乡在滿足本級开支之后,就有可能对收入不再抓紧,其有上解任务的,也可能要影响上解任务的完成,这样,卽失去促进增加收入的作用。但是,支出和收入也不应相差的太多,以免影响乡組織收入的信心,或发生違反政策的現象。
四、职权下放,应該从紧从严,不应过高估計和过多放权。在財权下放不久,乡干部的財政紀律覌念还很薄弱,县在对乡的財源情况尙未完全摸底的时候,为了不产生或少产生違反財政紀律的現象,权力下放应宜紧不宜寬。如科目調剂权不应过大,超收或支出結余的处理不应分成,違法惩罰收入不能下放等。以免助长浪費、脫离群众,在政策上受到損失。
五、对乡的財政,县里要做到旣有监督又有帮助,如白台子乡財政下放初期,仍月月到县里要錢,由于县里掌握了这个乡还有些財源能够組織收入的情况,沒有撥款补助,督促他們自己設法去收,結果不仅能保証本級的开支,年終还略有結余;又如高峰卜乡因受灾較重,应收的收入不能完成,县在了解情况之后,主动撥款补助,解决了这个乡因收入情况变化而不能保証开支的困难。事实說明,对应該督促的必須要督促,应帮助的要及时尽力帮助。
六、有重点地多做小型的輔导工作。县对乡的輔导是財政下放后的一項不可缺少而又必須加强的工作,这样可以使县及时了解情况推动乡財政工作的开展。如光輝乡財粮委員工作虽积极肯干,只因缺乏方法,月月完不成收入任务,通过輔导,学会了摸稅源、清理稅收和分班排队組織学杂費收入等方法,收入情况有了很大改变。輔导工作要多要勤,在下放初期,一般的一个月应有一次,小型輔导的方法效果較好,时間短,解决問題快,最好是10个乡划为一个輔导点,集中輔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