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临江县自从撤銷村級政权、建立乡級政权以来,各乡副乡長每月都需到县里报領一次經費。全县各乡到县往返一次平均需要四天的时間,少数乡則需七天,再加上县里各部門召开各种專业会議,副乡長每月只能在乡里干十几天的工作。这样旣浪費了路費,也浪費了时間。为了改变这个情况,县財政科將全县三十六乡五个鎭,分別建立了乡鎭經費委托代領制。其办法是根据各乡鎭距离远近和交通条件,組織三——五个乡鎭,交由一个乡鎭到县报領,其他乡鎭就到代領乡鎭报領。各代領乡鎭替其他乡鎭报領的經費不作帳簿記录,只是每月代为办理領取手續和轉撥經費。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来效果很好,不但节省了經費,又减少了报領时間。据初步計算,以每个乡到县报領經費往返四天計算,每乡每月可少补助住勤費1.6元、宿費2.7元、車費2元。全年最少可給国家节省經費2,300元。更重要的是各个副乡長能把这些时間利用来領导农业生产。 (楊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