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武冈市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为突破口,深入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和政策落实,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全市脱贫摘帽提供坚实支撑。
驱动模式创新之力推动扶贫领域资金投入变革
为解决财政涉农投向固化和“碎片化”难题,武冈市打破专项资金使用界限,探索“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一支笔审批”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一是“多个渠道引水”。按照“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使用”原则,对可统筹整合的财政专项资金“打捆”使用,集中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和政策落实。2017年统筹整合14个部门36项涉农资金共计29449.66万元,支持扶贫项目22个。二是“一个龙头放水”。制定武冈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实时调整资金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17年底,共拨付财政涉农资金29336.19万元,拨付率达99.61%。三是“一支笔审批”。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实施进度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填具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支出审批表。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全,单个项目在200万元以内的,由扶贫办和财政部门根据脱贫攻坚项目规划、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计划情况进行审核,报政府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审批;单个项目在200万元以上的,报政府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市长审批。
驱动部门协作之力构建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针对过去扶贫项目责任单位职责不清、扶贫资金“效益递减”的实际,武冈市坚持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构建起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打捆”使用的不仅有资金,还有各部门的协作合力。在组织领导上,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组建市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在制度建设上,先后出台武冈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工作方案等,从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估等重点环节着手,建立监管约束制度,厘清部门权责界限。同时,市财政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职责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研究出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责任分解,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驱动精准对接之力促进扶贫政策落地见效
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分类支持“五个一批”政策,引进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实现涉农整合资金与扶贫项目精准对接。在发展生产上,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制合作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投入资金8686.7万元,建成贫困村温氏养鸡基地5个,直接带动周边贫困村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建成光伏发电站8个,为85个村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在危房改造上,投入资金4125万元,用于18个乡镇(街道)1981户贫困户危房统筹改造项目。在生态补偿脱贫上,投入资金450.2万元建成连片种植集体经济林430亩,龙溪河整治疏浚13.28公里和沿河绿化等项目。在教育就业上,投入资金754.58万元,组织农村创业就业培训910人次;组织“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培训2781人次,实用技术培训365人次,就业技能培训750人次,落实特困生助学补助200人。在医疗救助上,投入资金321.2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实行人均30元的财政补贴。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投入资金15111.96万元,完成85个贫困村133.47公里村级道路建设,基本实现“村村通、组组通”;实施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全覆盖工程,完成单村或联村供水工程18处、管网延伸工程12处、单户或联户打井工程405处,解决49124人安全饮水问题;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7亩,维修山塘91口、水渠58.19公里等。同时,市财政还注重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已累计带动金融资本7.7亿元、社会资本2亿元助力扶贫产业发展。驱动财政监管之力打造财政涉农资金监管体系
在资金统筹整合的同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扶贫资金成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坚持两级公示与两次公示相结合。及时将各项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实施地两级公示,项目实施前后两次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避免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二是探索涉农资金监管新模式。委托湖南建业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从制度建设、统筹整合力度、预算执行进度、信息公开等8个方面检验涉农资金实效,涉及资金28208.65万元。三是坚持常态化监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扶贫项目确定、扶贫资金流向等进行全程记录,做到精准监管、动态监管。严把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关和责任追究关,对全市扶贫领域的资金、政策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
责任编辑 黄悦